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面色苍黑的汉子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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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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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来找你的呀,我家娘子生病了,听说你有一块可治百病的胭脂盐,遂从老家庐州来到长安,再从长安到曹州,星夜兼程,劳苦不堪,可是一到曹州便被投入大牢。你那块胭脂盐还在吗?”
“没有了。”黄巢摇摇头。“这也是为什么我和你在狱中相见的原因了。这还得从我前年到长安赶考再次落弟说起,我家夫人王柳为了给我谋取个功名,就请我的岳父王员外周旋结识了曹州知府,知府大人的母亲已是卧床一年多,王柳便说我有一个胭脂盐,可治百病,并把那块胭脂盐偷拿去送于知府大人,本来这病是可以治好的,不曾想,知府大人用药过猛,一剂药下来,他的母亲便七窍流血、呜呼哀哉。剩下的事情,你便看到了。”
“唉!”玄明长叹一声,“这可教我如何是好,我家妙香可是危在旦夕,我心忧如炙,我不远万里,横跨千年,我自1400年后长江边的昭关镇来,只是为了求得你那块胭脂盐给妙香治病,不曾想,你已然拿去送人了。”
“胭脂盐的确可以治疗疑难杂症,不过,却把知府大人的娘也治死了,胭脂盐也没有,不然,送你又何妨。”黄巢停顿片刻,“近些年好生奇怪,前两年,我在长安城遇到一个叫小七的少年,这少年通过杂耍害我丢掉两大锭金子,这两大锭金子本来我是要送给户部和大理寺的主考官的,这样,我科举失利,也为我身陷大牢埋下了伏笔。前段时间,听人说有个叫罗刹鬼的在曹州城四处打听我的消息,后来听说他为我的天罡之气所震慑,悻悻然逃回长安去了。再者就是你了,我根本不认识你,你如何知道我有块胭脂盐?”
“兄台,忘了自我介绍,我姓玄,天地玄黄的玄,日月光明的明,我毕业自哈佛大学,这个你可能不太明白,反正我和你一样,是个读书人,我是给你写传记的,我知道十年后,大唐的江山就会在你的重重一击之下腐朽崩坍,不过,这本书我还没有写完。既然胭脂盐找不到了,我还得回去,妙香余下的时日无多,我得好好陪陪她。”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玄贤弟,你终于回到了正题,我们如何出得了这曹州府森森的大狱?”
玄明摇摇头。
“念你是个有情有义的人,我黄巢也就附带送你出狱。”
“如何做到?”
“告诉你也无妨。”黄巢微微一笑,竟然还有些羞涩,“实话告诉你吧,知府大人的夫人是我的初恋情人,不出三日,知府大人必定要亲自送我出狱。”
回到昭关时,是一个仲夏夜。
玄明在昭关度过了无数个仲夏,至少在他去哈佛大学读书之前是这样,那些夏天无疑是无趣而孤单的。除了自己与自己对话,他的生活中着实找不到一个玩伴,这与他孤僻敏感却又自命不凡的性格不无关系,而且,他的优异成绩在昭关镇那帮充满野性的孩子们中间显得太突兀了,让他有了一种曲高和寡、高处不胜寒的感觉,也让他与周边环境有了难以形容的隔阂。
关于那些夏天的回忆都甚是无味,也是他试图要忘却的,但也不能全都忘却,因为回忆的部分章节出现了妙香,这才让他关于那些夏天的回忆有了月影浮动的暗香和年少轻狂的惆怅。
