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在《昭关镇地方志》上有记载。 《昭关镇地方志》原本叙事风格相当严谨正统,如:春秋时期,楚国人伍子胥为报父兄之仇,星夜兼程赶往吴国,不料在吴楚交界的昭关被漫漫雄关挡住了去路,忧思过度,竟一夜愁白了头。 又如:北宋名相王安石游历昭关,在褒禅山游玩时写下千古名篇《游褒禅山记》。到了民国,一次鲁迅欲来未来的行程被《昭关镇地方志》以一种小说家式华而不实的想像力记录下来,被民国第一大报《申报》的记者披露出来,引起轩然大波。自此,《昭关地方志》的叙事风格开始向华丽浓艳风格转变,发行量大增,读者都是买回家当小说来读,一度发行量超过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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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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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报应,抱着怀里那个恬静睡去的婴儿阿树不无凄凉地想。小芳的凄惨离世都是他造的孽,回想小芳离世前那双枯瘦的手从婴儿身边垂下来,阿树的心碎成风吹湖面的月光点点,可怜这个孩子并不知道他的母亲已经离去,依旧在甜甜地酣睡。
如果没有猜错,阿树无比愤恨地想,那个杀害小芳的凶手无疑是小蓝。那个在哈佛大学、在美洲大陆、在欧洲那些住宿费贵得令人咋舌的古堡都留下了他们缱绻恩爱、相偎相依的身影,娇矜无比又难以捉摸的富家女子,那个他爱得死去活来发誓要抛弃小芳,请婚姻让位于爱情的女子,那个喜怒无常、爱得愈深便愈是惶恐、离得越近便越有如临深渊感觉的女子。
不是都答应她了吗,日后长长久久地陪她,为什么还要痛下杀手?莫非是她已然发现他内心起了变化、有离爱情誓言渐行渐远之势?是的,他既爱她,也怕她,在他第一眼看到那个刚出生的小孩儿之后,便已然下定决心,他要和她决绝,天涯一方,各执一隅,最好老死不相往来。
忧心如焚,玄明一大早就出现在阿树家的“思芳居”。
80年过去了,“思芳居”风采依然,尽管它老旧、破落,因年久失修而老态横陈,但是,它那卓尔不群的设计风格、遗世独立的绰约风姿并没有在时光的流逝中蒙尘。
可以说,在整个昭关镇,没有一个人能理解当年阿树设计“思芳居”的妙味,更不用说如何维修维多利亚建筑风格的尖塔型屋顶、安装从意大利佛罗伦萨运过来的有着强烈文艺复兴色彩的琉璃扇形斗拱,这些价值不菲的琉璃即便是今天运回意大利也是一等一的文物,会被那些挥金如土的私人收藏家抢着收藏的。
走在“思芳居”的楼道里,玄明便能体会到当年阿树设计时的匠心独运。本以为阴暗逼仄的楼道,却是宽敞明亮的,在楼道的任何一个角落都可以感受到明晃晃的日光,通风也好,在大楼的任何地方,都中以呼吸到外面清新新鲜的自然风。
径直走到三楼,玄明没有遇到一个人。在三楼的阳台上,玄明有些犹豫该不该继续上楼,因为按照一贯的民用建筑设计原理,书房无疑是放在顶楼的,而玄明是来找那本阿树写的《论平行世界与奈何巷的关系》。
8月,夏天已经走到了极致,有了盛极而衰的隐喻。
日光有些晃眼睛,有些云彩才是适宜的,天气有些燥热,可是玄明一点也不觉得热,他的心有些寒凉,他知道他再不快一些的话,妙香就会死掉,这个他曾经爱过、恨过、伤害过的女人要是真的死了,他该怎么办呢?在谁的面前忏悔呢?忏悔他那毫无必要的孤傲不羁、必须要人哄着才会愉悦与心安的不成熟呢。如何救赎呢?救赎他那流亡的灵魂,救赎他凄凉的今生。
“玄明,是你么?呱呱。”
玄明扭头一看,这么多年过去了,阿乐几乎和高中时的模样没有太多变化,若真的有什么变化,只不过是他脸上被时光浸染上暗灰色的光。
“阿乐,你真的一点也没有变。”老实说,说这句话时玄明有些心不在焉,他不想看到阿乐,因为这会让他想起高中时那些不愉快的过去,他和妙香的爱情因为阿乐的出现多少显得有些烟雨蒙蒙、江湖浪急。他在美国这些年便听人说过,说阿乐这些年仍然与妙香有来往,这更令他心生不快,对妙香也心存芥蒂。他并不想和阿乐多说话,他惊奇地发现阿乐的嘴角挂着绵长的口水,“阿乐,你怎么了?”
