原来,重生的不止是她和她……
那心底的隐秘,不可触及的伤疤,她曾羡慕、嫉妒、憎恨到骨子里的人,也回来了……
“阿婉,你真的想知道吗?”
晏珩怎么也想不到,匈奴的蠡王,面前的伊谷鞬,会用铜匙敲着碗沿,发出悦耳的清音。会他低低开口,吟唱的是属于草原歌。确切来说,吟唱属于匈奴江河日下后的……哀歌。
“失我焉支山,令我妇女无颜色。”
“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
望着面色逐渐凝重的晏珩,伊谷鞬蓦然地停下手中的动作,笑吟吟道:“我尊贵的陛下,别来无恙啊!”
别来无恙,别来无恙……
久别重逢的故人,才会在再次相见时,问候对方一句“别来无恙”。问题是,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在此之前,晏珩肯定,自己没有见过伊谷鞬本人。
可他所唱的……他所唱的,分明是最后一次曹锋奉命北伐,打得匈奴远遁,后,匈奴人悲伤之下所作的哀歌!
晏珩记得很清楚,武宁二十年九月,曹锋领兵追至狼居胥山,积土为坛,祭告天地。次年,朝廷在漠北新设三郡,塞民实边。为防匈奴卷土,晏珩特意提拔在最后一次北伐中崭露头角的胡骑校尉魏泱为车骑将军,掌三郡六军,专务兵事。
魏泱在谢恩赴任后,上的一道折子中,提及此歌。她看罢,命人当廷宣读,又特意让史官录下,以鉴大夏之盛。所以,晏珩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这《匈奴歌》绝不该在这个时间,通过一个匈奴人的嘴,在长安驿站的上房里回荡……
“你究竟是谁……”袖下的五指已然紧握成拳,晏珩却一扫方才的凝重之色。她知道,人越是心下惶然,面上便越需要镇定。
“孤从未见过你,这《匈奴歌》,你是从哪听到的……”
“阁下说与孤同归一处,可孤却不知道,阁下究竟源何而来?”
“你既然知道孤的身份,又如何敢堂而皇之地说出来?”
伊谷鞬面上仍浮着那抹微笑:“殿下不要着急,您这么妙语连珠的问,小王都不知道,要先回答哪一个问题好。”
这一整天,伊谷鞬都以散漫慵懒地状态面对自己,晏珩心下不快已久。若不是顾忌着对方是匈奴使者,两国交战尚且不斩来使,何况如今,还不是交战的时候。可现在,伊谷鞬抛出了这么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来。虽不至于令她六神无主,却足以让她心烦意乱。
作者有话说:
十在:南城姐姐什么都好,就是有时候太直了……
晏珩:比朕还直,真不错!
陆婉:有什么可骄傲的?
十在:珍爱生命,远离“直女”,气不活了,决定把南城从小剧场踢出去。
晏珩:同意,她是情敌!
陆婉:弃权,我不理解。
十在:来个证……证明人。
凭栏听雨:(被推上台)我很无辜,我有老婆。
第110章 忍辱(四)
晏珩压下心中不豫,抬眸正视着面前有些吊儿郎当的蠡王伊谷鞬。对方见她狠狠地望住自己,挑衅般扬了扬眉,唇角勾出更深的弧度。
“殿下,劳您大驾。小王睡了这么久,胃里的食儿已经消化的差不多了。不如殿下命人备下酒菜,赏脸与小王畅饮一番?”
伊谷鞬既然清楚她的身份,还敢提这样的要求,多少有些蹬鼻子上脸,不知好歹。晏珩微拧着眉,深邃的眼底有什么一闪而过,却终是稍纵即逝,不为人知。
“孤正有此意,陈良……”
伊谷鞬此人外表虽不类草原上真正的勇士,但这酒量确实实打实的好。芬冽的佳酿一杯杯下了肚,晏珩都觉得酒酣耳热之际,却见他只是双颊生绯,黑墨色的眸子剔透如初。
晏珩摩挲着手中精致的鎏金杯,杯身浮刻的云龙纹行云流水,在煜煜烛光下,锃亮如新。房内四角高大青铜烛树油盏中星星点点的火焰映在晏珩如渊如潭的眸子里,像是夜间璀璨烟火炸开在澄澈的冰湖上,倒影不知不觉就染上了些许寒意。
她的声音也似秋风越过清晨湖面薄薄的雾,带着日升前月下尚未褪去的凉:“阁下吃也吃了,喝也喝了。酒足饭饱,不打算一一坦白吗?”
