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许星宁的拍摄一连几天都进行得很顺利,除了极少数夜戏,收工也早。
拍摄场地就在江城的缘故,她没让片方安排酒店,原是打算回别墅或者把市区的公寓收拾出来住,不过元旦过完,她有了新的想法。
收工的第一晚,她让司机把自己送到了碧玺湾,因为星盛总部离碧玺湾近,沈从宴忙工作时基本都会住这儿。
抱着给他惊喜的念头,她并未事先知会他,以至于结果有惊无喜――沈从宴当天下午的飞机去了山城,因为行程匆忙,加上她在拍戏,没来得及告诉她。
“你去找我了?”沈从宴从饭局上抽身,来到寂静的走廊尽头。
满心欢喜扑了个空,许星宁有些小小的不开心,却也知道怪不得谁,只得撇撇嘴,口是心非道:“少自作多情,打听你在家没,是为了方便带新男朋友来住你的房子,睡你的床。”
“哦?”沈从宴当然不会把这话当真,他背倚在墙上,一边长腿屈起,脚跟抵着墙,另一边笔直地向前支着,占据了半个走道。
他姿态懒散,撇去了应酬时的疲惫,笑问:“新男友比我年轻吗?”
许星宁一噎:“你这个人好奇怪,我都给你戴绿帽子了,你还关心小三年不年轻?”
沈从宴嗯了声,带着浅淡的鼻音,听起来格外性感:“不然外遇还找个和我一样的老男人,多没意思。”
许星宁听出来了,这是记着她拐着弯说他是老男人的仇。
其实他只大她四岁,按虚岁满打满算也才刚满三十,这个年纪一手打造出星盛这样的商业帝国,模样又那么出众,说是青年才俊都有些低估了,哪儿和老沾得上边。
“逗你玩儿呢,你才不老,再说了,野草哪儿能跟你比。”话一出口,她才发觉自己声音黏腻娇气,一时说不清是她在哄他,还是在跟他撒娇。
她不禁自我唾弃一番,许星宁啊许星宁,婚都结两年了,怎么还跟热恋中的小情侣似的!
沈从宴低下头,极为受用地笑了笑,刚想说什么,包房里有人踉跄着推门而出,西装革履的市政人员挺着啤酒肚左右看看,洗手间的标识没找到,倒看到了身形挺拔不知几时离席的男人。
“沈总,您这可就不厚道了啊……”
沈从宴闻声看去,就见那人大着舌头,东倒西歪地向他走来。
酒桌上的事,他不想让她操心,快速地对着听筒说了句“乖,早点睡,我尽快回去”,便挂了电话。
许星宁抓着通话已然中断的手机,抬手摸了摸耳朵,后知后觉有些烫。
这人怎么也跟刚谈恋爱似的,左一个乖右一个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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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想到,沈从宴这一“尽快”,眨眼就过去了好几天。
在他的卧室睡了不知几晚,许星宁只觉枕套和被单上包裹着她的木质清香,都快被她常用那款沐浴露的果香覆盖了。
而他这段时间不知怎么忙得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就连睡前刚培养的例行通话时间,都压缩到了短短几分钟。
整整一周时,许星宁有了点儿独守空房的错觉,越想越幽怨,索性决定搬回阳明山住。
不巧的是,这天段千屿有些不在状态,NG了好多条,原本用不了多久的两场戏一直拍到傍晚才收工。
天气越发严寒,天气预报说近日会有雨夹雪,许星宁接过时雨递来的毛茸茸大衣,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出了片场就准备往车里钻。
半道却被黑西装白手套保镖模样的人拦了下来。
时雨警觉地将她挡在身后,还没来得及发问,就听那人简练地开口:“夫人,老爷在车里等您。”
说完,朝某个方向比了个“请”的手势。
老爷子来找她,这个点?
