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人的话,确实不能算是大部落。
听男人的意思,隐约的像是说,之前人数要多一点,但春天的时候跟附近部落打了一架,死了十几个男人,被抢走4、5个女人。
这一段叙述也很乱,两个人因为“杀人”、“死亡”这种动词理不清,纠结了很久,她才听明白。
所以他在溪边看到有火堆的残迹,才会谨慎的停下来查看,他以为是森林那边的部落派人过来打探,为了秋天的进攻做准备。
涂莉莉就不想反驳他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对方部落要是派人来侦查,怎么可能会笨到在水边留下这么明显的痕迹?
这两件事情信息量很大:第一,说明附近有个人数差不多的部落,人数在150人左右,可能略多一点,但不会超过250人;如果是一个超过250人的大部落,那他的部落春天的时候可不是只死十几个男人就能算完的;第二,部落里少了几个女人,这就意味着少了几个正在育龄的女人,对方抢女人肯定也是抢成年女人,能生孩子的那种,女孩子不会抢。
不过再想想,就是21世纪现代化的文明国家也还有童婚的事实存在,所以大概也不能一概而论?她认为的“成年”是18岁,没准原始部落的“成年”是12岁。
话又说回来,正因为部落里少了几个育龄女人,所以尽管她很可疑,男人也不会立即杀了她,而是把她带回部落。
确认了自己已经保住命,她就不慌了。活下去,然后展现自己的能力,基本就能保证她在这个陌生的时代活下去。
*
天还没有开始暗,男人停了下来,开始寻找晚上露宿的地方。
他没有选择溪水边,仍然选择了一棵巨树,拖来干树枝,选择合适的树枝,掰掉上面的小树杈。
男人在干活,涂莉莉便拿了那把小的石刀仔细查看。
石刀不算很锋利,材质十分坚硬,上面有用其他工具敲打的痕迹,一点一点的敲薄,敲出刀刃。有一个不长的握手,跟现代的刀具差不多,大概形状没有什么变化。握手上缠着草绳,应该是增加摩擦力用的,方便握着,也方便施加力度。
大的那把石刀形状跟小石刀差不多,就是刀刃长一点宽一点,握手宽一点。
她试着用小石刀削树枝,木质不太紧密的树枝还行,很快就能削出尖头;木质太硬的还是不行,要用很大力气才能削动。
男人用大石刀在树枝上环切,然后踩断,这样就取得了一批长度大致相等的干树枝。再在树杈上搭建树枝平台,用皮绳和登山绳固定住,仍然是留出1米长的登山绳,用来将她捆在上面,这是为了不让她滚掉下来。
男人一边干活,一边说话。
涂莉莉在学他们的语言,可也不可能半天就学会,绝大多数时候还是得依靠手势来猜,交流仍然十分困难。
跟他也没什么好说的,已知他是带她回部落,就没什么好问的了。
男人干活干到一半,走开了有好大一会儿,回来将剩下的活干完了,搭建好树枝平台,又走开了有半小时,回来的时候,带回了两只灰色毛发的野兔。
他示意她跟着他学怎么剥兔子,野兔抓回来就是死的,他示意了一下,是下套索抓住了,然后他过去捡起兔子,拎起来拧断兔子的脖子。
他带涂莉莉到了溪边,用小石刀先砍下兔子头,然后飞快的剥出一整张兔子皮,连说带比划,她才明白,兔子皮是用来做衣服的。兔子不大,皮子也不大,但可以用很多块兔子皮缝在一起。野兔繁殖的快,一窝小兔子能有十几只,几个月就长大了,一个部落一年能抓到几百只兔子,用来做衣服是量大管暖的。
他又从她背包里拿出那块鹿皮,打着手势“说”鹿皮也是极好的。他又说了好些话,涂莉莉琢磨着,他似乎是在问她喜欢兔子皮还是鹿皮,他会在秋天之前,给她打到足够的兔子或是鹿,做一件衣服给她?
