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中的料子轻而细密,里头裹了丝絮,一针又一针,刺入料子的时候不太容易,有细微的嗤嗤声,不用心是听不见的,而她早已养就随时随地注意一切人声,或忽略一切人声的习惯。在安静里,她半俯着身子,低着头,将全副精神灌注在这件短袄上,光阴便如水一般,从针尖上悠悠流过。
嫁作王家妇,是在长安,身为王家妇,初次为王家的人缝冬衣,却是在济州。
他被贬济州时,她怀孕八月。去济州要先到洛阳,再坐船沿黄河一路东去。她纵然受得住凛冽的秋风,也耐不得船行颠簸。她生在洛阳,亲近洛水,但黄河风浪滔天,有孕的妇人不能承受那样的舟船之苦。在长安生产,有阿家照料,总归比孤零零跟他去好些。
她家也是博陵崔氏的旁支,父亲的宦途却不如意,终于司户参军一职。母亲唯有她一女,生下她三天就撒手人寰,父亲没过几年也去世了,伯父决定将她接去教养,此后她便一直住在长安,又在长安出嫁。她永远挂在脸上的微笑,永远无可挑剔的仪态,待人滴水不漏的风度,固然是蕴于崔氏女血脉中的本能,却更是由那座巨大的都城陶熔铸就。
郡望博陵,生长东都,嫁在西京,她从来没想过有一天她会去济州。但是生了孩儿两月,她便决定动身追随他到任上,连阿家也劝她不住。阿家是她堂姑母,父亲的从妹,比寻常姻亲更亲厚。
她的阿家崔氏,为四儿二女六个孩儿奉献了所有的精诚,其余的时间则花在诵经听讲上。她不是在操劳儿子们的衣食,就是在抄经,或者准备即将送入寺里无尽藏院,用于供养佛祖的食物、器具。依照唐律,父母尚在时兄弟不可分家别籍,在长安的王维、王缙兄弟,当然要与母亲一同居住。兄弟俩回到家里时,永远有干净的衩衣、温热的果子,羊乳永远不冷不热,恰能入口。崔氏依然保留着儿子们开蒙时读过的书卷,并且在书上细心绘制图画,用来给年幼的孙辈识字。她单薄的身躯中,像是有无穷的气力,她脸上的笑容,从来不会止歇。她常穿青色的葛布衣裙,那一抹深青的身影游走在庭院各处,像头顶上的天空般让人习惯。
作为母亲和主妇,阿家堪称完美,完美得有时令崔瑶感到恐慌。
崔瑶行至济州,正是一年里最冷的时候。济州临着黄河,冬日里既潮又冷。两三月的孩儿最闹人,一夜总要醒三四次,纵有乳母婢子照看,做母亲的也往往整夜不得安眠。她早早起了身,在昏暗的室内缝着袍子,到了下午,眼睛痛得流泪。
他回来时天已黑得透了,进了门,又向后退两步,待身上的寒气消尽了,才走近她。她则已挑亮了灯,瞧见他脸色苍白,端上一盏热水,笑道:“先吃夕食,再来试这个。”从身后拎起袍子。
他似惊似喜:“我不识你有此刀尺之能。”
“你小视我!”崔瑶抿嘴一笑。
“我十五岁到长安之后,也于杂务诸多留心。可从没见过哪个妇人能如我母亲一般手巧,缝衣又快又细——除了西市那些专事制衣的娘子。”他赧然道。
烛光在他俊美侧脸上投下阴影,他的话语温和又清晰,她望过去,却觉灯影黑得醒目,灯光亮得刺眼,他温软的话声也像在渺渺的虚空里割开了一道口子。她定了定神,笑道:“且吃夕食罢。”
王维嗅到饭香,颊边现出一丝微笑。这于极富涵养的他而言,实在少见,然而即使贵为五姓子弟,当此沉沦下僚、缺衣少食之际,也难以矜持如旧。崔瑶从长安带来不少白米,比济州当地的粗糙粟米要好。菜则只有些野菜和腌制的干菜,和她亲手煎的海鱼,那是她下午终于制好长袍之后,忍着双眼的胀痛,熏着烟气做出来的。
王维以比平常敏捷而照旧不失优雅的动作,挟起一筷鱼放入口中,半天才道:“美甚。”
