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月春藤——江湖千澍雨【完结】
时间:2023-05-27 17:22:50

  之所以不远百里来到昭关镇,是因为赵六同学是受到爱情的蛊惑。在一次沿长江游荡时(赵六并不认为这是一次游荡,而是在为即将问世的《长江植物志》收集素材),赵六认识了昭关镇的□□妙香,妙香那时也比赵六大不了几岁,浑身洋溢着一种摄人心魄的香气,丰腴的身子,白皙的皮肤,娇媚的眼睛,他们也只是并肩站在长江边上看着雾蒙蒙的江水一会儿,赵六便决定妙香就是他今生不渝的女人,自信的男人从来不问自己是不是女人至死不渝的选择,赵六也是。赵六的自信不是没有由来,堂堂的南太平洋大学肄业,并不是每一位在л病毒肆虐下的农村优秀青年都能获得这样的机会,而且,他还环有制药救国的梦想,他一直梦想着要将人类的免疫能力提高到令人惊诧的极限,为些,他还在大学读书时,就查阅了世界上前十名的医学院的大量论文与书籍,也写了大量的论文,不过这些论文在一个寒冷的冬天被室友拿去烤火了,赵六因此至少和这些室友三天没有说话。
  追随爱情而来的赵六到达昭关镇后不禁为这所谓的爱情是否能终成正果而深感焦虑。在昭关镇只呆了不到十天,赵六便发现和妙香密切交往的男人就不下三、四个,其中一个来往甚密的男人名叫阿乐,这家伙赵六尤其看不惯,明明没有什么学问,却整天装作一副博学大儒的模样,明明也没有那么帅,却要装作貌比宋玉、潘安般的风神潇洒,还经常差一个叫小七的男孩给妙香送一些杂七杂八的小东西,每次小七来,妙香都会留小七吃饭,还会搂着小七亲个没完。
  而且,赵六还打听到了,妙香未结婚之前便有个相好的,现在在美国当教授,好像还生了个女儿。赵六一度怀疑,小七是不是妙香的孩子,但最终他还是否定了,因为小七和妙香一点也不像,而且这孩子是有妈妈的。
  尽管已经知道自己的爱情之路是多么的艰辛坎坷,但赵六不是一个容易放弃的人,他想总会有一天他的诚心会感动上苍、感动妙香,他不在意妙香与其他男人生过孩子,也不计较妙香和阿乐这样不入流的男人态度暧昧,只要妙香和往事道别,他就会原谅妙香的一切。
  但是,自赵六到达昭关镇之后,妙香始终没有用正眼看他一眼,外人都能看出他对妙香的情意,只有妙香看不出来。妙香终究是他的这样的信念也慢慢动摇了,特别是一次,他亲眼看到阿乐贼头贼脑钻进妙香的闺房便再也没有出来,而窗户上正映着这对男女毫不遮掩的郎情妾意的灯影,他的心碎了。不得不说,阿乐真是赵六一生的敌人。把赵六变成拐脚六的还是阿乐,一个闷热烦躁的夏夜,赵六辗转反侧睡不着,想到学业不成、事业不顺、爱情受挫,更是长吁短叹,不行,今晚无论如何得向妙香表白,哪怕是再次遭到拒绝也没有什么,无非是他惨淡人生中又一次微不足道的伤害罢了。
  翻进妙香家的院子,进入二楼的阳台,赵六听到三楼有人在洗澡,他也闻到了洗发水的味道,不无暧昧的好奇心促使他要偷看妙香洗澡,既然得不到这个女人,那么看看令他朝思暮想的她的身子并收藏进他夜夜翻阅的记忆深处也并无不当。站在一只年久失修、摇晃作响的椅子上根本看不清那个在水气氤氲中的女子,只看见两只雪白的大腿影影绰绰,赵六推了推眼镜,后悔当年读书太过勤奋。那个女子跳着挑逗的华尔兹舞步向赵六站立的窗台移动,赵六的心跳得厉害,只见那个女子呼啦一声解开了裹在身上的浴袍,“啊呀。”一声惨叫,赵六便摔了下去。
  当细密柔软的胸毛上还有来不及擦不去水珠的阿乐把赵六扶起来时,赵六同学的名字已经变成了江湖人称“拐脚六”。
  在爱情道路上并不顺遂的赵六并没有就此沉沦下去,他似乎获得了命运之神的某种补偿。当2105年的最后一抹如血的夕阳在地平线上渐渐沉下去时,坐在昭关水库源头清溪河一座断桥边就着凛冽的西北风、自斟自饮了半瓶六谷酒的赵六瞪着一双朦胧的醉眼看着渐至暗淡的残阳,不禁脱口而出,“都他妈的什么鬼地方?!简直就是一个被现代文明遗忘的鬼地方,都22世纪了,一点现代文明的影子都没有,除了与世隔绝,就是盛产这些残花败絮般的破烂货,妙香也是!老子不玩了,老子明天就走,在这个鬼地方,老子颜面尽失,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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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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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扑通”一声,赵六听到河中心有什么东西从断桥上掉了下去,但他头也没抬,心想:都什么时候了,还有人来打扰自己!真是可恶,为什么明明发下誓言,说什么明天就走,但事到临头,心里却放不下妙香,这难道是爱情的自然属么?
