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看不打紧,一看这身影似乎见过,
群芳一下反应过来,这不是上次手拿面人为我解围的那个年轻人么?说巧也真巧,又在
同一天同一艘船上遇见,就象老天爷事先安排好了的。
原本心上盼着再次碰见,多半有着想认识他,再次好好感谢他的原因。可一旦碰上了,心头又犹如小鹿乱撞,脑子也似乎变得愚笨起来。甚至害怕跟他说什么?先前并未曾多想,今日重见心内竟如巨石激浪般反应。可见,无形之中,这位年轻人已在自己心里留下了坚实的烙印。只是自己并未察觉。我这是怎么了?群芳心神不宁起来……
当杜渐再次看见群芳,整个人都怔住了。难道是她,最近思念甚多的她——如牛道士所言,旅途中遇到的姻缘。他不禁自喜。
今又重见,令杜渐欣喜不已。虽只一面之缘,但印象于心不褪。远远望去,那姑娘还是那么可人。
他坚定地告诫自己,这回一定不能再错失良机,否则兴许真有可能造成终身的遗憾!
于是,他鼓足了勇气,尽管腿脚还没好利索,他还是忍着脚踝的不适,以僵硬的步态,不紧不慢的走到她跟前,勇敢的迎向她的目光,清楚的看着她。这回他终于可以把留存心底的姑娘印象和眼前这位温婉优雅,气质大方的美女形象重叠在了一起。然而,即便下了决心,姑娘的气场仍使他感到手足无措。他能感觉自己心跳的加速,他竭力抑制着心头的驿动,可还是被——担心话说不好,惹姑娘生气的念头驱使着,然而,越这么想,心却越狂跳不止……他险些为自己的没出息而感到脸红。
倒是群芳,带着微笑的面容,眼神还是那么深邃而迷人,正含情脉脉地迎向他——
惺惺相惜
面对心仪的姑娘,突然间觉得有几分尴尬。平时遇事镇定的他,竟一时乱了方寸。杜渐在内心告诫自己:既然喜欢,又何必优柔寡断,既然遇见,就得好好珍惜!
当姑娘眼里尽是笑意的面向他伸出手来时,他稍稍迟疑了一下,不是因为退却,而是因为准备不够充分。就在这彷徨之际,脑海中另一个自己在冲他喊着:“杜渐,你真是一怂包。”
这声音致使他鼓起勇气伸出手微笑着道:“你好!我才不愿意当怂包呢?”
“啊?哈哈,哈哈……谁让你当怂包了?”群芳反问道。
“对不起,对不起,我走神了。我想对你说上次我们碰到过,那只蟋蟀,不知姑娘是否还记得?想不到能再次遇见你。很高兴认识你,我介绍下我自己,我学名杜渐,家人称呼我为阿渐。”说完杜渐心跳的厉害,感觉都要跳出胸口来了。他自己都觉得这几句话说得干巴巴的,甚至有些笨拙,他第一次感到自己好没用!
“咯……咯……咯……群芳清脆而又甜甜的笑声
打破了俩人的生疏局面,杜渐也不由的在心里驱除了芥蒂。
群芳压根儿没往别处想。只是觉得,上次这个年轻人挺热心地帮助了自己,由于时间仓促,没来得及好好感谢他,不免深感歉意。不想,今天居然又乘上了同一只船。
方才,看到他向自己走来时,注意到他腿部的僵直,当听他介绍完自己,群芳才意识到,眼前这位热心的小伙子,十有八九是宝盛药行的二少爷无疑。
便不觉暗自好笑,连同他說话时的拘谨,才又不免笑出了声。与此同时,她脑海里跳出了杜少爷脚崴了的画面。心想,还真是巧了。本来以为和杜二少爷的缘份浅,第一次约会就黄了,被大人们看好的一对恋人,只不过是对方人生路上的一个过客。未曾想,当来的总是会来,忙伸出手,并接过话头:你好!杜少爷!还真是你啊!我群芳,群体的群,芳香的芳,很高兴认识你。”
“我也是。”杜渐忙答道。
“刚才,你說你姓杜,叫杜渐。”
“嗯,是的,杜仲的杜,防微杜渐的渐。”
“哦,呵……呵……呵,感情名字都和中药有关啊!”群芳带着诙谐的口吻打趣着说。
“咦,你怎么知道我家的情况的?”
杜渐一头雾水,不得而解。
“呵……呵……呵……我还知道你前些日子把脚崴了,是不是?”
杜渐摸着脑袋,似想起什么似的,便指着群芳“哦,那小姐是姓?”