许星宁疑惑地看过去,果然捕捉到一辆停靠在路边的红旗L5。
拍了拍时雨肩膀示意她放松,许星宁跟着保镖走上前,后者拉开车门,她探头往里看了眼。
沈老爷子阖眼靠着椅背,一副睡着了的样子,也不知等了多久,察觉到动静,他睁眼转头,看清来人,笑眯眯地招了招手:“星宁丫头,快来。”
“沈爸,出什么事了吗?”许星宁有些意外。
话音刚落,驾驶座上的司机跟老爷子打过招呼,下车关上门,守在车身前两米开外的地方,像是特意给他们腾的谈话空间。
这架势,看来不止出事了,事情还很棘手。
许星宁更加觉得奇怪,迟疑了下,到底还是坐了进去,只是刚带上车门,一抬头,就看见前方副驾上还坐了个人。
竟是沈乔南。
正巧,他从后视镜里对上她的目光,点头示意道:“二嫂。”
“丫头,沈爸今天找你,是为了乔南的事,”沈懋书双手搭在手杖上,叹了口气,“你看能不能,帮忙跟阿宴求求情?”
许星宁太阳穴一跳,直觉不是什么好事儿,只含糊道:“沈爸,您能说明白些吗?”
沈懋书看了眼副驾上的沈乔南,摇摇头:“本来他们兄弟间的事,不该我插手,但你也知道,乔南曾经救过小望不知多少次……”
话头就此打住,却足以让人听出他话里的深意。
沈懋书虽然干过糊涂事,但骨子里是重情义的人,对于一度作为沈望的移动血库的沈乔南,他深感亏欠。
但接下来听到的话,却让许星宁觉得有些荒唐。
简单来说,山城竞标的那块地皮出了问题。
沈乔南当初之所以不惜代价也要拿下绿园那块地,并非看中地皮本身,而是看中了政府的“振山计划”,业内包括土地资源规划局那边放出来的口风,都一致倾向于计划会落地绿园,只要计划甫一实施,在那块地上开发出来的房产价格有多大的利润空间自不必说。
可令所有人都大跌眼镜的是,这两天,政府方面终于宣布了“振山计划”的落地,但最终的选址,却是当时没什么人竞争的茶洞。
沈乔南为了拿下绿园这块地,递交的方案让出了大量面积做绿化不说,就连拿地的报价,也几乎是倾尽所有,消息一出,地皮价格的涨幅微乎其微,也就意味着原本稳赚不赔的买卖,成了百分之两百的亏本生意。
而拍下茶洞那块地的,正是沈从宴。
“所以您希望我说服沈从宴,让他挪出过桥资金给沈乔南?”许星宁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确认了一遍。
见沈懋书点头,她想也没想地回绝:“沈爸,我做不到。”
她深吸了口气,尽量将语气放平:“您觉得亏欠沈乔南,那沈从宴呢?”
第64章 玫瑰 “阿宴其实一直过得很苦”
沈懋书沉默不语,片刻后,才缓缓开口:“我欠阿宴的,这辈子都不足以弥补。”
他定定地看着椅背某处,不知想到什么,老迈的双眼渐渐浮起了一层雾气:“每次回想起一桩桩往事,我都觉得,阿宴恨我才是应该的……”
他忽地问了句,“丫头,他跟你说过,我们把他接回沈家那年发生的事吗?”
许星宁只知沈从宴没能见上生母最后一面,更具体的就不清楚了,听他这么问,反倒被勾起了好奇心,她摇摇头:“什么事?”