  这里,不得不提22世纪伊始,世界知识出版社翻译出版了玄明博士所撰写的书——《爱情发展史》,这本不是玄明的专长,但玄明这人有些不厚道,无论什么领域,只要他静下心来研究个一年半载,定然能写出学术水平顶尖的论文来,这一点,是哈佛大学教授们人人尽知的秘密,所以,玄明在哈佛大学要换个研究机会也是最为困难的。
  这本书浅显易懂,其核心思想便是:进入22世纪以来,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人际交往日渐生疏与冷淡,有些人,也许一辈子不用与人交流,也能生活,所以,爱情的初体验不必是通过现实的人际交往来实现,读这本书便能获得真真切切的初体验。这本书先后被翻译成十多种文字,在全球范围内发行了十亿册,几乎做到了青少年人手一本。赵六也有这本书,这本书的奇妙之处在于读了一遍之后,有如临其境的感觉,不必与少女低眉弄眼,便有被爱情之箭穿心而过的刺痛,不必与少女耳语低洄,耳畔便有甜情蜜意在盘旋。就这样,赵六也获得了爱情的初体验。
  河中心的挣扎还在继续,赵六把思绪从对往事的追逝中拽了回来,看到河中一个人在起起伏伏地挣扎,赵六心想:再不救这个人,这个人便会溺水而亡,既然看到了,还是救吧。尽管北风冷冽,河水彻骨,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而且,自己这样的人,对生也无所顾恋,对死也无所畏惧。
  于是,赵六便脱下外套,跳进寒冬腊月的清溪河中。
  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赵六生拉硬拽才把落水的人拖到岸边,累得瘫倒在河堤上。他看了一眼被救的人,黄泛泛的脸膛,黑漆漆的眉,凶神恶煞一般。赵六想起来了,这人原来是镇东城隍庙里的罗刹鬼,心里不禁感慨:真是时运不济,命途多舛,救人竟然救到了恶鬼,罢了,罢了,赶快回去吧,不然风一吹,必然会落下病来。
  “既然你救了我,也算是有恩于我,我也不打诳语,我就是一千两百多年前慕容将军府上的昆仑奴,我随将军南征北战,立下战功无数,没有想到渭水一战,将军为黄巢所俘,最后还被沉入渭河。不能替将军报仇,我不服啊,便化身厉鬼,蛰伏于这一千两百年后的破庙,希望能找个不世的英雄,回去杀了黄巢之厮,替我报了这个血海深仇。可是,我等了100年了,等不到这盖世英雄。”罗刹鬼垂下眼来,竟有些悲戚之色。
  “我看恩公的面相,也不像这盖世的英雄,但你救我一命,我也会报答你的。明晚,我在城隍庙备点薄酒,请务必光临。”
  赵六心想 :你一个穷鬼,能有什么好东西,说什么报答,真是可笑。但转念一想,既然是厉鬼,大致也有几件好东西吧,况且,混顿饭吃,也并无不可,毕竟自己也算得上是舍己救人。便摆摆手,算是答应了。
  第二天上灯时分,赵六受伤的膝盖疼痛发作,走路一拐一拐的。在去城隍庙的途中,远远地便看到了妙香,妙香也看到了他,他本想找个岔路,但一时竟然找不到,只好靠在路旁的一棵香樟树上,不走了。 他把脸别过去,不让妙香看到他的表情,以维护一个男人可怜巴巴的一点自尊。
  仿佛过去了一个世纪过去了,妙香的足音才远去。赵六一瘸一拐地重新上路,却没有想到,妙香在后面叫住了他。“赵六,你等一等。”他怔了一下,继续赶路,既然她都看到了,也没有什么好掩饰的了。不曾想,妙香从后面挽住了他,“你要去哪里,我扶你过去。”并不由分说按住他的胳膊向前走。不知何时起,泪水蒙住了他的眼睛,泪水把昭关镇的万家灯火折射得分外璀璨温暖。