“对,本小姐姓霍,霍群芳是也。”
待稍停片刻,俩人终于止不住“哈,哈,哈哈”开怀大笑起来。
笑过后,俩人似乎觉得不那么陌生了。尤其是杜渐身心轻松了许多。
再说那群芳,起先完全没想到杜二公子竟然同上次帮助过她的人是同一个人。在父母亲安排双方约会时,虽然口中应允,然心中不免有着几分排斥。眼下观察这位杜二公子,长得玉树临风,一表人才,况且热心大方,乐于助人,心上早已有了几分欢喜。总说这姻缘天注定,还时不时的应了那句话——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
此时杜渐心里也庆幸啊!心里惦记的姑娘,居然是父母亲都看好的霍家小姐,这不就省下不少心思去说服父母亲,以及去了解对方的家庭背景了吗?他们两家本就有着生意上的往来,杜、霍两家当家人也是相互了解的朋友,往后若成了亲戚,将更有利于两家生意上的合作与发展。真可谓是天作之合啊!
“对了,你腿伤不要紧吧,哎,刚才你怎么也正好往这边看呢?”群芳微笑着问。
“哦,我腿已没事儿了。刚才那唱春人好象知道我会给钱似的,一直站我面前唱,哎,还别说,我还真觉得好听,那么一大堆好听的话,平时哪听得到啊!哈哈…哈哈……”
群芳深有感触,只管抿着嘴巴笑。
“我给了钱后,旁边有人说,后舱有位小姐也是个大方人,长得还漂亮,我看,他们俩人倒象是……”杜渐意识到以下的话终有不妥,“一家人”三个字或有唐突之意,便戛然而止,表情极其含蓄。
群芳正听着,忽觉没声了,葛然抬起头——
“怎么了,怎不说了呢?”她问道。
“不说了吧,你可能不爱听。”
“說都没说,你咋知道我不爱听呢?”群芳睁大了眼睛问道。
“真听?真听我可就說了啊,他说我们俩个倒象是一家人。”杜渐松了口气,总算是說完了。他想这霍小姐听完会是什么样的反应呢?
没声?停顿了七、八秒后,只看到群芳眼里一片茫然。
“啊?說完了?”她问道。
“不然呢?感情你没在听啊!”
“对不起,一下走神了,你再说一遍吧。”
“你没听过,好饭不怕晚,好话不过三么?”杜渐打趣的说。
“可是你还没说三遍啊!”群芳不依不饶。
“以后吧,想听在合适的时候再听吧,”杜渐若有所思的回答。他觉得有些话在不恰当的时候說出来,反而会没有了最初应有的味道。
“奥,好、好、好,那后来呢?”群芳带着疑惑问道。
“后来,我想,那个漂亮的小姐肯定是个善良之人,相由心生么,”心里边想着,边不由得站起身来,往后舱走了两步,就看到你了。”
群芳笑着说:还真是和我想法相近的人。你这是回学校吗?,听我爸说,你在国立艺术学美术,明年就毕业了。
“是啊,你呢,也是回学校吧,听我爸说你在浙大音乐系,专攻小提琴,生来喜欢乐器,尤其是提琴。在校园里,你可是个人人皆知的小提琴首席呢。我说得没错吧?”
听完杜渐的话,群芳笑得前俯后仰,脸上仿佛开出一朵花来……
“哪里,都是大人们说得好,你可别当真哦!至于我么,以后还需不断努力提高才行,或许在大人们眼里,自家的孩子就是他们的骄傲。你呢?学哪方面的画?有机会可否让我也欣赏欣赏?。”
“当然,本人荣幸之至!我学的是国画,只是初露锋芒,足不挂齿,随时恭候,还请不吝赐教。”
“客气了,对于画,我可是个门外汉,赐教二字实不敢当,不过,我喜欢国画,感慨于作画者那挥洒自如的笔端下,俨然绘出大千世界林林总总的真实与神秘,或浓墨重彩、或淡彩留白、一幅幅上好的作品,无不体现了我们中华民族特有的性格;气质;和内涵。其实质展现的无疑是画的精髓所在,更贴切的说,体现的是民族的“魂。” 群芳把她心底对国画的理解与欣赏一并吐了个痛快!
“霍小姐,理解深刻,眼光独到!”杜渐打心眼里赞赏到:“想不到你不仅能在七个音符中自在遨游,还对国画有着如此精深的鉴赏和研究,真是令人刮目相看那。”
”杜公子,取笑了,一点皮毛而已,哪有你说得那么好。”
其实杜渐之言出于肺腑,他越发喜欢这个有头脑有个性的女孩了。他为今生能有此美好的遇见而感到十分庆幸。
心中花木兰
坐了两小时船,身体不觉有些僵硬。
特别想伸展一下四肢的念头,致使杜渐忍不住开了口;“霍小姐,有兴趣上甲板上吹吹风吗?