沈乔南扭头插了句:“爸,过去的事就别提了……”
老爷子摆摆手:“无妨,星宁丫头是要陪他走一辈子的人,她应该了解。”
沈懋书的思绪逐渐飘远,随着往事的娓娓道来,许星宁仿佛也跟着回溯到多年前,以旁观者的身份,参观了小沈从宴的过去。
彼时,沈从宴刚满十岁,因为谭招娣突然垮掉的身体,被迫承担起不属于他那个年纪的重担。
在谭招娣住院的那一个月里,他每天放学回到家里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家附近的菜市场买菜做饭。
下午那个点,不少商贩都早已收摊,仍然在售的蔬菜大多都不怎么新鲜了,但也因此,卖价要比清早时便宜许多,小沈从宴就那样蹲在摊位前,一家家仔细挑选,只为尽可能让谭招娣吃到新鲜点儿的蔬菜。
偶尔菜摊上,有小贩扔掉的菜叶,有能吃的,他也捡,捡回去的那部分是他的,而做给谭招娣吃的,依然用买的。
有好心人会分给他一些没卖完的菜,自然也有人为此翻了他不少白眼,难听的话也不少,他只是一贯沉默着。
至于肉类,他每次都掐着买一两,正好够谭招娣一人的量,一来二去,肉禽区的摊主都眼熟了他,知道有个身板单薄的小男孩,每天只买手心大点儿的肉。
心情好时他们还逗逗他,碰上心情不好,只不耐烦地挥挥手:“这点切都不好切,一边玩儿去。”
“我去接他走那天,他坚持要去菜市场,我只当他嘴馋,告诉他说,老宅里有品质最好的蔬菜瓜果和海鲜,他想吃什么都有。”
沈懋书苦笑了下:“可我拗不过他,最后还是带他去了,我没想到的是,他要了几十斤肉。 ”
碰巧那段时间猪肉涨价,生意并不怎么好,肉摊老板见又是“一两肉”,还未等他开口便没什么好脸色地摆摆手:“一两不卖。”
习惯了赶时间的缘故,小小的沈从宴腿脚很快,沈懋书大步追上前,正好听到肉摊老板这句嫌弃意味浓重的话,不悦地沉声:“谁说买一两?”
肉摊老板正要回嘴,却在抬眼看到男人的那一瞬间噤了声――这人西装革履,衣料和做工一看就知不便宜,而腕间手表折射出的低调光泽,更彰显了他的富贵。
“不是,您误会了,”肉摊老板陪着笑脸,指了指闷声站在摊位前的沈从宴,“这小孩每次都买这么点儿,有卖剩的倒还好,整块肉根本就不好切……”
沈懋书一听,更是横眉竖眼,打鼻腔重重地哼一声:“剩的?边角料?”
他沈家的孩子,就吃这种东西?
肉摊老板刚想辩解两句,沈懋书摸了摸沈从宴后脑勺,问:“今天想买多少肉?”
沈从宴知道他有钱,也知道是他害母亲沦落到这步田地,并不跟他客气,抿了抿唇,说:“七十斤。”
其实他并不知道七十斤肉是什么概念,但记得谭招娣上一次带他称重时,他的体重是六十八。
所以他想,七十斤肉,应该够她吃好一段时间了,再多的话,不知道家里那台破旧的二手小冰箱,能不能放得下。
沈懋书这才明白过来,他坚持来菜市场是想着给谭招娣囤些吃的。
“听到了吗?”他把脸转向摊主。
“哎,好嘞好嘞,没问题。”摊主满脸堆笑,拖过半边猪肉,举起刀正要落下,却听沈懋书接着说,“我可没说要在你这儿买。”
摊主脸上的横肉都僵了僵。
沈懋书牵起小沈从宴的手,四下环顾一周,指了指不远处一个看起来规模明显大些,也整洁不少的摊位,问:“去那里买过吗?”
沈从宴抿抿唇,摇了摇头:“贵。”
沈懋书当机立断:“走,就去那儿。”
到嘴的鸭子跑了,摊主不过脑地冒出句惯常用来揽客的话:“这里没有哪家卖的肉比我更便宜,那家更是出了名的贵……”
“你卖多少?”沈懋书停住脚。
原来有钱人也是在意性价比的嘛,摊主心下窃喜,自信地伸手比了个数:“六块五,随便对比。”
沈懋书哦了声,抬脚走了。
而后,摊主眼睁睁看着一大一小在竞争对手的摊位前停下,然后听见男人问:“请问这肉多少钱一斤?”
