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家主是儿郎(女尊)
作者:落雁沉鱼
文案:
聪慧机智穿书女/男扮女装大家主 年龄相差十二岁,双洁。
男主前期睿智骄傲,后期患得患失恋爱脑,主打的就是个老房子着火,汹涌炽烈。
一场风寒, 噩梦连连,清醒过来的宋文筝记起前世,这才恍然得知——
自己如今生活了14年的小世界,竟是她前世看过的一本书。
书中背景为女尊,女主是她嫡妹,己婚,男主……是她正夫。
且这本书的结局是,男女主在历经各种坎坷后,终于互明了心意,于是联手搞死了自己另一半,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子女绕膝,儿孙满堂。
真幸福啊!
——只可惜的是,她不想死。
于是噩梦醒来的她,便暗搓搓盯上了男主姨母,那个影响贯穿整书,明明出面很少,却让男女主的父母都弯下腰身的大人物。
男主篇:母亲绝情,父亲啼哭,胞姐病弱,家族倾覆,在退无可退的绝境中,沈玉林褪下男装,与胞姐互换身份,一点点扶起倾覆之家,呕心沥血。
他曾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会这样,一辈子穿着女装,一辈子披着假面,自己选择的路,淌血也得走下去。
可偏偏——枯燥的生命里闯进了个小姑娘,小姑娘机灵聪慧,俊秀无双,且,说喜欢他。
腐烂的心脏长出嫩芽,转瞬间,郁郁葱葱,遮天蔽日。
他第一次尝到了心动的滋味。
哪怕这个人接近他是为了利益[大雾],也没关系,只要看着他就好,只要一直看着他就好。
男主前期睿智冷静,骄傲强大,后面喜欢上女主后,就变的患得患失,阴晴不定。
主打的就是个老房子着火,救都没法救。
内容标签: 强强 布衣生活 穿书 女扮男装 轻松
搜索关键字:主角:宋文筝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论一个炮灰的自救
立意:哪怕是配角,也有权利活下去
第1章 冬日里的窘迫
数九寒天,没有炭火的屋里简直冷的像冰窖。
宋文筝穿着她最厚的棉衣坐在桌前,原本是想看会书的,可摸摸冰冷的桌子,再摸摸冰凉的书籍……沉默一瞬,她最终安静的收回了手,干脆盯着桌边摆放的梅花发呆。
好冷啊!真的好冷啊!
无法理解,她前十三年的冬天究竟是怎么熬过来的?
靠毅力吗?
既那玩意管用,为什么如今却不行了……
脑中思绪正在乱飘,突然房门嘎吱一响,伴随着一句“姑娘,奴婢回来了”门外寒风呼啸闯入,直把宋文筝冻得一个哆嗦,脑中乱七八糟的思绪立时散个干净。
而这边,雪雁用手肘将门关上,没工夫注意自家主子的伤感情绪,双手端着小盆,满脸兴奋;
“姑娘快看,咱们有炭了!咱们不用挨冻了!”
一边说,她一边将小盆上盖着的红布掀开,献宝似的向宋文筝举了举,然后就赶紧扒箱倒柜的找火折子,眼睛都乐眯成了一条线。
“姑娘你等着,奴婢马上将炭火点起来,咱们屋里保管一会儿就温暖如春……”
看着满屋子乱窜的雪雁,宋文筝眨眨眼,然后屁股离凳,站起来去看炭盆,心中虽然也很高兴,但终究理智尚存,她开口,一针见血;
“雪雁,别慌着点,这炭哪来的?”
雪雁弯腰找火折子的背影僵了僵,没有回头,声音显得有些不自在;
“唉呀,姑娘,这炭火还能从哪来啊?肯定是从管事那里要来的呗,不然奴婢从哪弄……”
宋文筝瞧着雪雁的背影眯了眯眼,明显不信;
“管事手里的炭火什么时候能轮到咱们?雪雁,说实话——”
“唉!姑娘,如今炭火当前,咱就别管其它的了好不好?先点上,暖和完再说,姑娘这两日总是发梦,肯定是冻着了……”
一语说罢,她手上也终于翻出了久未用过的火折子,然后“呲啦”一声,宋文筝阻拦未及,眼睁睁看着那簇火光投进炭盆,然后……
看着眼前跳动的火焰,感受周遭空气一点点变暖,宋文筝长长的睫毛颤了几颤,终究选择闭上了嘴。
两人围盆而坐,脸上不约而同露出幸福光芒。
好暖和,真的好暖和。
半晌,自幸福中回过神的宋文筝突然开口,她没看人,只盯着火,眼眸随着火光跳跃而明明灭灭,语气极轻;
“雪雁,你把什么当掉了?”
