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瑶姊,我,我不会,不会妄想了……”
“喜欢一个人,怎么能叫妄想?他又不是神佛,不是仙人,只是一个很好的人罢了。别哭了,来,擦脸。你想去蜀地吗?”
“蜀地?”
“他一直想入蜀游山,只是因为我染了病,才没有去。我听说蜀山最青,蜀水最灵,你替我游赏一番,也不错。”
崔瑶又给我梳了头发。那是她最后一次给我梳双鬟望仙髻。
急景凋年,岁华秋暮,似乎很快就换作了春花春雨,春草春莺。我望了眼坐在斜对面的王维,将思绪收了回来。
我此刻是在玉真观中。诗人王湾离京回东都洛阳,玉真公主为他办一场小宴。公主最爱有才华的文士,王昌龄、崔颢、王维、卢象等人都是她的座上常客。我是崔颢的表妹,亦是裴家的养女,故而也蹭到了参宴资格,去见识才子们。众多才子们月旦人物,指点江山,其风雅也不必尽说。而那位举荐了诸多才子的天子胞妹、高贵公主亦让我颇感兴味:她生得广额方颐,有此时的女子们最爱的那种丰腴,穿着没什么纹饰的道袍,看起来意外地恬淡可亲。
酒至三巡,门外突然传来一阵笑语。我有些吃惊:玉真观里看似热闹恣肆,但公主之尊非比寻常,人人慎于言行,连王昌龄这种素性淳朴之士,都比平日添了几分机警。是谁这样高声?玉真公主却似毫不吃惊,掩口笑道:“又是他来了!”
门外缓缓走进一人,布衣木簪:他那衣衫浑不知几天没洗了,头发也簪得不甚利落。他头部高仰,口中咬着一只莲花酒杯,那酒杯中的酒水正向他口中倾泻,酒汁沾湿了他口角,又一点一滴落在他旧旧的布衫上。
我的第一感觉是,这人好“旧”:他的布衣好旧,他的簪子好旧,他苍黄的肌肤好旧,连他杯里的酒汁在灯光的映照下也显得好旧。
可再看时,我又只觉这人好“活”。他一身的“旧”中,竟有一种藏不住的鲜活,如古柏振叶随风,如翠鸟高歌求和,如龙蛇游于天际,如鲲鹏飞落海角。他的两道浓眉好活,他专注望天的眼睛好活,他微微拂动的衣襟,他足下随意踏着的鞋履,都好“活”。
这人仿佛来自魏晋的游仙诗里,吞舟涌海底,高浪驾蓬莱;这人又仿佛是来自一千年后的品牌秀场,在众人的瞩目中洒落一地高傲与不羁。
不,这人与王维一样,只能是来自大唐。
只能是来自雍容华贵的唐国,诗人满地的唐国,剑气纵横的唐国,悲歌慷慨的唐国!
一个名字在齿间徘徊,我轻声:“李……”
“李太白,你可来晚了。”玉真公主笑吟吟地,吩咐侍女多加了一张食案,正在王维与王昌龄中间。哪知李白哈哈一笑,径自坐到了末座,笑道:“公主勿要使我有杨炯之叹!”
他话音才落,玉真公主神色一滞,随即笑道:“随你,随你。”席中也跟着静了一静。
我在21世纪时,便知王维和李白虽生卒年俱接近,且曾同时在长安活动,但两人的集子中却连一首酬唱之作也未留下,可见两人多半不和。
如今一见,当真如此:李白所说的“杨炯之叹”,显然指“王杨卢骆”中的杨炯说自己“愧在卢前,耻居王后”的话。用在这里,便是表示他愧于坐在王昌龄前面——李白对王昌龄还是佩服的——而耻于坐在王维身后。
我顿时又气又笑,气的是李白当众不给王某人面子,笑的却是……
他这种又单纯又恣意的态度,简直有点可爱。
我转头去看王维,却见他倒是神色泰然,自顾举起酒盏,饮了半口酒。王湾打圆场笑道:“青莲,近来可作了什么新诗好句不曾?”