竞争对手答:“八块。”
“行,”男人点点头,“我要七十斤,付十块的单价,能帮我送货上门吗?不远,只是我不太方便拿。”
竞争对手喜笑颜开:“好嘞,这就给您称好,地址麻烦您给个准确的。”
距离近,此时的菜场又空荡,两人的对话正好一字不落地钻进之前那肉摊老板的耳朵里,他怄得几乎快要吐血,脸色也和案板上的猪肝没太大区别。
付完钱,沈懋书拍了拍沈从宴肩膀,看向方才那个摊位,俯身道:“谁要是欺负你,就像这样踩他一脚,知道了吗?”
他沈家的人不主动惹事,但也绝不是软弱的受气包。
那是他作为父亲教给沈从宴的第一件事。
只是他没想过,这种钱势上的压制并不能用来对付身份地位相当的人,比如后来的沈望,不过那都是后话了。
回到谭招娣租的那个勉强能称做落脚处的老平房,沈懋书推开嘎吱作响的铁门,才发现那台还没他高的冰箱压根儿放不下这些肉,他一个电话,很快有人运来了足够大的冰柜。
原本就不算宽敞的地方因为新家电的加入,显得更加逼仄。
沈懋书皱了皱眉:“阿宴,爸爸给你妈妈换个新的住处。”
出乎他意料的是,小小男孩斩钉截铁地一口拒绝:“不要。”
他那时不知道原因,直到几个月后,沈从宴避开佣人的眼线独自跑回了晋城,沈懋书才反应过来,他大概是怕找不到回家的路。
“那是招娣不治身亡的第一周,阿宴不知从哪儿听到的消息,硬是大着胆子坐黑车回到了他原先的家。”沈懋书抹了把眼前的水汽,“也是那次,阿宴失去了留下他和招娣最多回忆的家……”
那时监控远不比如今发达,就连买车票都不用实名,加上沈从宴坐的是黑车,踪迹更是无从查找。
起初,沈懋书以为他是因为沈望的排挤选择了离家出走,查找范围就在江城,直到将江城里里外外找了个遍,还是家里的司机张叔提了嘴:“小少爷会不会回家了?”
察觉到失言,他赶忙补了句:“我的意思是,老家。”
沈懋书心下一惊,却也很快意识到,这是他最有可能回的地,只是他着实没想过,十岁的半大孩子能独自跨越这么远的距离。
果不其然,他们在那间破败的平房前找到了人,没有大人打理的缘故,房子周边的杂草长势正盛,房檐下甚至结了大片大片的蛛网。
而他们一行人赶到时,沈从宴坐在门前的小马扎上,正低头对着手里那张单薄的相片发呆。
他穿回了以前的旧衣衫,脚上的鞋子也磨出了毛边,手心因为营养不良而脱了一层又一层皮。
后来沈懋书才知道,他只带了路费,回家后身上就没剩了什么钱,吃饭也是有一顿没一顿,左邻右舍知道他有个有钱的爸,却不知道具体的联系方式,只得苦口婆心地劝他回去。
沈从宴说什么也不肯,在那个豪华的宅子里,他找不到半点家的感觉,他想要的从来不是什么华服盛宴,而是有谭招娣和他的那个家。
领居们见劝不动他,也了解这孩子性子倔,只得无奈叹气,念在这些年的情份上,时不时会送些吃的过去。
沈从宴头脑聪明,很快也找到维持生活的法子――靠给周围的孩子代写作业,他能赚些买馒头面条之类的零钱,以此裹腹。
竟就这样捱过了大半个月。
“小乞丐的窝,还真的找到了。”死缠烂打要跟来的沈望踏出车门,看了眼面前的破房子,作出了如上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