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起手来!”一群穿着十分怪异的骑士大叫道,并且用手中的长矛将她们围在中间。
卢娜却张着弓箭瞄准他。
“嘿,这是个女人!”为首的骑士忽然发现了一个不得了的事情:“都过来看,这是个女骑士团!”
“女人怎么了,”卢娜怒道:“女人还可以一箭射穿你的眼睛!”
这帮骑士惊讶地大呼小叫起来,他们一边搜寻着马车里的东西,一边打量着这支队伍,“谁是头儿?”
“我是,”克莉斯举了一下手:“我是一个拥有十二名骑士的……小小贵族。”
“看出来了,那么你拥有女骑士无可厚非,”为首的家伙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从哪儿来?”
“博尼菲。”克莉斯实话实说。
“啊……呢绒国博尼菲,”他道:“你们的羊毛毡很抗风,我们都打算订购一些了,晚上很好用。看我干什么,难道你以为我们是强盗?错,我们只打劫白糖,喂,车上有没有白糖?!”
“车上没有,”克莉斯想了想,将自己的调料袋举了起来:“这里有半磅。”
“没收!”骑士们立刻收缴了白糖,乐得哈哈大笑,克莉斯看到他们的人从马车上跳下来,明明车里有1000个金盾,但这些人却空着手下来了。
“喂,你个睁眼瞎,”忽然有个骑士提醒道:“你难道没看出来一件事吗?”
就见他指着克莉斯,似乎很有些惊讶:“这是个红头发女人!”
“红头发怎么了,难道我们见过的红头发还少吗,”然而为首的骑士的目光也发生了变化:“等等,你这个头发……怎么可能?!”
骑士们稀奇地凑上来,拨开众人,单把克莉斯围在中间,小心翼翼从她的头上拔了一根头发,看来看去:“红色,血红色!这不可能!”
“什么不可能?”克莉斯问道。
“你怎么可能拥有一头血红色头发?”骑士们的神情忽然变得严肃起来了,“告诉我你的姓氏!”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一帮很阔爱的骑士们。
第64章 断剑重铸
克莉斯犹豫了一下。
她的姓氏是纳西, 这不是一个常用姓氏,甚至凯特莱蒂斯只有一家有这个姓氏,现在可能整个欧洲只有两个人拥有拥有这个姓氏, 国王和她。
虽然克莉斯居然不讨厌眼前这队从天而降的骑士,这些人的确表现得并不贪财, 马车上有数不清的金盾, 但他们视若无睹, 但她不能不防——
如果她被知道是一个大国的公主,那会不会有可能被绑架然后索取赎金呢?
就在克莉斯紧张思索的时候,没有想到一直沉默的伦姆居然开了口:“纳西,是我的主人的姓氏。”
“纳西?”为首的骑士居然从袖子里掏出一张羊皮纸来,费力地搜索起来:“卡佩……坎贝尔……罗素……”
过了一会儿他生气道:“没有纳西!你们在骗人!必须告诉我你的真实姓氏,不然我就把你抓起来,带到山上去见安道尔!”
“安道尔还好吗?”伦姆问道:“他现在还喜欢跟猛兽角斗吗?”
“当然,他费尽心力抓了一头黑熊,就是为了陪他玩长矛的!”骑士们不满道:“这熊现在非常会耍赖,经常将我们的蜂蜜罐掏空!”
克莉斯觉得这帮骑士确实反映慢半拍,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人发现不对——当然还是那个最先看到克莉斯红头发的人,他瞪大了眼睛:“你怎么知道安道尔的,你是谁?!”
伦姆将自己的头盔取下, 对面的骑士就爆发了一阵惊呼:“啊, 伦姆,你这家伙!”
他们高兴地跳下马来, 居然和伦姆来了个拥抱, “听说你被一个贵族看上了,离开了瑟谷村,没想到居然在这里碰到你!这就是你的主人吗?”
“是的, 蒂尼,请允许我介绍我的主人,拥有高贵身份和高贵心灵的,博尼菲和督西里亚联合领主,克莉斯小姐,”伦姆郑重道:“她的姓氏的确是纳西,这是凯特莱蒂斯国王才有的姓氏。”
“她为什么有一头红头发?”这个叫蒂尼的骑士不解道:“而且是如此纯正的血红……没有半点杂色,她的头发遗传自谁?”