李白又饮了一杯酒,方道:“我下终南山访友人,确得了一首诗的。”王昌龄笑道:“快快吟来!”
今日与会的皆是诗家,玉真公主早就吩咐人在每一张食案前都放了纸笔。李白拿起笔来,却不蘸墨水,而蘸酒浆,在纸上且挥洒且吟咏:“暮从碧山下,山月随人归。却顾所来径,苍苍横翠微。”李白方念了四句,席中已是一片叫好:“‘山月随人归’,妙!”
李白不由露出得色,续道:“……相携及田家,童稚开荆扉。绿竹入幽径,青萝拂行衣。欢言得所憩,美酒聊共挥。长歌吟松风,曲尽河星稀。我醉君复乐,陶然共忘机。”
崔颢笑道:“此诗皆是眼前之景,但若是换了我,我却未必写得出。”王昌龄道:“太白此诗得陶令之气韵,却又别开生面,不似陶诗,尤其最后四句,固然直白,却使人神往。”王湾捋了捋花白的胡子,笑道:“我却爱‘绿竹入幽径,青萝拂行衣’二句,只两句便将田家出尘之味道出!”
第11章 酒醒落笔洒风雨
最有趣的是正在王昌龄身旁添酒的那个小侍女。她肌肤苍白,鼻子挺俏,双目如海水般湛蓝,显见得是个胡女,也仿佛为李白才华所震撼,一脸崇拜地望着他。
我瞧着众人为李白的诗才倾倒,心中替方才被他拂了面子的王维感到不满,多看了王维两眼,却被玉真公主注意到了,笑问:“阿郁,你可有什么心事?”
我一个普通人,骤然被这位大唐最贵重的公主点名,难免惶恐,只低眉答道:“妾忝列此会,见诸位诗家风雅之状,如行山阴道上,目不暇接,私心敬慕之至。”
玉真公主扑哧一笑:“小女郎家,说话谨慎如斯。难道女子便只能仰望他们这些诗家不成?我自幼学欧阳询的字[1],长大了又学道,都是要与男人们比肩而已。我问你,你是崔郎的阿妹,难道崔明昭、王摩诘他们不曾教过你作诗不成?你也作一首如何?”
换作平日,我一听要在这么多顶尖才子——包括王维和李白——面前作诗,只怕魂魄都要吓丢了。可今日我喝了几口酒,胆气颇壮,且又听到她将王维也质疑了进去,便张口道:“教过的。”
崔颢忙道:“舍妹喝得多了,有些糊涂,公主,我来代她作罢!”公主笑道:“不成不成,事关我们女郎家的颜面,不可由你代作!她纵是写得不如你们,也是寻常,我又不怪罪她,你怕什么?当年的崔郎,如今怎地变得这样琐碎?”
我取了笔在手,嗅着空气中酒味与熏肉、酪乳、菜蔬混杂的气息,心念仿若飞出了这幽深的楼宇,直直穿破暗夜与苍穹,云雾与春风。
“垂髫未解读书时,诵得郎君数句诗。”
我怕被人瞧出端倪,不敢看向他,可是写下这两句之后,我不由得闭了闭眼,将他的容颜在脑海中细细勾勒。
“丛莽烟波千里路,江湖风雨廿年痴。”
“终南长日人归晚,碛北征蓬雁到迟。天地无情山泽老,白云岂为寄相思。”
我掷笔,众人将我的诗传与玉真公主,公主念了一遍,拊掌笑道:“好!好!好!我竟不意阿郁也是一位诗家!最后两句,何其深情!只你这诗是写与谁人的?”
