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松刚要假装无事先应付过去回头再问王猛,谁知王璐却像是后脑勺长了眼睛一样回头就给了挤眉弄眼的王猛一巴掌,忍不住笑出声道:“你们俩可得了啊!我知道你们都在惊讶什么。”
王璐笑着看了金旺一眼,眼神里可能还没有爱意,却闪烁着异样的光彩:“我都这么大年纪了,有过眼瞎的时候难道很奇怪?虽然我现在还不能拍着胸脯说老吴死在我面前我都不眨眼,但我相信,我和金旺同志未来一定能生活得很好。”
金旺脸更红了,却没有退缩,而是反手拉住王璐粗糙的手,语气坚定:“我也相信。”再多的却是暂时说不出来了。
金旺早就喜欢王璐了,只不过彼此接触的机会太少。这次因缘巧合他帮王璐挑粪,金旺也没想着就能把人娶回家。
前几天王璐忽然问他要不要结婚时,把一切都说了个清楚透彻,金旺并不在意王璐以前喜欢过别人,只因为王璐说想要有个家的时候太让他心疼了。
这事儿两人说起来就是几句话的功夫,可大家都知道其中肯定还有些其他曲折。要不然老书记不可能就这样不声不响地让大孙子和王璐领证结婚,还置办酒席。
说是请亲朋好友相聚,金家在村里生活了这么久,跟哪家哪户不算是亲朋好友呢?
两人还要去给村里其他人发喜糖邀请喝喜酒,说了会儿话就走了。王猛作为王璐摆脱暂时顶替的娘家弟弟,也跟着“姐姐姐夫”走了,临走的时候给秦松比了个手势,示意稍晚一些再聊。
初雪对知青点的事不算多了解,只是单纯替王璐和金旺高兴,捧着糖先挑了一颗好吃的剥开塞到秦松嘴里,自己也吃了一颗,笑容明媚地说:“这糖真甜,希望王璐同志和旺哥的生活也这么甜!”
秦松舌尖顶了顶糖块,被它散发出的甜味刺激得眯了眯眼,低头把手里的糖全部塞到初雪手里。
既然这么甜,那就全给你,希望你的人生也能被这甜味充盈。
第31章 喝喜酒
王璐和金旺结婚这件事, 显然不止秦松感到意外,其他知青都十分震惊,第一反应就是去看点长老吴。
老吴本人也是愣了愣, 而后就脸色不太好看地回了屋, 吃午饭的时候都没出来。
这些自然是王猛跑来跟秦松说的。
王猛一肚子八卦急待跟人分享, 又不好在知青点跟其他知青说,只能陪着王璐金旺走遍大队后火急火燎跑回来找秦松,两人这会儿一起蹲坐在他们家偏房外屋檐下专门用来劈柴的木敦子上唠嗑。
王猛揣了揣手, 不无感慨地说:“要我说老吴这人确实不是啥好对象, 他下来九年了,王璐六年前下来没多久就喜欢上他,一喜欢就是六年。”
一个人能有多少个六年呢?
王猛叹气:“其他的不说,咱们在知青点这三年总能看见吧?哪一次王璐不是以老吴的意向为主?次次帮衬着, 里里外外都能张罗, 要不然就老吴那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的性子, 知青点里还时不时来那么些爱搞事的新人,咱知青点这些年能和大队上相处得这么平静?”
虽说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平静, 可生活在一个大队,还都拥有着截然不同的两种世界观, 光做到这一点就已经很难了。
之前他们一起去其他大队探望知青老乡, 搞联谊的时候,又不是没遇到过那种互相敌视的知青和社员。
每次一说起这事儿,不少知青都十分羡慕他们五星大队的知青们。对此秦松也表示赞同:“确实,论对知青点的贡献,王璐同志居多。”
王猛抽了抽鼻子, 不知道为啥,今天就忽然很多愁善感:“其实现在这样也好, 看得出来金旺是真稀罕王璐,就让老吴后悔去吧!”
秦松犹豫了一下,还是选择了说出来:“或许老吴脸色难看并不是因为后悔。”
王猛不明白了:“那还能为啥?王璐那么好,还那么专情,谁失去了能不后悔啊!”
秦松摇头:“并不是你好,人家就会喜欢你。你想想,要是老吴真对王璐有点心思,这么多年怎么可能一点反应都没有?”
王猛反驳:“怎么叫没反应?明明老吴对王璐还是挺特殊的,时不时照顾一下什么的,要不然王璐也不能喜欢他这么久啊。”
秦松只道:“那你看老吴对其他女知青也这样过吗?”