一室沉默。
半晌,雪雁抬头,笑容干巴巴的;
“什么啊——奴婢就是从管家那里……”
宋文筝的视线从炭火移到她脸上,面无表情,再一次出声;
“说——”
雪雁;“……”
她怏怏垂下头,嘴唇动了动,声如蚊蚋;
“……就是,把我挽髻礼收到的那支银簪当掉了——”
在大夏朝,男女皆十四行挽髻礼,行过礼之后,便代表着此人正式迈入成年行列,可以婚姻嫁娶,能够顶立门户……是以,家家户户,颇为重视。
大户人家银钱充裕,便呼朋唤友,广摆宴席,置办的和婚礼一般盛大。
小户人家腰包不丰,但拳拳爱女之心不容忽视,所以大多也会意思意思摆几桌,那个行挽髻礼的子女,也会在这个宴席上收到自己人生中第一支簪子,算是成年礼物。
而雪雁是宋府家奴,她父母也是宋府家奴,同为奴身,身份卑贱,所以她两个月前的成人礼相当简陋,她父母邀不起宾客,也没那个脸面在主子面前占地,是以,她们只一家子吃了个团圆饭,然后父母拿自己多年抠搜出来的银钱,给她打了支细细银簪戴上,如此,雪雁身上才算有了第一件拿得出手的首饰。
——而如今,她宝贝了两个月的首饰,被她换成了这盆黑炭……
她低着头,丧眉耷眼,准备迎接宋文筝的喝斥,可不想——
一秒,两秒,三秒,四秒……没等来预想中姑娘的恼羞成怒,反而听到一句;
“明天,你把我柜子里的那支碧玉簪拿去当掉吧,好歹是府里按规矩发放的东西,应该能换更多炭火……”
雪雁紧绷的面容一僵,猛地抬头;
“那怎么可以!”
她眉头紧皱,表情焦急;
“那可是姑娘挽髻礼时,主母主君赏下的簪子,代表着父母祝福,前途坦顺——”
“没那么严重。”宋文筝的视线又落于炭盆,声线轻轻;
“不过是府里糊弄面子的东西罢了,哪有什么祝福,若说寓意,还是你父母省吃俭用给你买的银簪更珍贵,既你都能舍下,我又有什么舍不下……”
“那怎能一样!”
雪雁语调拔高,更为急切;
“我一介奴婢,位卑物廉,挽髻礼有什么要紧!可您不行,您可是主子啊——”
“……主子?”
宋文筝轻轻重复了一句,半晌,露出个有些讽刺的笑。
“雪雁,说什么傻话呢。”
“你见过谁家主子,大冬天的连点炭火都分不到的?”
雪雁;“……”
她张了张嘴,想反驳,却又无话可说。
是啊,有谁家主子冬天屋里连炭火都没有呢?
恐怕也就只有自家主子了。
怨只怨,生不逢时,阴错阳差……
屋外寒风呼啸,屋内气温飙升,两主仆围着炭盆排排坐,一时间谁都没再开口,屋内除了火苗蹿高弄出的噼啪声响,安静极了。
盯着面前被雪雁用簪子换来的炭盆,宋文筝眼神恍惚,脑中思路却前所未有的清晰。
——她不想死,所以她得走出宋家,她得谋取生路,她得努力不让自己陷入到原著结局……
是的,原著结局!
宋文筝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十四年,这十四年,她循规蹈矩,按部就班,乖乖顺顺的当着宋家隐形人,然而,这两日她总睡不安稳,昨日更是被梦惊醒,半夜睁眼,记忆苏醒,这才恍然发现,原来——
她竟穿进了前世住院无聊时看过的一本,名叫《霸道妻主强追爱》的女尊文里,成了其中霸道女主的庶姐,男主名正言顺的妻主,结局是被男女主联手搞死,尸骨无存。
宋文筝;“……”
她不想死,真的!
按原剧情,男女主从小青梅竹马,又兼门当户对,简直是世人眼中的金童玉女,天作之合……
只唯一的瑕疵是,女主——有那么点风流。
当然,这点毛病在别人眼中不算什么,毕竟女尊文的女人嘛,谁不是这样呢,男子对这种事情包容点就好……
可奈何,男主也是家里惯大的宝贝,他学不会包容,学不会贤惠,更没办法笑看自己喜欢的女子与别的男子厮混。
第一次撞破被哄好,第二次撞破生闷气,第三次,当他掀开车帘看到女主与戏子衣衫不整时,他彻底爆发了。
至于爆发的后果——
一气之下,他使计和女主庶姐有了肌肤之亲,然后嫁入宋家,成了女主宋玉颜的姐夫!!!
