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星像是四散的萤火,飞往漆黑的夜空,木柴在空气里噼里啪啦地响着。
我的手按在珠世小姐的扶着我的手,“快走。”
普通的火遁根本烧不死再生能力极其强大的鬼,以我目前的状态,永恒万花筒写轮眼的瞳术是别想要用出来了。
珠世小姐制毒的技术一流,但是不擅长战斗,我现在是个连站着都困难的病号,说实话,这队组的很糟糕。
珠世小姐立马明白了我们此时不妙的处境。
轰——
燃烧的房屋再次炸裂开来,灼热的气息裹挟着凌厉的罡风扑面而来。
我几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把珠世小姐推开,凌厉的罡风擦着脸过去,前方开得灿烂的紫藤花树瞬间断成了好几截。
身体使不上一点力气,腿像是灌了铅一样沉重。
鬼转过身来,目光炯炯地看着我,硕大的眼睛咕噜咕噜地转着,露出一个极其难看的笑容。
“找到了找到了!”鬼激动地重复这一句话,“无惨大人,我找到了!”
还真是来找我的。
我抿了抿唇。
空气里弥漫着蛋白质靠烤熟的味道,鬼身上焦黑的皮肤脱落之后,露出长好的肌肤。
情况真的相当糟糕,我身上连把像样的兵器都没有。
能跑到蝴蝶地盘上来的鬼,说明对方对紫藤花有一定的抗性,越强大的鬼对紫藤花的抗性越强。
不妙啊。
“只要把你献给无惨大人……我就可以……”鬼一步步地朝我走过来,脸上带着难以掩饰的激动。
我扶着没有知觉的肩膀,勉强站立,对上了鬼的眼睛。
天幕漆黑,月亮孤零零地被镶嵌在天幕之间。
凌厉的剑气破空而来,裹挟着清淡的花香,肌腱被刺破,骨骼被斩开,血液溅上了夜空。
鬼被迫地后退了数米,不得不对突然闯进战局的戴着蝴蝶发饰的女孩儿警惕起来。
鬼的目标是我,片刻前全幅精力放在我身上,此刻却不得不把精力分出去对付蝴蝶,自然就忽视了一直在后方的珠世小姐。
涂满毒药的匕首刺进去鬼的身体里的那一刻,鬼先是一愣,紧接着就是愤怒不已,抬起的利爪直直朝向珠世小姐。
脚尖一踮,披在身上的羽织灌满了风,在夜空里呼呼作响,女孩像是一只真正的蝴蝶那样掠过去,手里的刀斩断了冲向珠世小姐的那只手,肢体断裂滚落在地上,鲜血把草地染成了暗红色。
珠世小姐在地上打了个滚,与鬼拉开了距离。
“珠世,你居然敢背叛无惨大……”
鬼的声音戛然而止,全身上下的肌肉像是遇热的冰块一样,开始融化。
鬼不可思议地瞪大了眼睛,“这不可……”
鬼的瞳孔里倒映出头戴蝴蝶发饰绑着马尾的女孩儿,蝴蝶抬起拿刀的手臂,剑圈挥出,空气被分开的同时,鬼的头颅也从脊椎上断裂,掉滚到了地上。
不像单纯被日轮刀斩断颈脖,被斩首的鬼慢慢地在融化,骨骼、肌肉、器官,都在慢慢地融化,被日轮刀一分为二的地方余烬一般开始消散。、
毒和呼吸法,双重作用。
珠世小姐的毒素,甚至更甚于蝴蝶之前的毒素。
好家伙,真给她们搞出来了。
我表情空白了一下。
蝴蝶把刀插回刀鞘里,上来就把我仔细看了一遍,募地松了一口气,“药起作用了,太好了。”
珠世小姐扶住了我的肩膀,把我搀扶起来,我深吸一口气,“我睡了多久?”
蝴蝶顿了顿,“时间不长。”
我:“不长是多长?”
蝴蝶:“半个月吧。”
我被噎了一下,“你管这叫不长?!”
蝴蝶瞪了我一眼,“不是半年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知不知道这玩意儿风险有多高?!