她不太清楚自己是否真的“听”懂了他想表达的意思。
她寻思着,男人似乎是在讨好她?动物界通用行为,送礼物是雄性为了讨好雌性,以增加□□的机会和概率,亿万年来,从动物到人类,都是同样的思路和做法。
从男人的角度来说,并没有错。
但她可不打算找个原始人当丈夫,于是装作没听懂。
男人似乎有些讪讪。不过烤好兔子后,还是把兔子后腿撕给她吃。涂莉莉中午没吃虫子,只吃了水果,下午也吃了一路水果,还是不很饿,但还是努力吃下3个兔子后腿。
男人吃东西很仔细,务必保证骨头上一点肉都不剩。吃完烤兔子之后,又摘了几个树果子给她吃。
她心想这倒是很讲营养平衡,有肉有水果,就是好像没有什么蔬菜?野菜很多,但她几乎都不认识,男人好像也不愿意花很多时间去挖野菜,他倒是拔了几种草给她看,说这是能吃的。
“吃”这么重要的动词当然第一时间就学会了。
还有,男人的名字至少有三个音,是一种能飞的大鸟,她念不好,就用最后一个音称呼他,“鸿”,没过半天又变成“阿鸿”。男人接受的很快,并表示新名字挺不错。
他也问她叫什么名字,涂莉莉不愿意告诉他真名,随手指着树下的一丛小花,说自己的名字就是花的名字。她琢磨着花的名字应该不会难听,果然阿鸿表示她的名字很美,还教她怎么念。
晚上,阿鸿在树上多停留了一会儿,给她弄了一个小火堆。他做的就很讲究了,用树下的泥土和水,糊在树杈上,糊了厚厚的几层,然后在湿泥上架了一个小火堆。
这样她晚上就睡的更舒坦了。
阿鸿还跟她叽里呱啦的又说了好多话,只是她能听懂的有限,似乎是在说部落里的事情。沟通困难实在是一件要命的事情,她花了很长时间才问出来,部落里管事的首领是男人,但大事小事首领都会去问一个叫鱼婆的巫女。
鱼婆的名字其实发音也很复杂,她只能大致听明白其中有“鱼”这个字,于是简化了,就叫她“鱼婆”吧。原始人对年龄计算的不是太精细,按照过冬来算,比如阿鸿已经过了2个10加2个冬天,今年冬天就是23岁;鱼婆是4个10加4个冬天,在部落里是最年长的人。
涂莉莉惊呆了:不到45岁就是部落里最年长的人,这时代的人类平均寿命到底几岁啊!
阿鸿问她过了几个冬天,她照实说了,2个10加3个冬天,她其实比阿鸿大1岁,但完全可以忽略不计,阿鸿也不觉得1岁之差有什么问题,反而很高兴。
这么“谈话”可费脑子了,很不容易才能得到一点信息。她白天走路太多,累了,于是打起了呵欠。阿鸿很知趣,还是把她像昨晚一样捆在树上,然后就乖乖的下树,靠在树干上。
涂莉莉等他没什么动静了,才打开手机:唉!只有30%的电量了,待机时间虽然还有4个多小时,但实际上用不到4小时就会没电关机。
这是她跟文明世界的最后一点联系了。
她难过的看着相册里的照片:现代科技多么神奇!她甚至不知道这算不算好事,比如要是100年前的探险家,深入南美热带雨林的时候,肯定没有什么移动电话,也不能用一个小小的电子设备就带上几千几万张照片,他们遇到这种情况可能就不会多想家人和朋友,但她——
她叹了一口气,多想无益,还是想想将来吧。
她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第18章 第十一天
【第十一天】
早餐是烤鸟。
阿鸿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抓回了几只鸟,鸟不拔毛,而是先剖开鸟肚子,除去内脏,清洗过后,里面塞进一把香茅草、盐、几个浆果,然后用湿泥巴裹住,埋在火堆里焖烤。