再然后,女主自然暴怒滔天,为了发泄心中愤怒,她也迅速娶了个正夫膈应男主,然后仗着宋家嫡女的身份,在府里横冲直撞,无数次愤怒的将男主拖入房间,暴躁占有,然后又膈应男主第一次给了庶姐,明里暗里开始折磨打压宋文筝,一时间,整个宋府被两人的爱情闹得鸡飞狗跳,绯闻遍天。
再然后便是剧情的高潮,男主因在家待的苦闷,便带几个护卫上山礼佛,然后女主放心不下,便驾马追去,若事情没出意外,两人应该会吵吵闹闹一番,然后各种在厢房,佛堂,环境僻静处,窗户微开旁……做各种成年人应该做的事。
可偏偏意外发生了,在当时那条官路上,一行被官府围剿的山匪刚好撞到他们,然后便是顺理成章的挟持,威胁,打伤,救人……
一整套两三章的流程走下来,男女主死里逃生的抱在一起痛哭,终于明白了生命短暂,真爱无敌,再也不想被任何杂事束缚,一心一意只想与爱人度过后半生。
于是——
宋文筝和那位,不争不抢,贤良大度的女主正夫,便惨了。
宋文筝被男主下毒,死在床榻,尸体被女主处理的干干净净,连个坟墓都没拥有。
而那位女主正夫更惨,他当时怀胎九月,正在生产,结果被女主使银子买通产公,让他强行逆胎,硬拖时间……
一尸两命,活活疼死。
两人都是这本女尊文里的悲惨炮灰,是男女主一时意气,心路波折的踏脚石。
宋文筝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变成书中人物,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苏醒记忆,她只知道,好不容易重活一次,且这个身体还健健康康,能跑能跳。
——作为被病痛折磨二十年的资深病人,她不想放弃。
她想活,所以她必须得走出宋家,一点点接触外界,远离男女主的爱恨纠葛,远离宋家父女的权势范围。
人微言轻,这便是她能活下去的唯一机会。
第2章 混口饭吃太难了
第二日是个大晴天,心中做好打算的宋文筝没时间伤春悲秋,一大早便起床梳洗穿衣,然后遵循往例去主院请安坐冷板凳,一整套流程走下来,等她终于从主院脱身,肚子早就饿得咕咕乱叫。
揉揉饿扁的肚子,宋文筝也没等她被各房主子选剩下才有她份的早餐,直接一甩衣袖,带着雪雁从宋家后门踏了出去。
一寸光阴一寸金,如今她十四岁,男主十三岁,离她被设计娶男主还差两年,被害死还差三年……
她必须趁着这个时间差,赶紧拥有保护自己的底气,她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了。
宋家所处的地界名叫雍城,位处北方,是一个很繁华,人流量很大的城市。
商贾云集,学子遍地。
而但凡这种繁华地界,那里头的三六九基本都分得清清楚楚。
东边贵,西边贱,不左不右放中间。
若按二十一世纪的话来讲,那雍城的东边就是富人区,家家别墅配豪车,还有仆从一大堆。
中间,那就和大城市的高档小区差不多,独门独院,门户整洁,有那银钱充裕的,院里头还能放两三个保姆忙碌,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算得上这座城市的中坚力量。
至于西边,那可就复杂了。
西边地界很大,有点类似大城市的城中村,但又不全是那种类型。
这里聚集着雍城不那么富有的本地人,家底单薄的读书人,和乡下来这儿打拼的底层人。
由于人流太大,地方太广,这片地界也就自发衍生出了一种小型差距。
靠近中间的那片宅区,虽不富裕,但尚算宽敞体面,地界越往西,那里头的住户便越穷,逼仄小巷盘根错节,附近宅子乱搭乱建,里头小屋潮湿拥挤……
那才是真正的社会底层。
宋家身为女主本家,自然是大户人家,居住在东边富人区,哪怕宋文筝是从后门溜出来的,走的不是大路,其巷子也并不逼仄,宽敞整洁,丝毫没有堕了东边富人区的美名。
七拐八绕,步履匆匆,眼看前方就要拐进闹市地界,一直跟在身后的雪雁突然拽了拽宋文筝衣服,声音呐呐;
“姑娘……咱们去集市干什么?”
“咱们手里已经没有钱了——”
雪雁是宋文筝身边大丫鬟,按理来说,她应该打理着主子月钱以及府中赏下的各样贵物,可奈何,宋文筝情况特殊,不招宋府主子待见,是以,宋文筝的月钱稀稀拉拉,仨月能有一月的都算好的,至于府中贵物,那更是缩减缩减再缩减……
所以,顶着贴身丫鬟名头的雪雁很穷,真的很穷!
宋文筝扭头,见身后雪雁脸蛋红红的窘迫样子,安抚一笑,用最温和的语气说出了最吓人的话。
“放心,我来集市不是来买东西的……”
雪雁轻呼一口气,脸上红色渐渐消退,扯唇想笑,然而宋文筝下句话就立马把她吓了一跳。
“……我是来找工做的!”
“什么——”雪雁细长的眼睛猛然睁大,满目惊愕;
“找……找工做?姑娘你要找什么工做?”
宋文筝不理解她的惊讶,理直气壮;
“当然是找能赚钱的工啊!”
“这大冷天的,宋家也不给我发月钱,也不给我发炭火,甚至就连我身上的棉袄都是去年的,你瞧袖子都短了,我若再不走出去赚点钱,那咱主仆俩可真就要冻死院里了——”
她一边说,停下的脚步也重新抬起,只脚步速度放缓了些,示意雪雁继续跟上;
“走,跟我一起见见外面的世界去,咱们一块去赚很多很多的钱,然后买衣服,买炭火,买各种各样好吃的,再也不用日日趴在府里对他们摇尾乞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