“写与……”我微一张嘴,看见崔颢紧张的眼神,和王维读不出内容的目光,“我心中的一位诗家的。”
此时的王维,尚且未在终南山购置别业,也未曾去到塞北。所以,没有人能看得出我写的是他。
这场宴饮是通宵的。中夜,我走到廊下醒酒。玉真观里的杏花,白日里如锦如霞,夜里在灯光点缀下却也妖娆清艳。半天香雪中,正有个男子倚树而立,手中还执着酒壶,淡蓝襕衫上落了几片浅粉花瓣,风标清粹,卓姿韶举,犹似神仙中人。
一年来,我很少见到他。他的母亲很喜欢我,我有时去陪她说话,每次都避开他在家的时候,后来他便每每先出门去。
这时我趁着胸中那一点热热的酒意醺然而起,坦然将他细看。
快两年了啊。可这个人,还是我初见时的模样。
真好……有人说,繁华之地,流景易迈。可,总有什么是不变的、洁白的、平整的,让你在这瞬息即逝的时光里觉得安稳。
这个人,于我来说,便是整个唐国。
我真想好好叫他一声啊。
“王十三郎。”我突然说。
“在。”他温和地回应。
“王十三郎……”
“在。”
“怎么?”过了半晌,他见我再无动静,对着月光喝下一口酒,问道。
“只是想起了一句诗……‘京师易春晚’。”
“你也怕春光老去?”王维笑了。
“可能只有你不怕罢。”我想翻白眼。
“是,我不怕。”他说,“荼蘼谢后,就快到赏荷的时节了,慈恩寺南池的荷花最美。再往后,南山有桂花,秦岭有枫叶,整个关中的天空都那么高广。入了冬,风烟俱净,举头一望,就能看见终南山的积雪……四时流转,每一刻都有好处,何必怕呢?”
“你说的都是长安城的景色。可是在我看来,久困一城,每年对着同样的四时之景,眼里见的是年年岁岁花相似,心里却明白岁岁年年人不同,这难道不令人生愁,不令人畏惧春光老去?”
“也是。那你想去哪里?”
“这世间,除了南山的桂花,秦岭的枫叶,还有武州山的石窟,剑南的山水,扬州的风月,黔中的密林,衡州的大雁,听凉州的埙,酒泉的马鸣和风啸,喝河东的酒,彭蠡湖的水……还有飒末建的金桃,史国的神祠,梵衍那国王城的立佛像,我想吃也想看……我哪里都想去,什么都想见识。”
意识流泻,像是院落里的溶溶月光,我所向往的那些图景,也化作没什么逻辑的话语,从喉咙里溢出来,然后没有方向地流入带着木兰香味的空气里。
“你想去的地方很多。”他评价道。
当然很多。那些都是大唐的风景,处于全盛时代的丝路上的风景。你不知道,在我生活的年代,有多少人渴望亲眼见到那些风景。而我呢,我也不想将它们轻易放过。你是个唐人,你怎么可能明白?怎么能懂我跨越千年、跋涉光阴的欣喜艰辛?
“我也想看剑南的山水。”没来由地,他抛出这么句。
“邀子偕游。”这是他的第二句话。
“去听千里蜀江声。”这是第三句。
蜀?那个含溪怀谷、岗峦糺纷,流汉汤汤、天回云昏的地儿……
她看不到了。
我慢慢地笑了:“还有谁?”