涂莉莉走到溪边梳洗。卷起牛仔裤腿,脱了帆布鞋,下到水里,洗脸洗手,洗洗脚,用压缩毛巾擦干脸上的水。没有牙刷,这些天她都是用青果子来当牙刷的,青果子洗干净外皮,啃上几口,咀嚼十几分钟,将果皮渣吐掉。这是以前看电影的时候看到的,年轻士兵参观过细菌部队后,长官要他们咀嚼苹果,不要咽下,而是吐掉,后来她查了资料,说苹果中的有机酸能够清除大部分口腔细菌,不过得细嚼。她现在没有苹果,但青果子口感有点像苹果,就用来代替吧,总比什么措施都没有的好。
阿鸿昨天就见过她吃青果子又吐掉,今天再看,就叽里呱啦的问她为什么不吃掉。这个她现在还解释不了,只好不解释了。
她上了岸,穿好帆布鞋。
平时她只有冬天才穿袜子,夏天一般穿凉鞋,因为是去山区溶洞,温度偏低,所以这次是穿了帆布鞋,但没有穿袜子。阿鸿也没有穿袜子,所以原始人还没有发明袜子。
阿鸿对她招招手,从火堆里扒出一个泥团团,用树枝敲碎了,顿时一股肉香冒了出来。
鸟的个头不大,也就跟鹌鹑差不多大小,有的还没有鹌鹑大。泥巴带走了鸟羽毛。阿鸿一共扒出6个泥团,涂莉莉吃了两只鸟,阿鸿吃了四只鸟。
扒出泥团后,阿鸿没有往火堆里扔树枝,而是在火堆底下灰烬较多的地方扔进去十几个小泥团。涂莉莉想了一下,猜那应该是鸟蛋。
果然,不到十分钟,阿鸿便用树枝将小泥团都拨了出来,放那儿凉了几分钟,敲开泥团,很灵巧的剥出鸟蛋,递给她。
鸟蛋还有些烫手,她用矿泉水瓶里的水湃了一下鸟蛋,这才剥壳。
热乎乎香喷喷的鸟蛋,不用盐也是美味。
阿鸿见她喜欢吃鸟蛋,喜不自胜,将鸟蛋全都给她吃了。
“好吃吗?”他问。
“好吃。”她点头。
“明天,吃——”他叽里咕噜说了几个音。
她估摸着应该是“鸟蛋”,鸟蛋是统称,似乎这时候他们也不可能将鸟的品种分的很细,所以“鸟蛋”一词肯定用来称呼所有品种的鸟蛋。她拿出笔记本,记下来。
“明天,吃鸟蛋。”她用他的语言说了一句。
阿鸿笑着连连点头。
*
昨天、今天、明天,他们关于时间的概念就这么简单,没有“后天”这个词,再远的时间,就用数字和昼夜来计量,比如,2个白天,3个夜晚这样;有季节的概念,但没有“年”的概念;食物方面,还没有开始驯化粮食作物,但知道有些植物结的种子是能吃的;采集方面,其实不仅是女人的工作,男人也要做,毕竟也不是每天都出去打猎的。
部落传统,男孩子过了14个冬天之后,就要跟着出去打猎,兔子这种小动物不算成绩,至少要抓到或杀死一头鹿才算成绩,每杀死一头大动物,鱼婆就会在猎人左上臂上纹上一道笔画,这是战士的象征;要是猎到了狼、熊、虎这种大型猛兽,就可以在脸上纹身,不同的动物有不同的花纹,这样出门在外,其他部落的猎人一看脸就知道对方是个猛人、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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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鸿很遗憾的说,他到现在只杀过两头狼,还没有杀过熊和虎。他给涂莉莉看他脸上的纹身——那两道纹身之前她一直以为是颜料,在左耳旁边,倒不难看,也没有破坏他的面相。他还说,部落首领是个狠人,杀过熊和虎,所以可以在额头纹身,眼睛下面颧骨那儿也有纹身。
光是听着就觉得很疼!
