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迎甩甩身上的水,伸出爪子,小心地将轮椅往外拖。但山林间杂草丛生,轮椅挪动得很困难。
没多久,林迎的爪子就磨得发疼。
忍着疼,林迎继续将轮椅往外推,走了许久,视野终于开阔不少。她松了口气,用力将轮椅往前顶,哪知轮椅一歪,朝某个大坑里滑去。
林迎赶紧冲过去,张嘴咬住轮椅。
用嘴咬比用爪子要更牢靠,林迎便继续用嘴扯着轮椅,一点一点往下山的方向挪去。
虽然下着雨,但因为是白天,天空永远是一层灰灰的白。
林迎气喘吁吁,但不敢太过地哈气,免得让轮椅再次掉下。她的行动越来越慢,她跟自己开玩笑,说自己现在是机械狗。因为她机械地往前,往前,为要将光年最珍爱的东西守护好。
她走到雨都停了,身上有不同程度的破损,肌肉也酸疼,牙齿好像也坚持不住了。
终于,山脚旁大马路出现了在眼前。
林迎累倒在路边,大口大口地哈气,湿漉漉的眼睛缓缓转动,望向山林。
光年,你现在怎么样了?
我们……还能会和吗……
山林空寂,无法回应。
良久,林迎咬牙站起来,推着轮椅往外走。
沿途她还找了条红色塑料袋,把轮椅上的那双手遮住,免得被路人看见。
从乡下走到城里,路很远啊。
林迎慢吞吞地推着轮椅,宽慰自己:
没关系,不过是把那天去城里找光年的路再从新走一遍。然后相信,他们一定会再见,就像“勿忘我”的誓言。
第66章 心脏的两种压强示例
天使大人虽然让林迎变成了小狗,但在关键时刻那是相当给力的。
为了保护物证和尸体,林迎推着轮椅走在乡村马路上。这一幕怎么看都很诡异,没多久有辆摩托停在林迎身边,摩托上的运动服青年矮下腰,匪夷所思地和林迎对视。
林迎听见摩托声,还以为是光年,一抬头,失望至极。
青年也打算驱车离开,坐在后头的女人却使劲一拽他的衣服。
“怎么有股尸体腐臭的味道?”女人问。
“你自己身上的味道吧。”青年调侃。
“不是!”女人一拧青年的背,强制下车。
两人来到轮椅旁侧,林迎睁着无辜的狗狗眼,希望他们不要发现端倪。但女人立刻掀开红色塑料袋,那截断手显露在摩托车苍白的车灯中,画面瞬间变成乡村怪谈的拍摄现场。
“啊――”青年发出凄厉的惨叫。
女人皱了皱眉,从兜里掏出一个小小的手电筒。她将断手和轮椅看了一遍,说:“这手的断痕不是工具切割,应该是齿痕。”
青年还陷在恐惧中,喃喃自语:“谁这么恶心,用牙齿咬……”
“大概率是野兽。”女人叹了口气,“受害人可能被绑在轮椅上,然后丢进了深山老林。身体被野兽吃掉,但因为手被捆在轮椅上,所以没有被野兽叼走。”
青年定了定心神,露出一只眼睛,看向那双手。
他顿了一下,夺过女人的手电筒,凑到那双手前,仔仔细细地查看起来。甚至将手翻了过来,看向掌心。
“你刚刚不是觉得恶心嘛。”女人打开手机,打算报警。
“别……”青年制止她,“这、这好像我姐。”
女人脖子一伸,惊讶地蹲下来。
“小时候一直都是我姐牵我去学校,我不会记错的……她的手特别漂亮,还有红痣。你看,右手掌心有两颗红痣,左手大拇指有一颗小痣……就是我姐!”
在旁边假装是机械小狗的林迎浑身一震,她奔上前,扑向青年,仔仔细细看了一遍青年的长相。
儿子像舅诚不我欺,这青年和三十多岁的光年至少有八分像,就是在林迎眼中光年的气质比较优雅,青年的气质比较随便。
“狗子,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青年迫切地望着林迎,林迎汪了两声,人家也听不懂,她急得绕着尾巴转圈圈。
“带回去验DNA吧。”女人说,“不过……无论这是谁的手,显然是桩刑事案件,还是得报警,不然我们俩就成嫌疑人了。”
林迎立刻朝女人汪汪两声。
方国强他爹的话林迎还记着呢,在这片地方报警,不过是自投网罗,毫无用处。
青年再一次抓住林迎,诚恳发问:“狗子,你认识光年吗?”
林迎拼命点头,汪了好几声,爪子举起来,指向方家村的方向。
青年站起身,严肃道:“如果这真是我姐的尸体,那就绝对不能在当地报警。老婆,你先将轮椅带走,我继续去找光年。”
“喂,光焰,我会因为藏尸被抓的!”女人抓狂不已。
“放心,我会保你出去。”光焰真挚拜托,“老婆,没有人比你更懂得如何处理尸体了。”
摩托再次发动,这回林迎窝在了光年他舅舅的怀里。离开时,风中还传来女人的怒吼:
“你娶一个法医老婆就为了今天对吧?”