在过去一百年间,中国的科技乃至世界的科技停滞不前甚至在不少领域都在倒退,在铁路系统尤其如此。这在玄明进入哈佛大学读博士的第一年的论文《论中国和东亚近一百年的科技发展史》上有详尽的数据支持,当然,在这篇论文中,玄明给出了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无外乎是如下两种原因,一是地球人破译出一万年前人马座A星发往太阳系的讯号:太阳系即将被征服和殖民,当时,联合国也组织了全球顶级的天体物理学家与自然科学家在美国的佛罗里达州的阳光海岸开了一个为期两个月的会议。
在会议的前一个月,科学家们愈是分析,愈觉得人类要是对抗人马座A星人无疑是螳臂当车、蚍蜉撼树、以卵击石、自取灭亡,在这样悲观压抑的气氛下,一批批的科学家蹈海赴死,一个月下来,近千名科学家只剩下不到三百人了。
就是这三百名科学家也是整日神思恍惚、魂不守舍,但还没有等他们跳海自杀,一股来自大西洋的超级飓风便把这三百名科学家一个不剩地全部带到上帝那儿,随后,联合国宣布佛罗里达会议失败。二是不明原因的π病毒在全球肆虐了近30年,带走了人类四分之三的人口,直到π病毒渐渐消匿,人类始终找不到π病毒的发病机理与治疗方法。
耽溺于往事,让玄明从县城到昭关镇的这段夜路显得没有那么漫长,这样的夜路他在美国也时常走过,人口的急剧减少使得公路沿线的村镇大多荒废了,有次他在新墨西哥州的公路上开了两天两夜的车才找到一家还在经营的汽车旅馆,中国的情形大致了也是一样的,从县城到镇上的村庄都是黑黢黢的,被绿色植物完全覆盖住了,看不到有一丝灯光。
走过那么多漫长幽黑、惊悚恐怖、艰苦异常的夜路,这些经历像是过眼云烟一样,玄明都不记得了,又或是他还记得但他并不愿意再次忆起,唯有一次夜路,他至死也不会忘记。
记得那时他刚懂事,也许是刚上小学的年纪,那天是一个周末,母亲早早地起床,等他起来时,发现母亲像是换了一个人,显得那么年青、那么光彩照人,这让他很是疑惑:是平时那个邋里邋遢、脏兮兮的女人是母亲,还是现在这个刹那芳华的女人是母亲?他也不问,在他小小的年纪,他已然知道时间会告诉他所有问题的答案。
果然,那个傍晚,在母亲几近绝望的等待里,一个上了年纪、背微微有些驼的男人带着一身的夕阳出现在他家门口。那个男人带了好些好吃、好玩的东西,一见面,便抓了一大把奶糖给他,还从包里像杂耍般地取出了万花筒、望远镜等小孩子爱玩的东西,带着和善的、讨好的眼神看他,他一下子便喜欢上这个男人。
除了送别,关于那个男人在那天的事情,玄明记不大清了。他只记得那个男人身体可能不大好,总是在咳嗽,那个男人咳嗽时,母亲总是悄然站在那个男人的身后,轻轻地给他捶背,还对玄明说:“去把那瓶枇杷露拿来。”待玄明不情愿地从楼上下来时,却见母亲和那个男人抱在一起,母亲的头发披散着,泪水像是泥石流一样把早晨施抹的粉冲得沟壑交错、露出黝黑的本色来。
月亮上来时,那个男人便要走了,至于他要去哪里,玄明也不知道。月亮把远山、树木、街道披上一层轻飘又微凉的衣裳,街道上寂静无声,只有移动的薄薄的云彩把月光弄得时而稀疏、时而爽朗。
那个男人走在前头,玄明跟在他身后,母亲在最后头,那个男人倏地回头,一把便将玄明抱了起来,玄明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烟草香味和好闻的香水味,玄明忽然想到,母亲也有这种味道的香水。走出老远,那个男人终于把玄明放下,从口袋里掏出一块东西,塞进玄明的口袋。在稀薄暗昧的月光下,那个男人回头望了玄明母亲一眼,转身便消失在月光如水、凉意渐起的夜。
不得不承认,一个男人若是上了一定的岁数,回忆便成了他生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游走在回忆与现实日渐模糊的边界线也成了生活必不可分的一部分。
这一点,玄明从来也不否定。关于他对妙香的回忆,即便是在他的荷尔蒙处于峰值的年龄,即便是他在哈佛大学怀着对Hawaii的Annie不可言说的感情时,即便是他与为数众多、热情奔放的外国女郎花前月下、耳鬓厮磨时,都从未止歇过。