崔瑶笑嗔:“两个字!悭吝。你道这是写碑文么,一个字你要几贯钱呢?”王维也笑了,道:“你容我想想——唔,既焦且香,火候不长不短,增一分则太焦,短一分则少香。只是似乎翻动得略少了些,胡椒味不够深入鱼肉呢。我想起阿母虽是最擅炖鱼,煎鱼却也好,少年时在蒲州每能吃到新鲜黄河鱼,她只用盐和醋淡淡地烧,真是不上之美味。”
崔瑶眉毛微微扬了一扬,正好听见孩儿大哭起来,于是搁箸道:“我去看看。”起身进了内室。
如露亦如电啊……如今她的孩儿已经九岁,再不会无故哭泣,她的丈夫则在近几年的闲居生涯中变得愈发沉默,除了必要的应酬,几乎只有在面对为数几个友人时,他才会隐约回到十年前华贵爽朗的状态。然而她知道他的眉间有了细纹,她曾见他拔掉鬓边的白发。那时他们在淇水边住,生计艰难却过得自在。她带他去东都看她的旧居,也曾和他一起徐行天津桥上,望着厚重巍然的端门,往来的马声人声直扬云外,震动桥下依依绿波。
她迎着河上的晨风,大声笑道:“我十一二岁时也曾听人传唱《洛阳女儿行》,那时只当作诗人乃是耄耋老者,才对笔下的洛阳女儿有如此揶揄,却又有如此怜惜。”他笑了一声,道:“忽忽十载已过,尘灰满面,当年作诗的王郎,洛城想已无人识得。此身未老而此心已老,你所言却也不谬。”她掏出袖中的菱花镜递与他:“哪里有尘灰,你尽胡吣。”他宽容地笑了,看向镜子的目光却忽然一凝,手指小心翼翼地比上了鬓角。那是一根白发。
当天晚上他对镜用小镊子把白发拔掉,并仔细检查其余的头发。她看着镜中他严肃的脸,有意缓和气氛:“亏得你平日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我还道你真不在意这些。”他怔忡数息,随即笑道:“阿母尚在,我安敢先老。拔了白发,也是不教她伤心之意。”
她愣了一会,点头道:“你说得是。”过了片刻,她又没头没尾地说:“生男原比生女更好。”女儿总是要归于别家的,到时她就有自己的夫婿和儿女要照看,分不出来什么心思惦念母亲;而生个儿子,她便可以如阿家一样,不须忍受与爱子的分离,即使他娶了妻,仍旧可以长长地、久久地照顾他人生的点滴,像洛城晚春的温暖气息,不动声色地渗入肌理,像淇水的采莲少女踏着暮色归家时的歌声,绵长轻柔,弥漫在山野和田园之间……
然而那是否就是她此心所求?
她没来由地累。她不曾唤过任何人阿母,她不敢认为自己明白那是一种怎样的情感。
“瑶姊……”忽地一个清脆又带点迟疑的声音,在似远似近处响起。
她轻吁了一口气。哪怕在身体越来越沉重,精神越来越疲软的此刻,她还是能够在一息之间,从回忆中的暮春洛城回到初秋的长安。她似乎也变成了阿家那样永远妥帖的人——即使在丈夫面前。
她招呼如梦煮茶,自己则取了一颗鸡舌香,衔在口中,细细地咀嚼,掩住呼吸间的铁锈味:“阿妍来了?你整日劳碌,终于有暇踏入我这俗尘贱地。”
“若你家也是俗尘贱地,那……上一千年,下一千年,这世间再没不俗鄙的人了。”阿妍红了脸笑道,“我听说你阿家回来有几日了。不曾搅扰你罢?”不自觉地摆弄淡蓝短襦的袖子。
“阿家和十三郎携阿琤去荐福寺了,你且宽坐。”
崔瑶发现,她说了王维不在之后,阿妍的身体姿态就放松了些。
这女孩儿明显心不在焉。说了几句话,就呆呆望着窗外,细瓷耳坠微微晃动,在她白皙的脖颈上投下点点阴影——那般娇好,真当得一个“妍”字。她也有十八了罢?可未嫁的女郎,就是要比同龄女子显得年轻。
即使如此,阿妍也是异数。累经摧折,还能保有这一份烂漫的女孩儿,崔瑶几乎从未见过。这种特质,若以两京贵妇的眼光来看,纵有诗书之气调和,也未免有几分卑陋的;但崔瑶不然,她甚至有些微妙的向往,想要坚壁筑室,保护这一份烂漫,她没能拥有过的烂漫。
崔颢虽然爱妹如命,又精细机敏,但看他的眼神,分明待她有情。这女孩儿则显然心属他人,只怕早晚要与崔颢别居。
到底什么样的男子,才能保她一生平安喜乐?