  把赵六送到了城隍庙,拐脚六的名声就不胫而走,但赵六对拐脚六这一诨名似乎并不那么讨厌,因为他一直认为这个名字就是妙香给取的,自然也沾染了妙香身上那莫名的香气。
  那晚在镇东破败的城隍庙的宴会丰盛得超出了拐脚六的想象,若干年后,拐脚六想起那晚的盛宴,仍然不住地点头,啧啧称奇。
  北风把破庙的窗户吹得“咣当”作响,一股萧杀之气,拐脚六心想:说什么报答!无非是老一套的嘴上热闹罢了,尽是些虚妄之词。
  推开庙门,空气中便飘出一股热乎乎的烤肉的奇异香味,香味很是独特,拐脚六搜遍枯肠,竟也想不起来是哪种肉香,心想:这怕不是人间的美味吧,与这些鬼怪同食,也便是这样吧。
  火苗映照下,正在烤肉的黄泛泛脸膛的罗刹鬼有些红彤彤的色调,显得不再那么阴森可怖,他像是猜中拐脚六心思似的说:“恩公,定然是在寻思这是什么东西吧?”他瞥了一眼拐脚六,“这可是好东西啊,一万年前的苍龙,翼展可是有18米,行动迅捷,力量惊人,可是稀罕之物,吃上一口,人的五脏六腑俱是清冽通透,血脉俱是贯通,人便神清气爽,若是练武的人,便是要增加八成以上的功力。这只地龙跟随我走南闯北,也算是患难之交。”说罢,他神色黯然起来,竟抹了抹眼睛。
  “可惜它竟然死在凤凰岭上,它是怎么死的,我不得而知,不过,以苍龙的力量,能把它置于死地的人,我真不敢想像,也许也不一定是人类所为的吧。”
  杜撰,假设,毫无逻辑的推理,闭着眼的猜测,拐脚六对这些毫无兴趣,他靠在柱子上并不搭话。自从他造福人类的想法在南太平洋大学沉入洋底以后,再加上爱情幻灭,他变得愈加沉默,但凡能不说话,他就尽量不说话,有时,和自己说话,比和那些无趣的人说话要有意思得多。他心想:无非是这个罗刹鬼也学会了人世间坑蒙拐骗这一套,前面还说与苍龙的交情,后面就把苍龙烤了吃,这样的讽刺不可谓不辛辣,与人世间又有什么两样?
  “恩公不说话,我也能猜到恩公的心思。”罗刹鬼撕下一块烤熟的肉递给拐脚六。拐脚六心想这个罗刹鬼真是啰嗦得可以,眼下,姑且先听他说些废话,再吃些东西吧。“愿闻其详。”
  “你一定在想我既然与苍龙有这样深的交情,为什么还要吃它的肉呢?”
  这么简单的谜面,难免会被猜中,这也算不得什么,说明不了鬼有了人类的智商,拐脚六自然还是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他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可吃惊的,倒是饥肠辘辘,颇是难耐。“恩公,我来自天竺,我出生在长安城,自幼熟读诗书,要不是唐朝的律法禁止我们昆仑奴参加科举,我去考取个功名,也未必不能如愿。”罗刹鬼得意起来,他笑起来的样子倒是有那么一些真诚,让拐脚六平添了几分对他的好感,他夹了一块肉递给拐脚六,“尝尝,挺好吃的。”
  拐脚六接过那块肉,闻了闻,一股奇异的肉香直入人的肺脾,不由得放入口中,稍加咀嚼即化,一种清甜的香味的幽香从肺腑中冲涌而出,不觉神清气爽。
  不知不觉中,拐脚六已经吃了五、六块肉了,虽说这肉好吃,但是他已经不想再吃了,适可而止,他看看窗外,冬夜深沉,远处有成群老鹅的叫声隐约传来,竟让拐脚六起了乡愁,因为他读初中时就是寄寓在一家孵小鹅的炕坊,那时,有许多高年级的学生和他居住在一起,那些在烛光摇曳下捧着书读的冬夜是多么令人怀念。
  “恩公当真喜欢妙香吗?”