王猛想说怎么可能,可忽然回忆起春耕这段时间老吴对新知青里其中一个女知青的照顾帮助,又想起了三年前他们刚来时,老吴似乎也如此特殊关注过宿芳和吴红秀这对表姐妹。
说起来,王璐当年好像也是因为刚来时被老吴这样特殊关注过,才动了心思。
想明白后,王猛倒吸一口凉气,瞳孔震动,有种认知被打碎重组的感觉:“这、这,老吴到底是什么意思?”
其实老吴的行为并不难理解,只是这时候的人很少往那方面想。
上次迎新活动上秦松只是短暂的相处,就发现了老吴似乎有“弱者情结”,在心理学上有一个专业名词叫“败犬效应”。
人们普遍有一种对弱者的同情和想要给予帮助且不求回报的欲望,如果只是普通程度的那就只是同情心,很正常。
可如果这种心理不断加深,在帮助弱者的过程中这个人甚至可能产生短暂的爱上对方的情况,简而言之就是把自己当作救世主,怀揣着“救世”的心情去付出关注、照顾、帮助、包容甚至爱情。
或许正是因为王璐在适应新环境后不再“弱”了,所以她不管如何努力如何付出,都注定无法再得到老吴的感情。
这些解释起来太复杂了,也没有必要,所以秦松只是简单地说:“或许他就喜欢照顾弱势群体,以后注定娶一个需要他照顾一辈子的妻子呢。”
当然,这种照顾能不能持续一辈子就说不清楚了。
这冲击太大,王猛好半晌都没缓过来。
秦松也不催他,换了个姿势缓解因蹲坐而发麻的腿。
不知道过了多久,王猛忽然说:“所以老吴上午的时候脸色难看,是因为他知道王璐喜欢他,突然结婚了让他丢了面子?”
秦松:“或许。”
王猛叹气:“看来除了凯旋那小子,知青点还真没几个简单的人。”
秦松忍不住笑出声:“简单的人本就不多。”
甭管知青点的人是什么反应,社员们对此有惊讶有不看好也有像初雪一样单纯祝福的。
恰好春耕刚结束,麦子也交了税,大队长一大早就通知大家喝了喜酒也甭散了,直接去大队部院坝里分新麦。
这可让大家高兴坏了,连带着上午去老支书家喝喜酒的心情都平白激动了几分。
天色才刚亮时,老支书家所在的院子已经热闹起来。
这年头婚礼都简单,像老支书家这样置办酒席的已是凤毛麟角,其他的就一切从简了。
秦松和初雪略晚一些过去,还没到就瞧见老支书家附近的竹林下,矮坡上,院坝里,三三两两站满了人。
初雪刚到就被提前来这里等着的初雨拉住:“妈跟三叔婆说了,让你去新房里陪新娘子压床!”
按照他们这里的风俗,新娘子需要有嫁得满意过的幸福的新媳妇陪着说话,俗称压床,寓意新娘子也能和新媳妇一样婚姻美满生活顺遂。
如今他们村除了初雪,还能有谁比得上?