“阿姊,你家院里的文杏,果子落了。”阿妍忽道,“是你喜欢文杏树吗?”
“不是我,是阿家喜欢。阿家爱它长寿。阿琤不爱树,倒是爱树上结的果实。我记得,她四岁时第一次拣了白果,还问我能不能吃。”
阿妍拍手道:“小儿女家,看到什么总是要拿来吃。裴家六哥还说,他小时拣槐树叶来吃,发觉味道不差,还叫仆婢们一起吃。瑶姊想必知道,槐叶虽然常见,未免寒凉,幼儿若无病恙,不宜食用的。仆婢惊惶,连忙禀报裴公。他自谓裴公必要责罚,谁知裴公只道:‘君子处世,贵能有益于物。五龄稚子便有志学神农试百草,来日或可造福黎庶。’他似懂非懂,总之听着像是好话,以为就此免了责骂。不料过了几日,裴公带他从长安走马到蓝田——那时裴公还是长安令——教他将田间的稗草苗禾、蚊虫鸟雀全数认了一遍。蚊虫咬得他满身红肿,他又受了风寒,回家就大病一场。”
她口中讲着裴耀卿带裴皋到田间的事,手上比划,简直比高僧讲变还动听,崔瑶笑个不住,却听她又道:“是以……咳咳,是以有人取笑,他识得的鸟雀鸡鸭,可比他识得的女郎还要多,去插秧施肥,恐怕也要比写诗著文更出色。”
“这笑他的人是你罢!”崔瑶笑道。
女孩儿眨眨眼:“不不,我怎会如此诽谤六哥。裴家六哥可是与了我典客署差事的恩人。”
想到在宣城做刺史的裴耀卿,崔瑶道:“我记得你说过,你喜欢谢朓谢宣城?”
“是啊。”阿妍扑哧一笑,“小谢可是除了裴公与尉迟敬德之外,史上最有名的宣城太守。”
“十三郎也喜欢小谢呢。他说他未第之时,曾经亲手抄录谢朓的诗集,作诗时也着意模仿。”
阿妍怔了怔,才缓缓道:“谢宣城才高如月,王十三兄敬重他的才华,也属自然。”
“如此看来,你倒是和十三郎趣味相似。等他回来,你们两个不妨谈一谈小谢。”崔瑶笑起来。
“不,不必了。我,我和王十三兄没有什么相似的。”
阿妍突兀地拒绝,眉间掠过一丝几不可察的痛苦和压抑。崔瑶一时似有所感,有意无意间将话锋递进一步:“你们都爱小谢,这难道不是相似?”
女孩儿没出声,伸手去拿茶盏,小巧耳珠上的耳坠颤得厉害,半晌方道:“小谢很好。”
病体沉沉,心境反而澄明胜于平日。崔瑶脑中豁然清朗,仿佛有哪一根弦绷紧又松开,再无半分怀疑。
但奇怪的是,她一点也不生气。是因为她快要死了吗?还是因为,这个女孩儿太天真,太明媚,显然还不知倾慕一个人要受怎样的苦楚?这种天真明媚,几乎让她怜惜。
——先来者对后到者的怜惜。
——军士对袍泽的怜惜。
——女子对女子的怜惜。
鸡舌香在口中嚼得久了,便渐渐泛出清苦的味道,和胸肺间的铁锈味混在一处,既苦,又腥,更涩。肺病是一种残忍的病,它不肯彻底毁掉你的外貌,因此你有时尚能心存幻想,但它又要从内向外浸染你,侵蚀你,撺掇你憎恶你的躯体,直到你连自己的呼吸都开始厌弃。
崔瑶的视线落在女孩儿的嘴唇上。女孩儿低着颈,两枚牙齿颤颤地咬了一点点下唇,反而显得唇色越加鲜润。那两枚细碎洁白的齿,令她想起“齿如编贝”的诗句。不,比贝壳美多了。那样好的唇齿间,呵出的气息是怎样的?