“这我也不知道,我的伯父头发是黑色的,按理说我那早卒的父亲也是黑头发,”克莉斯摇摇头:“我母亲的头发是金色的,一直都是金色,为什么我有一头红头发,也十分令我费解。”
“说不定……”蒂尼和旁边的骑士挤眉弄眼起来:“哈哈,你是你母亲和某个……”
“闭上你这口无遮拦的嘴巴,”伦姆啐了一口:“我的小姐家族的名誉不容你们随意开玩笑。”
“好吧好吧,伦姆,天知道你居然成了个骑士,和我们一样,”蒂尼啧啧道:“你可从没说过你要做个骑士,你本该继承你的家业,成为一个优秀的铁匠的,当然我一直认为你母亲做出来的宝剑最好用。”
“我成为一个骑士是受到了小姐的赏识和感召,”伦姆却道:“最起码我有主人,而你们是一群无主的、流浪的骑士,已经很多年了,不是吗?”
蒂尼猛地刺了一下他,用腰间的宝剑,虽然不至于做出什么伤害,但看得出来力度很大,“我们的主人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克莉斯心中忽然冒出一个想法,让她不由自主瞪大了眼睛:“你们的主人是……”
“就是欧洲童谣中永远歌唱的红发国王普修米尼,”伦姆替他们回答道:“很令人不敢相信吧,小姐,但实际上确实如此,这支热衷于打劫白糖的队伍,就是他曾经的骑士,像个幽灵一般,仍然没有放弃为他们的主人报仇。”
包括卢娜在内的女骑士们一下子发出了惊叫:“什么,他们就是幽灵骑士?”
不可能有人不知道普修米尼和他忠诚的骑士的故事,但没有人想到这帮骑士真的依然活跃,而且更不可能将他们和打劫白糖的队伍联系起来……
“嘿,伦姆,你这大嘴巴,我要把你和你的主人捉上山去,”蒂尼怒道:“你泄露了我们的秘密!不可饶恕!”
“这算什么秘密,”伦姆摇头道:“瑟谷村还有人不知道这件事吗?但有人当真吗?红发国王的故事已经过去了一百多年了,一百年……就连石头都可以化成风尘散去。”
“但我们的仇恨和光荣无法消散,”蒂尼狠狠看着他:“我们誓和教会为敌,至死方休。”
当年的骑士已经死去,和他们曾经宣示效忠的主人葬在了一起,现在的骑士是他们的子孙,从小他们没有人不得到那种教导,血脉的光荣传承了下来,对教会的仇恨也注入其中。
“那你们为什么要打劫白糖?”卡拉汉小朋友挤到中央来,仰着头充满好奇和崇拜地打量他们。
“因为白糖是教皇的贡物,我说的是当年,”蒂尼将目光投向了远方:“贡物中以白糖为最,我们打劫白糖是个传统。”
“好吧,”克莉斯道:“那你为什么询问我的姓氏?”
“我们的主人,普修米尼国王陛下虽然死了,但他有子嗣传世,”蒂尼盯着她道:“并且有预言说他的血脉会重新崛起,并且更为光荣,是统一欧洲的王。”
普修米尼国王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他们在那场战斗结束后,也失去了王位,他们在骑士的保护下逃出了教会的魔掌,但因为各种原因流落到四方,骑士们费尽千辛万苦在各地寻找主人的后裔,那张从袖子里抽出来的羊皮纸上,就记载着和普修米尼国王相关的血脉姓氏。
“主人的后裔大部分会遗传他的红色头发,而我们寻找了那么多人,您的红头发是我们见过的,最接近国王陛下的头发,”蒂尼不由得提出了一个请求:“我能问您要一束头发吗?”
克莉斯用短剑截取了一截毛茸茸的红色头发交给了他:“……我想剪头发已经很久了。”
蒂尼小心翼翼将头发收起来,他和骑士们一起护送克莉斯的队伍出了匈西山谷,他保存着这束头发直到第三天他们的首领安道尔从其他地方打猎回来。
在他的要求下,安道尔打开了他们神圣的房间,这里存放着普修米尼国王的遗物——
一柄断剑,一个残缺不全的王冠,被洗掉了血迹,王冠之下的水晶盒中,存放着红色的头发。
像鲜血一样红的头发。
每当见到这些东西,骑士们就记起主人曾经遭受的屈辱,和他牺牲以抵抗敌人的决心,这些由忠诚的骑士带走,而期待着后裔重新归来并且重新拿起来的东西。
何时断剑才能重铸?
何日王者才能归来?