他爱妙香,但他却用与爱相反的方式表达出来,他无情地抛弃妙香,又生生把玄月从她身边带走,他所做的一切,无非是用伤害来证明爱,他不过是想让妙香跪在他的面前,痛哭流涕,真诚忏悔,求他原谅她,如果真的是这样,他便真的会原谅她,但这样的情形却一次也没有出现过。
究其原由,因为妙香自始至终和他都是一类人——绝不向他人让步,绝不向现实低头。在哈佛大学想明白这一点后,他愈发觉得和妙香之间是不可能的,因为再怎么自恋的一个人,也不可能爱上和自己缺点完全一致的女人,况且那个女人毫无悔改之意、也没有半分取悦之心。
若非在美国实在混不下去而且玄月身染π病毒时日不多却整日思念母亲,玄明是不会回到昭关的。想当初,他是带着一身的荣耀去的美国,拼尽全力却只是混到教授就戛然而止,再也无法前进一步了,而那些他根本看不上眼的美国科学院的学术寡头们,每天只是打打高尔夫球,到世界各地的知名大学讲那些他们自己也搞不清楚的课题,就可以拿着不菲的政府津贴和课题基金,过着奢华浮靡的生活。
老实说,这些学术寡头们的课玄明也听过,可以说毫无营养可言,学生们若是长期听这样的课,定然会因缺乏营养而活活饿死。
在昭关疗养院等待上帝接见的日子,玄明回忆起这一生留下的憾事,无论如何,抛弃妙香算是一件,否则他也不会在这么多辗转反侧、孤枕难眠的夜晚过去后还在向往灯火下妙香于盈盈一望间伸出的纤纤素手。
不得不说,玄明一意孤行、意气用事无情抛弃妙香带来的刹那快慰被日后深深的负疚所覆盖。他在美国拼命工作也便是竭力愈合因负疚留下的越来越大的空洞,却发现一切都是徒劳。那一日,在昭关疗养院,他闻到睽违已久茉莉花的香气,他便知道是妙香来了。那一刻,他的内心波澜壮阔、阴雨绵绵,也便是在那一刻,他下定决心,只要上帝没有带他走,只要妙香愿意破镜重圆、再续前缘,他便放下所有的过往,往后余生只为取悦她而过活。
月影西斜,玄明终于来到妙香家的三层小楼。他坐在门前的石凳上,借助淡薄的月光,看到院子的香椿树上挂着几只丝瓜在风中轻轻摇晃,“妙香还活着。”他的眼角涌出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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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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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的夜风消尽了白天的暑气,清凉宜人。“唯有死亡才是应对时间无情流逝的唯一法则,但唯有活着,才能感知爱,没有爱,活着便失去意义。”
这时,有三两只萤火虫在夜风中摇摇晃晃、越过开着硕大如黄色绸缎一样的南瓜花的篱墙飞了过来,它们兜兜转转、犹疑不定,去了还返、乍去又还。这些夏夜里的精灵,随着人类数量的减少,倒是多了起来,在五六七八月间,时常会见到。
这次曹州之行,让玄明对唐朝的那段历史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大唐盛世的灰飞烟灭也不是教科书上三言两语说得清的。之前,在写书时似乎对黄巢有些误会,黄巢还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可是偌大一个盛唐却无一处地方可以盛放他的理想。可叹的是,自己与黄巢一样,也是个理想主义者。可是与黄巢不同的是,近些年理想渐至淡忘却浑然不觉,好在妙香与玄月让他重新发现了活着的意义,是她们让他的生命变得熠熠生辉、意义非凡。
思绪万千之余,困意渐至沉郁,正昏沉之际,忽见二楼阳台上的灯亮了,身着白色睡裙的妙香瞥一眼院子,惊喜地叫起来,“玄明,是你吗?!”
微微笑,挥动右手,“你们还没有睡吗?”玄明明知故问。
忙不迭下楼,“自你走后,便是睡不安稳。这些天尤其明显,总是没来由地在半夜醒来,总是在朦胧之间梦到你平安归来。”
“我走了几天了?”