“没什么,呱呱。”阿乐“滋溜”一声把口水吸进嘴巴里。
“自从上次被人施了蛊术变成青蛙后,便是这样了,而且我每句话都要带‘呱呱’,从语法的角度来说,‘呱呱’只是语气词,没有现实意义,就像韩语的‘斯密达’、日语的‘呆死’一样,呱呱。”
玄明不禁哑然失笑,阿乐因偷看马戏团的年青女子洗澡,被马戏团团长等一帮人施了蛊术变成青蛙的事情,玄明也是听说的,他本想笑,但又不能笑,所以,只好强忍,“唔,是这样啊。”
“玄明。”阿乐对他的揶揄不以为意,“你是不是来找一本我爷爷阿树写的书?呱呱。”阿乐侧过脸来,眼睛里闪过狡黠的亮光。
玄明不由得暗自喟叹,这么多年过去了,陈乐眼睛里的这道亮光一刻也没有消失过,这道居高临下、俯视万物、带着与生俱来的优越感的亮光曾经深深地刺痛过玄明的心,让玄明深陷自卑的泥沼,本以为随着时间的流逝,这道亮光将不复存在,没想到,今日又到眼前来。
别过脸去,玄明看外面八月的阳光与云彩相互纠缠、追逐又分离留下的光影,他需要时间来调整情绪,遇到阿乐已然让他的心情有些沮丧,但是想想,这是阿乐的祖宅,阿乐不在这儿,还会在哪儿呢?难道要指望这个素以自以为是、小黠大痴著称的阿乐像他一样卧薪尝胆、闻鸡起舞,到美国做个至今昭关人提起来都引以为傲的哈佛教授?
没有关系,不必把往日的介怀和现在的要务纠缠在一起,只要把往事与现实分离开便可。“阿乐,你知道的。”玄明真诚地对阿乐说,“我的第一个博士学位就是哈佛大学医学博士,我还获得过‘柳叶刀奖’,这个你恐怕没有听说过。”
“听过,听过,你获得了哈佛大学第51届‘柳叶刀奖’,我们全镇的人都替你高兴呢,我也是。呱呱。”阿乐倒是大度,恭维后,阿乐清亮的口水又挂了下来。
倏地,玄明觉得阿乐也许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自己对阿乐可能有些过分了。“阿乐,你知道,在哈佛大学医学院我就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我这么说,并不是为了炫耀,而是告诉你,我有能力把你的毛病治好。你每句话有语气词‘呱呱’,还有流口水,我认为都与神经元终端发散性紊乱有关。”
“你的意思是你见过这样的病,呱。”阿乐有些可怜巴巴地望着玄明。
阿乐这个可怜巴巴的眼神让玄明十分受用,甚至都可以弥补他曾经狡黠闪亮的眼神给玄明造成的伤害。
“阿乐,你都没有感觉吗?你的‘呱呱’已经不用叠词了,也不发长音节了,你不知道,我已经在发功了,我用的就是第51届‘柳叶刀奖’的获奖技术——神经元震荡干预疗法,你看看,我的手是不是在颤抖?你再看看,我的头是不是在冒汗?”
阿乐点点头,“还真是!”