“不急,不急……”伊谷鞬放下酒杯,自顾自的提起酒壶,为自己又斟上一杯。清冽的酒从壶嘴中慢慢倾泻,添满了精致的酒杯。
晏珩见状,不再端着酒杯浅啜。她举起手中的杯,将残酒一饮而尽。
杯中酒虽清,却是经年窖藏,味道极醇。入喉是火辣辣的一阵,灼得人咽生疼。闷下去胃如火烧,却是酣畅淋漓。将酒杯重重地拍在桌面上,顿觉背后汗意已生,濡湿了中衣。
“殿下这是何意?”见晏珩一杯接着一杯的倒酒,毫不拖泥带水地尽数饮下,伊谷鞬微微一愣。
酒是他点名要的将军泪,本就是性烈。又是晏珩命人准备,下面的人绝不敢搪塞,定是开老窖取了货真价实的上品,后劲只会更大。晏珩这般敞开了喝,倒是有些出乎他意料。
晏珩面色酡红,已是将醉未醉之态:“现在可以说了么?”
“孤该如何称呼……你……”
“哦——”晏珩如此较真,伊谷鞬始料未及,顿了顿,方道,“殿下日理万机,想来记不住那椒房殿三百名宫人的姓名,却绝对不会忘记我原来的名字。”
“椒房殿……三百名宫人?”酒精麻痹了神经,晏珩的神思有些凝滞。
“是啊!”伊谷鞬见晏珩陷入回忆,哈哈一笑,手中的酒杯随声而落,案上赫然迸出一片水意。
“中原的老话——行不更名,坐不改姓。”
“我胡雪,不知是否有资格,与殿下说上一句别来无恙?”
晏珩猝然睁开眼,深邃的眸子里晦暗不明:“你是胡雪?”
伊谷鞬点头,坦然道:“是,我是胡雪。虽然披着匈奴人的皮囊,但骨子里,是货真价实的胡雪。是殿下——或者说陛下,陛下当年亲自下旨将我刑以弃市,我可还记着呢!”
伊谷鞬如此平静,晏珩目光一沉,压下晦暗海面下涌动的潮水,淡淡一笑:“既然如此,你如何敢同孤坐在一起,谈笑风生?”
“要知道,伊谷鞬……”
“我知道,”胡雪蓦然打断晏珩,淡然道,“我甚至知道,陛下的死期。”
房内并不留人侍候,陈良也被打发地远远的。夜幕低垂,残星几点,连风也未起一丝。门窗紧闭,灯火通明,四目相对在这寂静的一隅。
葳蕤的流光下,晏珩的眸似千尺寒潭:“看来,你比孤来得要晚。”
“是,我自己也没有想到,我能‘阴魂不散’到这个地步。”胡雪有些感叹。
任谁得知将会被处以极刑后,都会本能的感到恐惧。胡雪是普通人,自然不会例外。
她原是游走江湖的巫医,技艺不精,挨打遭骂被追是家常便饭。所以,她选择游历四方。其中难免有无奈上成分,但大夏地大物博,山川壮美,寄身山水也是一大乐事。
但,人活着,总要吃饭。只有吃饭,才能继续活着。迫于生计,胡雪偶尔会招摇撞骗。这样做的后果,就是不能在一个地方待太长时间。不然“仇家”遍地,饭也难混。
胡雪去过的地方很多,多到自己也记不太清。漫无目的地浪迹了许多年,她早已忘记了自己的来处,也不知道自己的归途。