能被选上做压床新媳妇的人,可都能风光好些日子,一辈子都值得说道。
因着压床新媳妇不能提前告知,怕把新媳妇的“福气”吓得落在家里带不过来,所以初雪也是刚知道,顿时闹了个大红脸,杏眸水润润地第一时间看向身边的秦松。
秦松也是一愣,而后忍不住嘴角上扬,又尽量压下来,清了清嗓子故作淡定地叮嘱初雪:“听妈的,你自己也注意安全,别被起哄的人伤到。”
初雪就小媳妇似的乖乖“嗯”了一声,和初雨一起挤过人潮进了房里。
张淑芬作为大队上有名的厨房好手,本人也干活麻利能说会道的,一笑起来自带喜气,但凡哪家办喜事就没有不请她的。老支书家这回结婚自然也不例外。
在负责登记礼金的会计牛得胜那里交了红纸包着的礼金后,秦松特意去露天厨房那边跟丈母娘打了个招呼。
张淑芬一手大勺一手铲子,忙忙碌碌间抽空问了一嘴初雪去新房没有。
秦松:“我们刚到二哥就带她去了。”
张淑芬:“那就好,你先去跟你爸他们打个招呼去吧!”不得不说张淑芬的大嗓门这时候就显得格外占优势,秦松还有费力地扯嗓子说话,她只需如平常那般就能让人听个清清楚楚。
其实不用张淑芬交代,秦松就知道要先去找在场的长辈们打招呼。
这是基本礼仪。
秦松在这里本没亲戚,只是因为初家多了许多亲戚,再加上他们家跟老支书家也算是亲戚。
于是今天除了认识的亲戚,秦松还被老丈人带着又认识了一大堆住得比较远,今日才特意赶过来喝喜酒的七大姑八大姨们。
等打完一圈招呼下来,基本上已经到了上午十一点左右了。
刚找了个空地儿准备歇一歇,秦松转头就遇见穿着衬衣蓝裤皮鞋,头发梳成大背头,打理得格外气派的王猛,以及他身边的刘凯旋。
边上还跟着一个左边嘴角进瓜子,右边嘴角同时飞出瓜子皮,一张嘴仿佛瓜子脱壳机的魏岚。
秦松知道魏岚是今年新来的那几个知青之一,也知道对方在知青点的“特立独行”。
——别人都自持身份不怎么接触社员,就他每次上工都要和大娘婶子们扎堆,就连不上工的时候,也能在大婶子老太太们的“八卦村委会”小团伙里瞧见他的身影。
第32章 分新麦
王猛、刘凯旋和魏岚三人一起来找秦松, 除了扎堆闲聊,还有一件正经事。
“大队长和老支书都说申请自建房搬出来没问题,不过要想在你们那边周围圈个宅基地修房子, 得先问问你们的意见。”
王猛掏出一把浸泡后又加了香叶八角等香料煮熟的花生, 分一半给秦松, 自己一边剥壳一边说。
刘凯旋担心秦松有顾虑,顶了顶眼镜解释:“不会离你们房子太近,就左边往村尾再走几分钟的那一块地, 挨着上乌鸦山的路。”
秦松他们房子背后靠的就是乌鸦山。
魏岚嗑着瓜子瞅三人说话, 暂时没吭声。
一开始秦松确实有所顾虑,家里毕竟有初雪这样一个漂亮讨人喜欢的年轻女孩,如果王猛他们搬出来住在他们家隔壁,因为他的关系, 对方必定是会经常来他们家的。
倒不是思想污秽专往某方面想, 只是基于男女避讳, 生活上肯定会或多或少给初雪造成一些顾虑麻烦。
不过刘凯旋一说,知道是哪一块地后, 秦松才松了口气,“那我一会儿问问初雪吧。”
说是这么说, 他去问本身就代表了他的一个态度, 初雪自然不会反对。
王猛他们也这么想。
毕竟现在知青点的人谁不知道秦松这小子走了大运,娶的媳妇虽然是本地农村人,却一点不埋汰,性子也温温柔柔以他为主,既贴心又顾家的。
更难得的是秦松丈母娘一家都对他好得很, 对外从不说他一句不好,全是各种夸赞, 对内也是农忙起来就早中晚三餐全包,家里吃顿好的也会把人喊回去。
——简直就是无数男知青向往的婚姻生活。
王猛就是抽空出来一趟,很快就被人叫走了,新娘子早上的时候就被新郎官从知青点接出来了,一会儿一对新人出来敬酒认亲的时候王猛这个娘家人还得把场子撑起来,需要忙活的事可不少,没过多久刘凯旋也被叫去帮忙搬桌子,原地只剩下秦松和魏岚。
秦松自认和对方没什么交情,客气地笑了笑就准备离开,刚转身就见魏岚凑过来:“你在《观时代》上发表的小说我看了,为什么要叫《等着》呢?是因为老头儿在等他儿子回家吗?后来等到了吗?”
秦松脚步一顿,有些诧异地看他。
《观时代》的编辑部在京城,并没有在他们这边发售,原身当初能找到一份《观时代》报纸也是在县城书店的旧报纸堆里翻出来的。
况且按照时间往前推,刊登了他小说的那一期《观时代》应该才印刷出售一周左右,魏岚怎么这么快就看到了?
魏岚显然也知道这一点,对此有些得意地挑眉:“我家里给我按特快寄来的。”
说完立马就顺竿子往上爬,跟秦松套近乎:“说起来我也算是你在月牙公社,甚至整个白鹭县第一个正式读者了,你能不能跟我说说后面的故事到底是怎么发展的?”
秦松微微一笑:“不能。”
以为说是他读者他就会给予特殊关照吗?笑话,哪个作者会喜欢随时可以上门催稿的读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