“情况路上说明吧。”珠世小姐不得不打断了我们的对话,“这个地方不能再待了。”
蝴蝶的脸色沉了下来,看了一眼被火烧得面目全非的和屋之后,果断挪开了眼睛,“跟我来。”
蝴蝶显然是很暴躁,这个地方被她是作为‘家’,母亲遗留下的东西很多都在里面,就这样被一把火烧了个精光,不暴躁就不是蝴蝶了。
一路上蝴蝶磨牙的声音就没断过。
“敢烧老娘房子……混蛋鬼舞辻无惨,回头就把他骨灰扬在太阳底下!”蝴蝶几乎是磨牙吮血说出这句话的。
我:“……”
我没敢告诉蝴蝶,房子是我放火遁烧的。
“缘一呢?”放在以前不眠不休跑上一天一夜对我来说都是小事,现在我感觉呼吸都费力气。
蝴蝶顿了顿,“大部分的鬼都往缘一先生所在的方向去了。”
缘一被绊住了。
我抿了抿唇,咬住嘴唇的牙齿不自觉地用力,嘴唇开始渗血,口腔里尝到了铁锈的味道。
紫藤花之家那一次显然和这一次鬼的数量是不能进行比较的,完全就是天差地别。
成千上万的鬼涌进了产屋敷府邸,这注定是血流成河的夜晚。
我很清楚,再多的鬼也杀不死缘一。
鬼舞辻无惨要的,只是拖住缘一,争取时间来吞噬我,也为了干掉这里的人。
混蛋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
阴间小剧场:
斑斑:泉奈,等下有个沙包下来了。(望天JPG.)
泉奈奈:?
斑斑:别多管,只管揍,往死里打,听雨歌说那个垃圾的再生能力比柱间的仙人体还强。
泉奈奈:好的,哥哥,没问题,哥哥,哥你离千手柱间远点。(微笑JPG.)
斑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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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入骨
*
各种意义上,缘一和我是截然相反的两个人,不仅所处的世界不一样,性情也天差地别。
缘一不喜欢争斗,无论对方是人是鬼。我想,当场如果没有那件事,缘一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参与到这场持续了数百年的人与鬼的战争中来。
缘一会为别人的痛苦真心实意地感到难受,头一次拿着袋竹刀击倒严胜的剑道老师之后,他直接扔了刀,表示不想要拿刀了,殴打别人的感觉太过难受。
如果要拿我头一次拿刀殴打别人的反应跟缘一的比较起来,我恐怕做不到,因为第一次拿刀的事情我已经忘得差不多了。
但是第一次杀人的感觉我却记得清清楚楚,鲜血溅在脸上的感觉很不适,被我一刀捅进心脏的人瞳孔收缩颤抖,一整张脸都是不可思议的表情,不敢相信,自己会阴沟翻船在一个五岁的小屁孩身上。
我在杀人。
我的心在那时却一片平静,平静得像是一潭死水,那一次的杀戮只给我留下了迷茫和不解,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迷茫和不解,在我理解之后便成为了深深的罪孽。
截然不同的两个人,原本不会有交集,就算有,估计也只是擦肩而过这种微不足道的偶遇罢了。
缘一从小到大给我的感觉就是呆和愣,相貌是很多女孩儿都会喜欢的类型,然而前面说的那两个特点在我眼中是很妨碍他找老婆的特点,到了别的女孩子眼中却莫名成了可靠和坚定。
坚定和可靠、相貌又英俊的男人,哪个女人会不喜欢呢?喜欢缘一的女孩子很多,但是无一都铩羽而归。
在我无数次唉声叹气之中,缘一至今都保持着这两个妨碍他找老婆的特点。
我没想过,我会对和我完全不一样的缘一产生这种感情,让我慌乱不已的感情。
“缘一。”我捏着串着丸子的竹签,眼角余光督向门口把布帘掀开一个小角偷偷摸摸往里看的小姑娘,“那个女孩子一直盯着你哦。”
打从进了丸子屋,给客人端茶倒水的小姑娘总是有意无意地往这里路过,路过的时候还会小心翼翼的、不引起别人注意的眼神偷偷瞄坐在我身前的缘一。
缘一端着冒着热气的茶杯抬起头,“我知道她在看我。”
拥有通透世界的眼睛对这个世界所有的一切几乎是一览无余,这种炙热过头的视线就连没开写轮眼的我都可以发觉,更不用说天生通透视野的缘一。
“那你知道她为什么看你吗?”我似笑非笑地看着缘一,瞳孔里倒映出来的是缘一双手捧着杯子有些茫然的样子。
我觉得他有点像只小兔子。
兔子是小小只的,可是他的个子比我还要高,这么多年过去了,从一开始两个人身高差不多,到现在我的身高只是堪堪过了他的肩膀。
我却觉得他像是一只兔子,超级像,尤其是现在捧着个茶杯呆愣愣的样子。
“我不知道。”缘一眨眨眼睛告诉我,“为什么?”