她曾在清晨时坐在山顶,看缥缈的云海。看那漫无边际的云雾幻化万千,在曙日初照时浮光跃金,美的不可方物。也曾在江边驻足,看夕阳照水,波光粼粼,东流的江上飞过成双的白鹭。
可大夏九州三十六郡,最富庶繁华的莫过于雍州长安。一路走来见惯了山水风光,出身穷山恶水的胡雪也想去天子脚下见见世面。
都说京城巨贾云集,店铺林立,想要凭本事混口饭吃,应该不是什么难事。胡雪这样想着,无所畏惧地背上旧行囊出发了。
但胡雪没有想到,长安居,大不易。像她这样的巫医,连走方郎中都算不上,根本没人找她看病。而巫医又沾了个“巫”字,偶尔有人找上她,一问一答,往往一句话,就让对方听得转身就走。
一不做二不休,胡雪索性投机取巧,给人看看风水算算命什么的。装神弄鬼虽然不好,但挣的真不少。尤其是极其看重这一块的豪左,出手阔绰,远非她以往遇到的客人可比。
可是,这种精明的人,远没有她想的那么好骗。长安城中的人,也不如穷乡僻壤的百姓纯朴。她好心帮助那富商的小妾,与心爱之人私奔。东窗事发后,却被对方毫不犹豫地推出来顶罪。
一个是小妾,一个是幼子,只有她是个彻头彻尾的局外人。富商落下的面子,不从她胡雪身上找,还能从谁那讨?
也怪她,怪她一时失策,经不住那年轻貌美的小妾,软语娇声地一求。头脑发热,这才让自己在寒冬腊月里冒着风雪狼狈地逃。
若是没能遇上陆婉,她估计自己那条小命,当天就会交待在那。所以,胡雪永远忘不了陆婉的那份恩情。哪怕被揍得鼻青脸肿,视线一片模糊,她也记得。
那冰天雪地中,来人的声音透着一股凛然不可侵犯的傲然。语气虽疏离淡漠,却隐隐带着几分怜悯。她不分缘由,轻描淡写地将她救下。追打她的人也见好就收,左不过回去打两个哈哈,这事也就算了。
像她这样的人,命如草芥,也如草一般顽强。本来打定主意,吃一堑长一智,要在这件事了后离开长安的胡雪,却又在看到救命恩人的模样后回心转意。
胡雪醒时,发觉自己身处温暖如春的房中。房内暗香浮动,陈设精美。无论是床前描彩的沉香木曲屏,还是低垂纯色的绸帐,都足矣说明,救下她的恩人,身份绝不普通。
也是,黄金在大夏是上币。会随手赏给侍女金珠的妇人,身份又如何能卑微?
“醒了?”
胡雪的脚刚踏在地上铺陈的毛毡,那人清冷的声音便在耳边响起。她循声绕过阻隔视线的屏风,望见一身华服的陆婉,正坐在那里侍弄梅枝。
不知道陆婉穿的是什么料子,只知道她背后的披风上,雍容盛开的牡丹绣的惟妙惟肖。她乌黑的发间,插着赤金的五尾凤钗。每尾缀着的玲珑的珍珠,随着她轻微的动作轻轻摇曳。
胡雪一怔,对着陆婉的背影暗自神伤起来。恩人佩金戴玉,衣裳华美,可惜,鬓发已梳做妇人的模样。仅一个背影就这样风姿绰约的女子,原来已嫁作人妇了……
“没有人教过你,别人问话要回答吗?”