骑士们单膝跪地,表达他们永无止息的哀悼和怀念。
“一百年了,”安道尔喃喃道:“要让世人知道,不可遗忘了他。”
只有蒂尼的眼中充满了疑惑,他从袖子里取出用羊皮包裹着的头发,走上前去,很快他瞪大了眼睛,惊讶地发现他手中的头发和那盒子里的头发,
一模一样。
一模一样的发色,一模一样的粗硬、一模一样的,从某个角度看去泛着浅浅黄色的光泽、一模一样的毛茸茸。
“那一切的过往,皆为序章,那璀璨的星光,永恒徜徉。”马车里的克莉斯吟唱道:“命运已经伪装,鱼儿在水中游藏,英雄的普修米尼将会回到他的故乡,将一切埋葬。”
她叹了口气,不知道自己心中无法排遣的愁闷是为了歌中的普修米尼国王,还是为了曾经吟唱这首歌的侍女蒲柏。
这个像百灵鸟一样灵巧的家伙现在在哪儿呢?
圣伯多禄。
具有灵性的白鸽似乎知道它们的主人已经回到了寝宫,那金光闪闪的顶楼又开始重新抛洒麸皮,红豆大小的眼睛充满疑惑地朝寝宫的窗户里望去,伴随着叽叽咕咕的声音。
“你胆敢愚弄我,”蒲柏翘着腿坐在他宽大的宝座上,看起来他并没有发怒,甚至连语气都是一如既往的低沉,“昆都斯,你吃了一头叫‘波卡玛’的公孔雀雀胆,对吗?”
波卡玛是孔马王朝一只很有名的孔雀,像公鸡一样好斗,甚至能在天空盘旋数十米而不落下来,它是孔马王朝最后一人国王沙帝国王的宠物。
昆都斯跪在地上,发誓道:“我亲爱的主人,我决没有故意欺骗您,如果我存了这样的心思,就让您的宝剑穿透我的喉咙……我之所以发出那封信,是因为您和我们约定的时间已经到了,四个半月的时间里我们从未接到您的一点消息,您的安危让我们忧心。”
“是吗?看起来你觉得自己毫无过愆,”蒲柏从双腿间的缝隙里乜了他一眼:“你可以提醒我,但你不该冒用理由。”
昆都斯召唤教皇的信中,以密室中的大祭司病重为由,让教皇相信了——所以当他匆匆赶来,看到一切如常的密室,让他油然升起了怒火,只不过跪在地上的昆都斯还未曾察觉罢了。
“我的陛下,”昆都斯似乎还想辩解:“我是为了……”
“你该去炼狱中待一段日子,你最好是自己去,”蒲柏将衣服上的麸皮捡了起来,随手扔到窗外:“否则被人拖出去可太难看了。”
这句话成功地让昆都斯的脸色变得惨白,他甚至凄惨地嚎叫了起来:“不,我的陛下,饶了我,不是我让您回来的,是……”
但教皇恍若未闻,很快就有侍卫上前,将他拖了出去。
不过他们在门口遇到了大主教欧尼塞,后者似乎知道是怎么回事,并且微微叹了口气。
“大主教,救我!”昆都斯充满希冀地看着他:“我不要去炼狱!”
“去那里待一段日子也好,”欧尼塞只是淡淡道:“炼狱可以让人更接近天堂,我的孩子。”
他走了进去。
教皇似乎知道他的到来,但并没有回头,他的目光注视着在他手上吃麸皮的鸽子,这群鸽子没有博尼菲的鸽子驯服,似乎具有和主人一模一样的恶劣品格,经常从天空掉下鸟屎来,砸在朝拜在圣城宫殿前的虔诚信徒身上。
“是我发出了召唤,”欧尼塞转动了一下手上的念珠,淡淡道:“在圣灵日到来之前却见不到教皇,是一件不合常理的事情。”
“您也只能用这样可笑的理由,而无法根本上改变我这个喜好游荡的品格,”蒲柏用舌头舔了一下后牙根:“让你失望了,大主教,你把我从彭巴博的乡村接来,试图用良师和上帝的教诲,让我成为高高在上的人间教皇,但事实证明我只是个缺乏教养的野孩子,一个难改恶劣习性的……猪倌儿,虽然在我看来,人和猪没什么区别。”
“不管你怎么想,”然而欧尼塞连眉毛都没有动一下:“你已经成为了教皇,上帝有神迹降临在你身上,你获得的是一致欢呼。”
“神迹?”蒲柏忽然转过头来,用一种相当质疑和颇觉可笑的语气:“这正是我想问您的问题,当年那个神迹是如何出现的,为什么我会获得一致欢呼……最起码我游历了这一圈发掘了一些真相回来,这世上……根本没有神迹。”
作者有话要说: 哇我好感动。
第65章 有趣的人
克莉斯一行人抵达洪都小镇之后, 就和大多数人的选择一样了,在这里弃马从舟,登上了船只, 从这里出发,顺流而下, 只需要大概六个时辰, 就可以抵达都城马灵。
他们的马匹将放在小镇上, 事实上这里就是个大型货物转运和输送中心,负责寄送包裹去各地,物流非常繁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