“好啊,可以吗?船长他不会同意的。”
“没事,船长我认识。前几天,他上我们家葯铺配葯,因缺了一味葯,没配齐,还是我给我爸出主意,今天把葯带给了他,他不会不给我这个面子吧。走,咱上去。”杜渐说完,很自然的牵起了群芳的手就往上走,群芳迟疑了一下。但还是任其牵着,第一次被男生拉着手,突如其来的羞涩使的她心跳加速。虽然杜渐这个人,是她心仪的男生,但作为女孩与生俱来的矜持,却始终还是牵绊着她的心,然而内心说不了慌,顿时,她粉嫩的脸颊上刹那间飞上了两朵红云。
杜渐哪有察觉,他一门心思的想,这
会儿牵上了手,但愿一辈子不松开。
甲板上,视野开阔,海风凉爽,蓝色
的天空下,不时有鸟群飞过,它们排着队飞行,整齐地发出清脆的鸟鸣……啾…啾……
一声声发自它们生命的呼唤——连同宽大的翅膀发出扑。扑的拍打声,盘旋在云际之下,偶尔飞掠人的头顶,或许是一种表示友好的方式。群芳抬头仰望天空,感觉心在傲游,有一种心底无限宽的畅快!处在这水、天一色,人、鸟一堂的大自然美好和谐的环境中,心情岂不美哉!
然而,群芳有些不适应这海水泛起的
腥味,她连连捂着口鼻,且还是忍不住咳嗽起来,杜渐似想起什么似的,关照說:站着别动。随后去船长室取了热水,泡上一杯淡绿色的,飘着几片嫩嫩的龙井茶片在上面的香茗,递给群芳。
“谢谢你!”群芳边说边接了过来,把
脸埋在茶杯口,嗅着龙井的清香,才算缓过神来。
“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连我妈也常说我太娇气了,不象个生长在海边城市的人呢。可我也感到委屈,这不是我的主观意识,而是我的生理反应,能怪我吗?每次我妈总会接着说怪我,怪我。呵……呵……”
杜渐笑着说“女孩子娇气是自然的,如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中,那含着块玉出生的贾宝玉,就爱把女孩儿比作水做的,你想啊,这水要多柔有多柔,”
“可那是形容古代官宦人家的女子,尤其是那些过着锦衣玉食,肩不挑担,手不提篮生活的小姐。可我不欣赏,这种柔,很大程度上体现的是一种无力,一种任人□□的无力之感。而对于天天粗茶淡饭,靠双手养活自己的女孩子又另当别论了。甚至可以说这种柔对于她们来说一点用处都没有。更何况那替父从军的花木兰,誓死抗辽的杨门女将,她们融入军营,保家卫国,有责任,有担当,铁骨铮铮,不让须眉。对于她们来说,更需要的是勇气和坚强。群芳一股脑儿说了一通。
杜渐接过话茬:“霍小姐,颇有见解,不过对于柔,我和你有着相左的看法,“以柔克刚一说,就是强调了柔的力量,有些东西不是从表面就能观察到的。看你身体单薄,弱不禁风,然而却有着一身傲骨的内心,倒有几分花木兰的风范呢。你赞同吗?”他从心底欣赏这姑娘。
“呵……呵…”群芳笑弯了腰。“杜少爷,你这是抬举我还是取笑我呀!虽然我也曾一度懊恼自己是个女儿身,在我们的国家饱受日本国□□,肆意践踏我国领土时,恨不能刀剑出鞘,把侵略者永远地赶出去。无奈年龄小,只恨报国无门”說完这些,群芳鼻尖上冒出几粒汗珠来,可见在这姑娘柔弱的外表下,有着一颗坚韧不拔的心。
“霍小姐,想不到你小小年纪……”没等话说完,群芳已堵住杜渐的话头。
“杜…少爷,我有一提议,从现在开始,我们互称名字吧。不要以少爷、小姐相称,听着挺别扭。”
“好!这提议好,那叫你群芳,这样称呼可以吗?”杜渐回应道。
“当然,太可以了,那我称呼你杜渐!哎,刚才你想跟我说什么呀?你接着说,我可记着呢?
“哦,我是说呀,你小小年纪竟有如此志向,令人刮目相看那!不过,报效祖国,捍卫国家领土,不只有扛上刀枪上战场这一条道,要推翻陈旧的封建恶势力,建立新的健全的国家机制,还有好多种方法。只有唤起民众,人人参与到这股强大的洪流中去,才能使祖国强大起来!”
听了这番话,群芳若有所悟!她突然觉得杜渐懂得好多,而自己的想法,简直近乎幼稚。
“杜渐,你的话,给了我前所未有的启发,我冒昧地问一句,难不成,你和”他们”是一样的人?”
“不,不,不,我只是听着有道理,才记下的,和他们相比,我懂得的只是皮毛,微不足道而已,不过,我喜欢和他们那样的人在一起,感觉有了朝气,有了干劲!”杜渐越说越激动,接着他象想起什么似的接着说道
”听我爸跟我说,我小姑以前一度也是那样的人,不过,后来因一场被捕,由现在的小姑父做保,才免吃了不少苦头,以至改变了命运。很遗憾,心中的理想信念也就此而被熄灭了。毕竟,那时候的小姑她是那么年轻。我一直敬佩那样的人,甚至想成为那样的人!不瞒你说,大概在高三那年吧,我曾经救过一个那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