“过来。”
出神间,陆婉以不容置疑的语气命令道。那声音是她听过的,若悬泉击玉,有着天然的孤傲清泠。在纷扬如絮的雪花中飘飖而下,却掷地有声,带着居高临下的倨傲。
胡雪顺从地走到她面前,站定,忍不住抬起头来,却再次不由自主地愣住。所谓惊鸿一瞥,不过如此……
同她的声音一样,肌肤是冰雕玉琢般细腻,叫人挑不出一丁点毛病。妆面描摹的精致,眉目如画,却并非寻常女子那般美的柔和,而是艳光逼人。不知衣上熏了什么香,芬芳馥郁,沁人心脾。胡雪无端地站在她面前,局促不安之余,一颗心怦然而动,快如鼓擂……
没来由的一见钟情,源于那惊鸿一瞥。可胡雪知道,她和陆婉有着天壤之别,命中注定,没有可能。
可命运有时,无比奇妙。阴差阳错下,她女扮男装的秘密毫无防备的被陆婉戳穿。陆婉也因此,对她推心置腹。
是了她为丈夫,又不是为了“丈夫”。谁能想得到,大夏的一国之君,陆婉的心上人,是个女人?
晏珩,是个,女人……
作者有话说:
十在:唉!
晏珩:南城又不行了?
陆婉:……
南城:ti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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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恩怨(一)
“够了。”晏珩没有耐心听胡雪在那回忆她和陆婉从相遇、相识再到相交的过程,她沉声截断胡雪的话,冷冷道,“所以,你待如何?”
“我待如何?”胡雪从善如流地止住话头,望着恍惚灯火下神色淡然的晏珩,微微一哂,“我想要什么,殿下难道不知道吗?”
晏珩闻言也不恼,冷笑一声:“痴心妄想。”
“你以为,你重生在匈奴蠡王的壳子里,孤就对付不了你?你不要忘了,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中,谁才是最后的赢家。”
伊谷鞬是匈奴部族中为数不多的智将,威名在外,但那又怎么样?
匈奴的铁骑蹂|躏过大夏的疆土,大夏的兵锋也扫荡了无垠的草原。作为胸有大志的天子,晏珩用大夏历代皇帝打下的夯实基础,开启了扬耀国威的里程。如伊谷鞬这般的敌国名将,也不过是为她开立的本纪增加功绩的伏笔。
胡雪颔首,道:“我不敢忘,也不能忘。最后的赢家自然是您,但那也是日后。”
胡雪知道伊谷鞬的命运,天命所归的晏珩,麾下文武皆贤良。百年难得一遇将星,前有曹锋,后得魏泱。前者打起仗来一往无前,后者用起兵来出其不意。二人配合在一起,简直将兵法精要展现的淋漓尽致,令匈奴毫无还手之力。
所以,伊谷鞬这样军功赫赫的将领,也免不了遭殃。做了晏珩的磨刀石,替她在曹锋之后,磨砺了魏泱那样一把锋利的刃。
但此刻,晏珩面前的人,身为伊谷鞬,魂为胡雪。胡雪不想步伊谷鞬的后尘,也不想在战场上做魏泱的刀下鬼。好不容易魂魄转生,跨过时空回到一切都没发生之前,她自然要为自己争取。
“我想殿下应当明白,现在尚不是大夏和匈奴之间燃起战火的时候。”胡雪不敢说了解晏珩,但清楚对方目标的她,知道如何跟她谈条件,“我身为匈奴身,心却是夏民心。”
“虽然我很感激身体的匈奴原主给了我一个不错的身份,但我终究不是他。”
胡雪几乎与晏珩同一时间重生,她接替身体的主人,在草原做了一年的蠡王。逐水草而居的日子她虽不排斥,但茹毛饮血般的饮食习惯却叫她难以接受。近乎野蛮的生活方式,斥诸暴力的部落交流,叫她顿感格格不入。
身体的原主人伊谷鞬,是单于与大夏和亲公主生下的混血,匈奴贵族眼中的杂种,他是被排挤的儿子。在以武力或者说蛮力征服敌人的草原上,他的优势并不明显。身材算不上壮硕魁梧,一张脸也“不伦不类”,没有那种风吹日晒磨砺出的美。
好在和亲的公主,为他留下了大夏的仆从和书籍。在结绳记事的游牧民族中,他的长处随着年龄的增长显现。靠着母族的智慧结晶,他领着自己的封民在南下时屡屡得胜,很快就得到了老单于的青眼,地位青云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