“你已经好了。”玄明停下来,大汗淋漓,气喘吁吁,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块糖,“吃了他,巩固疗效。”
刚伸手过来接,阿乐便认出是巴旦木糖,连连摆手,“我不吃糖的,对牙齿不好。”
“这不仅仅是一颗巴旦木糖,还含有镇定神经的特殊药物,吃了,你就不会再流口水了。”说罢,玄明把糖递过去。
“玄明。”阿乐扭过头来感激地看着玄明,“只是采玉不在家,要不就请你到我家吃晚饭了。你要找的那本书,家里好像是有一本,听小七说他似乎也看过,书房都是小七在整理,钥匙也是在他那儿,他不在家,也不便乱翻。”
“小七去哪里了?”
“你不知道吗?”阿乐有些讶异地看了玄明一眼,“玄月也应当去了,玄月、春藤、小七还有阿丙他们都在一个学校,他们前两天都去了莫愁湖夏令营,你不会不知道吧?”说罢,他又兀自摇摇头,“哎,时间过得真快,一晃二十年过去了,我们读高中的样子,仿佛就在昨日,现在孩子们都读高中了,时光荏苒,日月如梭啊。”
“唔。”玄明这才想起,玄月曾经和他提起过去莫愁湖夏令营的事情,便问;“小七他们什么时候回来?”
“明天吧。不过,你要是找他,得早些来,他现在跟一个云游的道士学功夫,这大半年,倒是大有进步,你明天来,让他表演功夫给你瞧瞧。”一提起小七,没有子嗣的阿乐有些自得的神色,已然把小七视为亲生。
“噢,那我明天来吧,你和小七也说一下。”
进入高中以来,小七总是被一个梦所困扰。或许这样的梦在他小时候便有,只是他那时年幼,记不得了,又或许这样的梦只是一种幻觉,妹妹春藤说过,人是很容易被幻觉所控制,她这样的年纪,说这样的话,明显是超出她的生活经验的。
为了甄别出这是梦境还是幻觉,小七决定给这个梦设置一个圈套,如果能绕过这个圈套的,无疑是梦境,因为梦是自发的,不会觉察出意识里的微妙变化,幻觉则不同,幻觉遇到潜意识里设置的障碍,躲不过去,也绕不开,只能迎头撞上去,把幻觉本来携带的信息撞得支离破碎、七零八落,信息也完全失真了。
测试的结果是:这是梦境,不是幻觉。
璀璨的星光照亮了暗黑无垠的天际,黑暗是梦的基本色调。没有风声,没有雨声,没有叶落声,周遭是静悄悄的。偶尔,夜空中会传来“轰隆隆”的声响,带着一股巨大的力量把山上的巨石摧落,把那些带着明显的旧石器时代遗存的石头房子震塌,小七知道,这是一颗质量较大的流浪恒星以接近光速的速度划过仙女座A星所引发的巨大引力波扰动,这种现象,在太阳系也许罕见,但对仙女座A星来说,倒是稀松平常的,一年不见到几次,那就可以说那年的年景不错。
这些流浪恒星看起来气势汹汹,速度又快,扰动又强,但它们离仙女座A星的距离最近也要1光年左右,所以,它们造成的危害可以忽略不计。
致命的是,仙女座A星要围绕两颗太阳公转,虽说公转的周期和轨道已经恒定,但东半球一连几个月没有太阳,西半球一连几个月没有黑夜,造成的后果即是:食物供应永远不足,人口几百万年来,几乎没有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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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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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星人不是没有想过办法,他们曾经召集星球上最优秀的哲学家和物理学家一起讨论星球未来的大计,最后他们得出结论:要么让A星离开这个星系,要么摧毁一颗太阳。离开这个星系不可预知的风险太大,弄不好,会葬送整个A星的未来。
但是摧毁一颗太阳的也是几乎不可能办到的事情,用热核武器去炸毁太阳无疑是异想天开,因为还没有接近太阳便会被太阳烤化了,再说,那么大质量的一颗太阳岂是一两件热核武器可以撼动的?因为太阳的内部每天都在进行无数次热核反应,还怕多你一两次?