“咦。”正在上楼的妙香转回头,“你都不知道你走了都十天了?你不知道这些天我是日日担心、夜夜忧虑,就如同当年你带玄月去美国的日子往日重现。”
“噢。我还以为过了两个季节了。”玄明上前两步,揽住妙香细瘦的腰肢,往日的丰腴已是杳不可寻了,“还好,她还活着。”他竟有些感动。
手脚麻利地端出几个菜,“这些天你都去哪里?是不是很辛苦?都瘦成风筝了。”一转身,妙香竟然滴下泪来。玄明看了一下这几个菜,一盘青椒炒青豆,一盘拌茄子,一盘红烧河鱼,本来他并什么食欲,现在却想小酌几杯。心领神会,妙香已经把酒和酒杯摆上了桌。
“妙香,你也坐。”玄明指了指旁边的椅子,“酒你身子不好,就不要喝了。你怎么知道我今天回来,要给我留菜?”
“我每天都给你留菜,怕你回来饿着。”
“哦。”玄明应承道,原来是这样,他不禁感慨万千,心潮涌动,他啜了一口酒,“你不是问我去哪里了么,我去了1400年前的唐朝,去给你找可以治病的药,走的时候,你是知道的呀,只是具体的情况没有和你说。你肯定要问,为什么要去唐朝,我也一并告诉你好了,因为曹州城有个叫黄巢的人手里有块可以治你病的药,只是这块药他老婆拿去给人治病,却把人给治死了。唉……”玄明长叹一声,“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你的病好些了吧。”
转过头来,妙香认真地看着玄明,用力点点头,闭上眼,却是泪两行。
手足无措地把手搭在妙香的肩上,妙香却一把把玄明的胳膊拉过来,把脸贴在上面,“你走之后,我晕倒过一次,玄月和六先生把我送到昭关疗养院去,做了X光,医生没有发现我的心脏。”妙香抬走头,“我这样说,你会不会害怕?”
“害怕什么?”虽然暗地有些吃惊,但玄明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就算你是一具尸体,我也不怕,没有心怕什么呀?比干被商纣王剖心,不也是活了好久嘛。”说罢,他把手放在她的胸前,曾经丰盈的乳却如十月经霜的茄子般绵软干涩,果真感觉不到心跳。“妙香,你放心,我知道肯定是未来的什么人偷走了你的心,我在哈佛大学写过这样的论文,知道有这么回事,我会帮你把心找回来的,你会没事的。”
“六先生也是这样说的。”妙香站起身,“我陪你喝一杯吧,若是哪天走了,都没有好好陪你喝过酒。”
先是在哈佛大学医学院读了两年就拿到了别的学生通常要花个七八年才能拿到的博士学位,玄明甚至还拿到了医学院的最高成就奖“柳叶刀奖”,该奖每两年颁发一次,评审极其严苛,宁缺毋滥,以至于前100届“柳叶刀奖”只颁出去50届,却没有一名亚洲学生染指。
玄明能拿到“柳叶刀奖”凭的是实力,当然运气成分也必不可少。与玄明一共入围最后名单的还有两人,一名是英国学生,祖上便是英格兰知名的医生世家,行医800年,也医死了800人,几乎每年一个,但这并不影响他祖上在英国王室的受欢迎程度,英国女王甚至在白金汉宫给他的祖上辟出一间医生会所,直到女王亲眼看到他祖上和王妃在医生会所打情骂俏才终止英国王室给他祖上的所有特权。
一名是美国本土学生,这位学生的祖上来历非凡,曾是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的私人医生,跟随华盛顿南征北战、为维护华盛顿的身体健康立下了汗马功劳。他祖上也在华盛顿身上开创了划时代的“放血疗法”,只要华盛顿身体一不舒服,就拿刀子放血,据说疗效还不错,只是有一次,他祖上喝了一瓶苏格兰威士忌,睡了过去,一觉醒来,发现华盛顿流了一地的血,不省人事。
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玄明在三个人中排名第一,但明眼人一看便知,他只是陪跑的,就像100多年前村上春树陪跑诺贝尔文学奖一样,但与村上春树不同的是,那年π病毒横扫哈佛大学,到颁奖时,活着的候选人便只剩下玄明一个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