崔颢从廊后绕出:“王少伯兄博雅闻名,因奉谕使蜀搜访图书,以校雠典籍,正好也去——还有我只怕也能去。御史台的监察御史和里行巡视诸道,也是份内之事,我求一求副台主,只怕也能将我派到剑南。”
我这表兄,素来有一种神奇的魔力。他一出现,回廊中的气氛就似乎骤然一松。我倚在栏杆上,点点头:“好,就去听千里蜀江声罢。”
“听说剑南的美人极多,说不定你阿兄到了剑南,娶了一个女郎回家,便忘了你这个阿妹。”
换一个人说这话,我只会嘲笑他幼稚。但是王维偏有本事,将这话说得特别欠揍,甚或拉长了“阿妹”二字。我气得一时忘形,抬手想打人,却不料他一探手,自崔颢袖中抽出一支玉笛,不疾不徐地横在我面前。他这一横看似毫无威慑力可言,但如果我的手还保持着原姿势去揍他的话,我便会将手肘处的“麻筋”送到他玉笛管口之上。
“王十三兄,不得欺侮我阿妹!”崔颢瞪他。
“明明是你阿妹欺我。”王维若无其事地收手,“阿妍越来越凶恶了,一点也不像小时候的样子。”
崔颢哼了一声:“阿妍,以后不许和阿琤一起玩了。”
“好了好了,是我的错。”
我打断这没有营养的对话:“出游时,我还是作男装打扮罢。”毕竟女子出行多有不便。
[1]从玉真公主为姐姐金仙公主写的墓志可见,玉真的欧体字功力甚深。
第12章 玉树宫南五丈原
如酥小雨浇得地面薄薄一层尽是春泥,马蹄踩入泥中又复抬起。
我着一身深青胡服,衣袖裤脚尽皆扎紧,随王维在光福坊的一处空地上习练骑马。崔颢匆匆跑来,手中拿着一叠公文模样的纸:“万年县已将‘过所’批下。”
王维挑眉:“很快。”举步便向崔颢迎去。
“你,你休走!”我惊慌不敢移动,用力夹紧了身下母马。王维听而不闻。
一个小孩儿趁隙跑来,举起手中树枝,嬉笑着在母马臀上狠狠抽了一记——“住手!!”我大叫,勒紧了母马。母马性本温顺,但我勒得太过用力,母马仰头,走了几步,这时我一直夹紧马腹的双腿终于力竭,双腿一松,我直接从马背上倒摔了下来。
这便是我何以要穿深青衣裳了。这些天一直在习练骑马,摔得满身伤痕,为防弄脏衣裳,只得穿深色。
然而身后的触感却并非泥地的坚硬泥泞。我撞进了一个有淡淡沉水香气的温暖怀抱之中,只踉跄两步,便站稳了。崔颢将我放开,气道:“王十三兄,下雨了为何还要习练?”
王维将文书递给我:“阿妍说想做男子,我便教她知道,要做男子,就得先学会受伤和忍耐。”
他已是第九十八次说这话。我翻个白眼,去看那文书,果然是盖着万年县令官印的“过所”。
通行证怎么会这么快批下来?我诧异,却见有具保人签字的那一页下方,赫然是“玄都三景法师”玉真公主的名字。原来是走了后门——我韦小宝状手舞足蹈:“细雨骑驴入剑门,兵发蜀中去者!”
西出长安入蜀,兴平、武功、岐山皆是必由之地,也是古来史籍中常常出现的名字。
可我晃悠悠骑在马上,耳中是蹄声和隐隐的渭水声,一时竟起不了怀古之情,只想着:可算是出了长安了!
——长安虽美极,虽盛极,可它究竟是作为“西京”存在着的。而一个城市,一旦成为“京”,便不可避免地要承载起许多人的欲望、野心、利益和……失落。
这座都城是有资格,也有“王气”来将这些情绪担负的:它的城池由隋朝巧思绝世的宇文恺设计规划,倾一国廿载之力,方始修成;而于秀丽滋阜之外,它南面有终南山苍莽峻拔,雄踞关中,素称“九州之险”,西北则有汉长安的旧址——夕岚说她小时颇在那的瓦砾堆中拣过些前朝旧物——咸阳原上一座座覆斗状的汉家陵阙,若于落照苍烟中望去,更发人千古幽思。
这个城市生来就是一座帝都。向晚时,纵身处高拔如乐游原的地儿,放眼望去,目之所见也只是迷迷的一片晚霞,在这围棋局也似的纵横坊曲之中,由返家的官员们肥马后的尘灰,食肆中羊肉索饼热乎乎的香味,景教教堂大秦寺里刚刚燃起的灯光,平康里歌妓们正待卸去的口脂与头油的香泽,同在一只名叫“长安”的大锅里熬成的,在秦川原野上蒸腾而起的,一蓬醉红的、帝都式的晚霞。
而岐山县的晚霞,却又不同。它就那么红红地、又高又旷远地将自己铺展开来,悬在大半个天空中,使得这本颇多山的地界,也显出一份地广天高来。
这里的山都算不得高峻,可山的棱角与天的底色,却格外鲜明地分别开来,勾勒成古拙的线条,使我想起一些久远的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