  拐脚六默然无言,罗刹鬼的小机灵也着实让人讨厌。
  “我可以帮你。”罗刹鬼从袖口摸出一个黑乎乎的小瓶子,“这是梦幻水,只须一滴,她便是你的,不求今生来世,只为春风一度。”
  拐脚六并不来接,他并不想这样得到女人的身子,“我不需要,我已经不爱她了。”他轻描淡写地说,“即便我爱她,也不会用这样的手段。”
  “好吧。”罗刹鬼无奈地缩回了手,“想必你还需要其他的一些谋生的手段吧。”见拐脚六无语,他从怀里掏出一本泛黄的书,“这是一本上古的医书《换头术要略》,就算是放在现在,这也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医学奇书,绝不会比《柳叶刀》上任何一篇论文逊色,相反,这是古今中外任何一个外科医生都想得到的神秘技术。我想你不会不感兴趣吧?”
  “诚如你所言,真没有兴趣。”
  “不必如此,你还是拿着看看吧。这本书艰深古奥,也不是一般人可以看得懂的。”罗刹鬼眯缝着眼,“而且,你还可以把你的枕边人换成你想要看到的美女。”
  “是吗?”拐脚六不无怀疑。
  “是的。”罗刹鬼笃定地说。
  “那我倒是要瞧瞧。”拐脚六撇了撇嘴,“我追求的是一种至真至纯的爱,我不会像那些爱情的机会主义者一样通过某些技术手段占有女人的身子却误以为那便是爱情,但作为一个学医的人,我对这项技术倒是颇感兴趣。听说,这个换头术在几十年前就已经成功,并给一些富人做过手术,现在国家财富委员会的那帮家伙好像都换了副年青的身子。据我的理解,这项手术成功的关键在于处理好排异反应……”一提到自己的专业,拐脚六便侃侃而谈起来。
  罗刹鬼瞪着双铜铃般的眼睛,“这个你倒是清楚,喏,这本是《江南植物志》。”说罢他递给拐脚六一本古旧的书,“这里面记载了一种奇异的植物,叫还阳草,可以对抗任何排异反应,可以增强人的免疫能力,有起死回生之功效。”
  “哪里可以找到还阳草呢?”
  “书中都有记载,我看了一下,在凤凰岭附近应当有,不过自然是不好找。”
  “你为什么要这样帮我?”拐脚六有些不解地问,“其实,把你从河里捞上来,也只是举手之劳。”他瞥了一眼罗刹鬼,“那河水也算不得多深,你是可以自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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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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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公,你还不知,我在庙里是泥塑的,那一日,一个冒失鬼在庙里休息,却把我当成唐朝的文物,要把我扛走,不曾想,过独木桥时,连人带我落水,冒失鬼惊慌失措,落荒而逃,余我在河中挣扎,我的泥身渐渐在河水中溶解。”罗刹鬼望了一眼拐脚六,“是你救了我,那几本破书,我放在身边也无用场,送给恩公,也算是宝剑赠英雄。我蛰伏人世间这么多载,以泥塑身,在昭关的土地庙一呆就是这么多年,所为不过是为慕容将军报仇。”
  “慕容将军是什么人?”
  “慕容光,兵部侍郎。”
  “他为何人所杀?你为何要替他报仇?”
  “为黄巢所杀,沉入渭水,慕容将军把我从长安城的奴隶买卖市场赎回,送我读书识字,这恩情,没齿难忘。”
  “如何报仇?”
  “找个可堪大任的人,杀回唐朝,替我杀了黄巢这厮。”
  “昭关这样的弹丸之地,哪有这样可堪大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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