宇宙的法则便是,引力为王。
引力自然与质量有关,质量与速度有关。A星人已经发明了速度超过光速的运载工具,自然也可以做出质量为无穷大的物体,但即便这样质量的物体,要把一颗太阳拉离星系还是远远不够的。引力实验做了几次之后,A星人终于在灰心绝望中泄了气。
经过不懈努力,仙女座A星人终于在一万年前发现了一万光年之遥的太阳系。研究后,A星人发现太阳系确实是一个宜居的星系,除了已有生命的地球外,以A星人的技术能力,只要对月球、火星甚至是金星稍加改造,便可适宜生存。
尽管A星人发明了超光速的运载工具,但这么快的运载工具质量可能是无穷大的,这样,沿途可能会造成天文灾难,所以,A星人的星际飞船只能以接近光速的速度飞行。这样,要到达太阳系至少也要1万年,而A星人的最长寿记录也只有800岁,据说这一记录还做了假,据普遍的理论表明,A星人的理论寿命是600岁,但这对于长达1万年的星际旅行来说远远不够的。
A星人的生物学家生出一计,用A星人的胚胎去执行星际旅行任务,并用了延时1万年的细胞分裂迟滞剂,这样,飞船到达太阳系时,胚胎正好可以发育成A星人,征服太阳系的《A星人流亡手册》就放在他们的枕边,看看便懂。
缥缈虚空的声音在小七的梦境里盘旋,这声音仿佛远在天边,又好像就在枕边,如小溪般清澈,如春风般和煦,一个年青女人的声音,沾染了慈母般的爱。
“想着一万年前你离开我,奔向未知的星际旅行,生死不知,前途未卜,我便心如刀割、潸然泪下,好在我知道你还活着,我也知道你在太阳系的名字,叫小七,是么?”
“是的,我叫小七。你是说一万年前,你是目送我远去的(那时只是一颗受精卵吧)?”
“是的,我亲眼看着你被盛放在一个罐子里放入光速飞船。”
“这不可能,你是说你已经活了一万年?可是,A星人的理论寿命也只有600岁啊。”
“你很聪明,我的孩子,他们终究没有选错人,我是不可能活一万年的,但是如果我死了9500年,一切便很好解释了。”
“这么说,是你的灵魂在与我对话?”
“是的,孩子,我的灵魂被族长召唤回来,族长要我告诉你不要忘记你在太阳系的使命,我的灵魂就快要湮灭了。”
“我的使命到底是什么?”
“拯救我们仙女座A星,我们A星人正在遭受苦难,正在被人马座B星人人奴役,只有你们才能救A星。”
“可是我要怎么做呢?再说,我也没有能力啊,微重力悬浮能力我都没有了。”
“没有关系,孩子,我们A星人都是天赋异禀,只要你把潜能激发出来,就什么事都可以办到。你要找到和你同行的那一批一万颗A星种子,应该还会有人活着,再找到那块宇宙起源时的那块太阳石,太阳石蕴含着无穷的能量,只要把它对准A星,A星获得了能量便可摆脱双太阳体系的控制。”
“可是,太阳石要到哪里去找呢?”
“族长们说,太阳石应当是在黄巢的那个时代或是100年后的未来平行世界,你也知道,族长们的预言一向不准,孩子,我的能量正在殆尽,灵魂正在湮灭……”
“妈妈……”
进入高中后,小七身上仙女座A星人特征的遗存已是荡然无存,若不是梦中那个慈母般声音的反复强调,他便和A星没有了一丝一缕的联系。
这个反复出现的梦境带给小七的与其说是一种关于出身与光荣使命的久远记忆,倒不如说是对他缺乏安全感又看似平静生活的一种无休无止的打扰。他既不想也没有能力恢复A星的荣光,但他隐约感觉他就是来自于一万年前的A星,这让他很为难,也很苦恼,他既想拯救A星,又不想拯救A星,既觉得这与自己毫不相关,又觉得自己责无旁贷。
尤为难办的事情便是要找到一万年前从A星一同出发的那批种子,小七开始留意与观察身边的每一个人,一番观察下来,有些悲观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