*
继续走路,继续学习新词。
狼、熊、虎的发音她都记下来了,阿鸿很会学动物叫声,说到“狼”,就狼嚎几声,她便很容易就懂了;阿鸿之后便以此类推,要是说到什么新动物她听不懂,他就学上几声动物叫声。
笔记本上注音的新单词增长飞快,再加上几个动词,代词你我他,语言不够手势凑,简单交流初步达成。
问他还要走多久,他想了好一会儿,才说,再走2个白天,再在外面睡两个晚上,就能到了。要是他自己走,明天下午就能到。
她算了一下,部落距离她原本打算的根据地巨石大概是6天的路程,因为她故意走的慢,这4天的路程其实应该只用3天半就能走完的,所以重新校正的时间应该是5天半;猎人们脚程快,只用4天或4天半就能走到巨石那儿。这个距离果然是太近了,很不安全。
她可以将巨石当成中转站,如果能在部落安全度过冬天,等到春天——等等!现在还是夏天!这是不是意味着,部落还没有开始迁徙?
“迁徙”这个概念阿鸿不能理解,但问题经过简化之后,他听明白了,说他们会在储存了足够的食物之后,走很长一段路,去温暖一点的南方,重点是,南方有山,山里有狼和虎。
先把狼和虎放在一边,涂莉莉问他大概多久之后会去南方,路上要走多久,这可把阿鸿难住了!
问来问去他也说不清楚什么时候走,只说等到很多树开始大量掉树叶就得走了。路上要走多久?这个更说不清楚了,为什么要知道需要走多少个白天呢?总之是很多个白天就对了。
这倒不是阿鸿智力不够,原始时代确实也没必要所有人都知道具体的时间,大部分时候他们都只需要听首领和鱼婆的指挥就行了,就连首领也得听鱼婆的,因为鱼婆年纪最大,懂的最多。鱼婆决定哪一天离开,还会为他们治疗伤病,所有的人都很敬畏鱼婆。
涂莉莉琢磨着,鱼婆大概相当于祭司的角色,也可能是巫医,有人考据上古时期巫祝其实都是女性,担负祭祀与医生的职责。“巫”原本只有女性,后来有了男巫,称“觋”。从语义上来分析,如果“巫”一开始只是男性专属,那么当女巫出现的时候,必定会专门为女巫创造新字,就像英文中原本第三人称代词是“He”,为了女性专门造出了新词“She”;中文中的第三人称代词原本都是“他”,直到五四时期新青年引入国外著作,为了跟英文配套,才造出了新字“她”,以对应英文中的“She”。
所以首领负责出力气的活,鱼婆负责动脑子的技术活?大概是这样的。
首领都未必有精确的时间观念,但鱼婆一定有个日历什么的。也不用很精确,甚至不一定有“月”的概念,但应该有一个用十进制计算日期的方法。
或许她可以跟鱼婆讨论一下计时方法?对了,她还会制作日晷,要是慢慢想慢慢做,还可以做出晚上用的水漏,水漏跟沙漏的原理是一样的,都是单位时间内滴完内容物,沙漏是沙,水漏是水,材质不同而已。
她渐渐的有了努力方向。
原始时代么,讲什么文化水平艺术修养那都是虚的,简单直接的,就是讲日常生活技能。,男人打猎、干粗活体力活,女人采集、带孩子生孩子,一个部落里男女人口数量应该大致相等,男人稍多一些,这是因为需要有强壮的男人保护部落。自然出生率也是男孩稍多,大概是11个男婴比10个女婴这样的比例。一个150人左右的小部落大概有60到70个女人,80多个男人,女孩长大了会离开部落,到附近的部落寻找合适的孩子他爸。
对于这种“出婚制”,阿鸿说起来异常的简单,他提到他的姐妹们都在15个冬天后离开了部落,他很少能见到她们。他们的母亲活了35个冬天就死了,大概生了11个孩子,活到15个冬天的有6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