光年他舅舅,光焰,别的不说,摩托车开得比光年好多了。山路下过雨,湿滑泥泞,他却像平路一样飙了上去。
经过某处,林迎闻到熟悉的味道,一爪子拍上光焰的脸。刹车,一人一狗飞跳而出,奔向味道来源。
这里正是刚刚打斗的地方,但没有设路障,方国强他爹和村民们也消失不见,只余空气中淡淡的血腥味。
林迎嗅着光年的味道,朝山林中走了几步,来到一颗矮树下。
光年正躺在树下。
他受伤了,身上也有血,但这并不是最骇人的。是那些又沉又脏的水泥路障,数十个,被人搬来,压在他身上。
他像死了一般躺在树下。
林迎在那瞬间近视严重了许多,世界异常模糊,少年变成了一片薄薄的树叶,被那些水泥墩子残忍地压在下面。
那些人疯了吗?他们怎么能这样对一个人?那可是人啊,用十几个水泥墩子把人的四肢压住,他们怎么能这样!
林迎跌跌撞撞走过去,心脏是空的,又好像被十几个墩子压着。
她忍不住嗷嗷叫,希望光年睁开眼睛,像平时一样,让她不要乱叫。但光年一动不动,真要和旁边的树叶融为一体了。
“别急别急!”
光焰这么安慰林迎,却急得120摁成了110。打完急救电话,他立刻上前处理那些路障。林迎也冲上去帮忙,但她的力气根本撼动不了什么,只在上头留下了一串带血的掌印。
“你这爪子怎么都磨破了?”
光焰奇怪地瞅了林迎一眼。
林迎低下头,这才感觉到自己身上的疼。
待路障全部挪开,救护车还没抵达。林迎缓缓靠近光年,狗爪子小心放进少年的掌心。
少年始终毫无声息,并没有电视剧里那种手指轻轻的抽动。
林迎低下头,安静地将脑袋埋在他的手心。
另一头,光焰站在树下,正给法医太太打电话。
“估计是年年发现了我姐的尸体,所以方家村的人要打死他……他情况很糟糕,不知道后面要不要截肢……操!他爹的!急救后我立刻给他转院回京。”
“嗯嗯,你看一下回京的机票。”
林迎被他话音中的几个京城弄得不安起来,她站起身,绕着树桩嗷嗷叫。
光焰看她一眼,宽慰道:“你是光年的小狗吧?到时候你也跟他回京城好了。”
林迎却绕得更加焦急,脑子随着身子疯狂旋转。
完蛋,完蛋,她要走了?
可曾诉强的事儿还毫无进展呢!
没多久,救护车呼啸而来,医护人员小心地将光年抬上担架。
“跟一个家属。”对方说。
光焰也不管自己的摩托车了,直接上了救护车,他还朝林迎伸手:“你也上来!”
林迎一咬牙,躲开他,跑到救护车边上。
她掠过救护车上的“江海区第三人民医院”,在心里默念、记牢。然后转过身,不管光焰的呼喊,窜进树林。
救护车可不等谁,门一关,里头躺着的少年就消失不见,随着呼啸离开了。
下过雨的天相当阴沉,空气却比平时清新许多。林迎仔细嗅着某种味道,再次朝山林深处跑去。
第67章 玲玲,我是阿狗呀
曾诉强只在小学时期去过一次游乐园。他的钱只够买门票,负担不起游乐项目的金额。
在一众欢声笑语中,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他走到游戏街,站到射气球的小摊前。
射气球的钱当然也没有。他站在旁边,看着其它孩子拿起气枪,射向气球。那一个一个粉、蓝、绿、黄的球,精巧圆滚,可爱得让人想要立刻射穿。
那天走来一个小女孩,显然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她一下子买了二十张游戏券,扬言要获得最好的奖品,一个立体拼图。
可前面的十八下,她都完全射不准。
“要不我来帮你?”
曾诉强鼓起勇气。
在旁侧站了许久的他,终于拿起气枪,来到了那面气球前。
他对准了斜对角的那只红色气球,屏住全身的呼吸,发射――
子弹落空,射在了木板上。
小女孩嚷嚷起来,天呐,她这么说,你故意的吧,故意要浪费我的游戏券!把枪还给我!