“因为喜欢。”眼角余光督见半现在帘子的小姑娘红透了的脸,我做了个口型。
说完这句话之后,缘一捧着茶杯,赤红色的瞳孔一直盯着我看,我被他看得有点不自在,端起茶杯强装镇定地喝了一口有点干涩的茶水。
看一看其实并不会少一块肉,何况我们两个从小一起长大,早就习惯了彼此的视线,彼此的存在。
即便如此这样过于直白的眼神,也让我有些无措。
原以为干完这杯茶他的视线就会离开了,谁知道他就这样盯着我,纤长的眼睫在眼底打下浅浅的剪影。
我:“……”
你说你一个大男人眼睫毛要这么长做什么?
粗瓷茶杯里的茶水已经见了底,我拿着空了的茶杯愣了半晌,最终还是放下了茶杯,“你看着我干什么?”
“因为喜欢。”缘一眨眨眼。
我差点把喝进去的茶水喷出来,这句话脱口而出的那一瞬间,我几乎是条件反射一样站起来捂住他的嘴巴。
被我捂住嘴巴的缘一不解地看着我。
时间仿佛静滞,被我捂住嘴巴的人轻轻颤动的眼睫在我的视线里历历可数,赤红色的眼睛对上我的黑色眼瞳,我甚至能在那双眼睛里看到自己的倒影。
我没戴手套,掌心的皮肤和柔软的嘴唇相触碰,柔软细腻的感觉顺着掌心传入,我触电似的又把手缩了回来。
发觉到周围的人把视线聚集到这里之后,我不自在地端起茶杯,提起茶壶重新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口。
“别乱说话啊。”我坐下来,轻轻嘟囔。
“我没乱说话。”缘一说,“我喜欢歌,很喜欢很喜欢。”
我顿了顿,耳边传来一连串渐行渐远哒哒哒的脚步声,旁边把帘子掀开一小角偷偷摸摸用小心翼翼的眼神去看缘一的小女孩已经不见了。
我哀叹一声,倍感无奈,心说你的‘喜欢’跟我说的‘喜欢’压根就不是一个意思。
“我真的很喜欢歌。”缘一认认真真地又重复了一遍。
我:“……”
对于自己的感情,缘一习惯性地用他自己的方式去表达,虽然很多时候,他的表达并不能如其意。
喜欢他会用自己最直白的方式说喜欢,有时候想要谦虚一下表示自己对来自他人夸奖的不好意思,如果换了一个人做这样的举动,别人一眼就可以看出来这家伙不好意思了,但是这种举动放在缘一身上,大家一致认为日柱大人根本没把这件事当成事。
具体请参照严胜的反应。
我的眉毛抽了抽,无力地开口:“知道了知道了,我知道你很喜欢我。”
“以后不能轻易对女孩子说喜欢。”话一落音,我严肃地看着他。
“为什么?”缘一很疑惑。
我噎了一下,心说废话,对每个女孩子说这话,你搁着养鱼塘呢?!
“男人对女人说喜欢,是……嗯……说他想要跟对方共度一生的意思。”我略微思索了一下,把我理解中的‘喜欢’跟缘一大致说了一下。
没见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带薪休假那些年我可是看了不少话本子,那些个写手真是一个比一个能发刀子,闻者伤心见者泪,大半夜我不知道在被窝里偷偷抹了多少回眼泪。
“我喜欢歌。”缘一又说。
我:“……”
我觉得你丫就没听懂我的意思。
嗨依嗨依。
我记得我当初是这样心累地糊弄过去了。
*
我这人总是迷迷糊糊的,死的时候也是稀里糊涂的,活过来的时候也是稀里糊涂的,知道自己爱缘一的时候也是稀里糊涂的。
我从什么时候开始产生那种感情的?我还是稀里糊涂的。
日久生情和一见钟情的界限我从来都分不清楚,对于这两种感情的理解几乎都来自话本子、母亲对父亲还有嫂子对兄长的感情。
在我的理解之中,前者就像是熬糖,熬得时间越久,那种味道越是甜腻香醇,至于后者,我想了很久也不清楚,一见钟情这种事情听起来很神奇,跟买彩票中奖的概率差不多。
反正我对缘一绝对不可能是一见钟情,否则我特么就是个禽兽。
日久生情、一见钟情,无论是哪一种我都是迷迷糊糊的。
缘一呆归呆,对于我的情感变化,很多时候他总是可以一针见血。
回忆起那些时候,我发现那些被我自以为藏好的情感,怕不是早就被缘一在心里扒得一干二净了。
“我喜欢歌,很喜欢很喜欢。”
眼皮仿佛灌了铅一眼沉重,双腿又麻又软,脑袋昏沉沉的,视线里一片黑暗,仅有的清醒也靠着我紧紧咬住嘴唇得来的痛觉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