她转过头,吐掉了那颗鸡舌香,仪态依旧秀雅。
有风吹过庭中的文杏树,带起簌簌的秋声。
“阿妍有兄如崔明昭,最爱才子实属常情。不过,你为何喜爱小谢?”
“我常想,小谢的那一双眼是怎样长的。”阿妍忘了手中还托着茶杯,微皱的眉头舒展开来,声调也拔高了些,脸上光彩焕然,“‘余霞散成绮,澄江静如练’,分明也不如何峭拔奇特,却叫人满口余香,我真想问他,究竟从何处想来!还有‘苍翠望寒山’,‘白水田外明’……都是凡人眼中所见,为何他写出来,便与别人的不同呢!”
“我却不如你爱才。若小谢还在世,你可要嫁他么?”
阿妍嘟哝道:“他姓谢,他的妻姓王呀!都是高门贵族,我惹不起。再说,小谢告发他岳父谋反,致使他妻子恨他入骨,家里一团糟……哪个要嫁他。而况……诗人么!胆怯又小心,哪里比得上武将爽快!名门子弟又怎样……举手投足分毫不错,总是教我自觉粗俗。可恶!”
“说了这一大篇,你也不曾说,你自家想嫁不想。”她笑眯眯地。
女孩儿脸红了:“若是他也喜欢我……”
“你要一个胆怯的诗人喜欢你么?”崔瑶洒然而笑,起身从她手中取下茶盏,拣掉她衣上的一根长发,动作温柔,“支起锅釜,不煮粟米,却煮河沙,那也随你乐意——听说河沙高温烧制,可成琉璃。”
“可若煮沙而欲成嘉馔,便是痴儿所为。纵经尘劫,终不能得。”崔瑶的笑意竟带着三分清冷,“阿妍,我喜欢你,阿家和阿琤也喜欢你。”
跪坐着的女孩儿猝然一挺身,眼中的惊慌和心虚一览无余。
“阿妍,诗人大多胆怯。可也唯有一个胆怯的人,才能平安一世,顺遂一世。”
“阿妍,我不在意的。你别怕,也别哭。”
“阿妍,哭了就不美了。来,擦了脸,我给你梳头发。”
第10章 风魂雪魄去难招
崔瑶的襦裙上绣的是几枝芙蓉,半放的花盏低压池面,瓣上犹带宿雨,灿然生姿,茎叶混同水色,一例绿得明艳,水纹一波波漾开去。这一方深浓的春色上,搁着她嶙峋的五指,手背上肌肤苍白,近乎透明,纤细的淡青血脉,历历可见。
我才惊觉,比起初见时的样貌,她瘦了太多。
但她还是那个她,当她抬起手用这五根手指抚摸我脸的时候。她的笑容里,永似浸着晓露春风的清澈气韵:“至于他,他会喜欢谁呢?他这个人,又谦抑,又骄傲。于他而言,女子只分‘近’和‘远’,没有‘喜欢’和‘不喜欢’。而我,也不过是他的阿母之外,离他最‘近’的女子罢了。”
“但若我死后再入轮回,或是极乐世界有缘与他重见……我要一个不同的来世。在那个‘来世’,我要冲他发脾气,要让他学鸟叫给我听,要逼他去采杏园的第一朵杏花给我。可是,轮回太累,来世太远,极乐又太渺茫。不如,你来试试罢,或许你会比我更好。”
年余之后的此刻,我想起那番话,仍是忍不住在心底喃喃:“不,不,没有,不会。”
我不停地否认着,向已经埋骨泉下的她。
那天,她问我:“你听说摩诘的名字很久了罢?”
“是……很久了。很多很多年了。”
我想起幼年时爷爷课我读诗,脆黄的书页上印着“红豆生南国”,诗句的上方则是诗人的名字“王维”。规整的宋体字在灯泡柔柔的光里模糊而又清楚,从童年静谧的春夜,清楚到这千年之前的盛唐秋日。
“我能从你的眼里看出一点点。不,你别哭,别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