曾诉强朝后退了一步,小女孩的父母朝前进了一步。
气球,水滴模样的气球,各种颜色、圆滚可爱的气球。曾诉强在小女孩和父母的夹缝压迫中,自顾自举起了枪。
“啊――”
那斜对角的红色气球,噼啪,爆炸,气球碎在空中旋转。
小女孩的尖叫转变为惊喜呼喊。她推开曾诉强,飞到老板面前,大笑着夺过立体拼图。
曾诉强看见了拼图包装上的图案,那是一只飞鹰。
“喂,枪还给我。”
最大的奖品被赢走,老板面色不好,皱眉喊曾诉强。
曾诉强却如癔症一般,缓缓举起气枪,枪口再次对准气球。
只要扣下扳机,射出子弹……
他就可以,他也可以,他本可以,赢得那只飞鹰。
“嘭。”
子弹在空中飞过,进入一只夜莺的身体。
曾诉强没有在气球摊前扣下扳机,他忐忑地将气枪还了回去,一个人在游乐园晃到天黑,然后离开。
曾诉强在树林中发出无数枚子弹,像气球一般圆滚滚的鸟儿,无力地往下坠,天穹也坠入黑暗。
这片山上的鸟几乎被他射了个遍,快感也渐渐消失。他将枪背起来,转身往山下走。
草丛中有O@响动,他懒得再去探究是兔子还是狗还是山上的野狐狸,右眼探着愈渐漆黑的山路。
柴犬・林按住胸前的毛毛,长呼了一口气。她瞪了一眼身边的灰兔子,从喉咙里溢出训斥:
“别动了,你要害死我吗!”
灰兔子却抽抽噎噎抹着眼泪:“我的夜莺朋友被害死了。不止夜莺,还有乌鸦、黄鹂……喜鹊昨天也死了,但那家伙我不在意。”
“你在念叨什么呀。”林迎扶住自己的小狗脑袋,“你自个儿哭吧,我要去追那个男人。”
灰兔子露出大板牙:“我也要去!我要给我那些可怜的鸟朋友们报仇……”
林迎假装没看见这只情感充沛的灰兔子,她放弃上救护车的机会,追到这里,可不是来演话剧的。
观察数秒,林迎悄悄跟上曾诉强。
一路下山,曾诉强没有离开,而是走到一片山谷。在汩汩溪水边,有座孤零零的小木屋。
见曾诉强进入木屋,林迎也快跑而上。她本欲淌过小溪,但当爪子踩进溪水,她却浑身一哆嗦,慌忙跳了出来。
“你怕水吗?”灰兔子问。
林迎疑惑着点点头:“大概……我是天生怕水?”
“那就没办法了。”
他们只好蹲在溪水旁边,仔细观察着小木屋。
等了十分钟,小木屋未曾点灯,山谷中也只有一片死寂。
在等待的间隙,林迎将事情仔细捋了一遍,意识到一个问题。
这两天只要上山,就能遇到曾诉强。而他的眼睛还蒙着纱布。由此看来,曾诉强十有八九仍在养病,还没去职中当保安。
林迎拍拍胸脯,庆幸自己当时跟着光年来了山里,没去职中蹲守。
“兔子,你说,我该怎么样才能悄无声息地……杀死这个人?”
林迎凝眉思索,忍不住问。
灰兔子在旁边吃草,闻言大骇,赶忙喝了几口溪水,还呛到了。一边呛一边问:“狗子,你是真想弄死他?”
林迎反问:“难道他不是真的弄死了鸟儿吗?”
灰兔子听不得这个事儿,一碰就要哭,它的耳朵耷拉两秒,又精神地挺立起来:“狗子,我支持你,弄死他!”
林迎忍不住说:“我有名字,叫早上好。”
灰兔子茫然极了,呆呆地说:“现在都晚上了,那变态都要睡觉了。”
林迎眨眨眼,望向小木屋。
不如趁着夜晚,她潜入木屋,将曾诉强……呃……咬死?嘶……
向来遵纪守法的林迎,整张狗狗脸都皱了起来。
被吐了痰的香肠她都不乐意吃,甭说把一个活人给咬死,太恶心了,太没有下限了。
林迎也耷拉下来耳朵,和灰兔子挤在草丛中。
可就在这时,小木屋竟然亮起了灯。透过唯一一扇小窗,林迎瞥见曾诉强模模糊糊的侧脸。
他抬起手,在左眼上摸了摸,然后将什么白色的东西揭了下来。
又仰起脸,举起一个小瓶子,朝眼睛挤了挤。
凭借着曾几何时我还是人的经验,林迎判断,曾诉强估计摘了纱布,在滴眼药水。
也就是说,此刻,曾诉强的眼睛毫无遮挡!?
“兔兄,贤弟先走一步!”林迎急忙冲灰兔子道了个别,“关于刺杀变态的事,我们从长,啊不,明早再议。”
林迎撒开腿,朝森林飞去。兔子却好像有点爱上她了,如风儿沙儿一般缠缠绵绵地追过来。
一狗一兔来到森林深处,借着淡淡月光,互诉衷肠。
“你怎么逃跑了?刚刚明明那么勇敢。”灰兔子说。
林迎严肃道:“那变态可以瞧见灵魂,偏偏对我的灵魂怀恨在心。我若不逃,被他看见,这会儿就变成死狗了。”
“不如这样,你跟我去采蘑菇,毒死他。”
林迎以更严肃的目光将灰兔子打量一番,确定灰兔子真的脑袋不太灵光,只得好言相劝:“蘑菇采来,你怎么递给他,他又一定会吃吗?他可是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