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送走了前任留下的猫——袁与年
时间:2022-08-09 06:30:12

  但庄斐一个字也听不进去,耳朵仿似进了水一般,所有的声音听来都好像来自外太空。
  唯有汤秉文最后那句话清晰地在脑海回响,他说“秋秋别怕,我马上到”。
  汤秉文从不食言,约莫十分钟后,她便听到了一阵熟悉的脚步声。
  庄斐甚至都不用抬头,便知道是他来了。刚刚好不容易止歇的眼泪,这会儿又变得异常汹涌。
  好奇怪,在汤秉文身边,她总是变得格外脆弱。
  她摇摇晃晃地起了身,在汤秉文的搀扶下往外走,嘴里含混不清道:“我想带它吃饭……过敏……不知道怎么回事……森林一动不动……”
  “庄斐。”两人走到一半,身后突然传来了呼唤声。
  汤秉文先一步停了脚步,使得庄斐也被迫停下,她听见高景行在背后道:“这是你的朋友吗,或许你可以把猫给他就好。”
  闻声,汤秉文回头看了他一眼,又垂眼看向庄斐。
  庄斐头也不回,埋怨地用胳膊肘捣了一下汤秉文:“快点呀,森林要不行了。”
  “好。”汤秉文揽过她的肩,送力带着她一路跑到了门外,那里有他一早定好的顺风车,一上车,司机便风驰电掣起来。
  上车后,庄斐的身体依然在发抖,她紧紧地抱着森林,感受着它依然温暖的身躯,唯恐下一秒便变得冰冷。
  肩上忽然揽来了一只手,轻轻一推,庄斐便顺势倒进了汤秉文怀里。她侧耳聆听着汤秉文沉稳有力的心跳声,感觉自己的呼吸也在逐渐平复下来。
  “对不起……”庄斐嗫嚅着,“我不知道带森林出来会有这么大反应。”
  “没关系,是我没有提前告诉你。”汤秉文轻轻抚摸着她的手臂,“放心,森林会没事的。”
  庄斐吸了吸鼻子,心里酸酸的。其实有时候她既怕汤秉文怪罪自己,又怕他永远把责任揽到他身上。
  赶到宠物医院后,庄斐紧张到一句完整话也说不出口,全靠汤秉文镇定地办完了手续。
  当森林被带进去检查时,她能看见汤秉文痛苦地闭了闭眼,长舒了一口气。
  她想汤秉文也是怕的,他对森林的感情一定比自己要深厚得多,可他不能表现出来,他必须要给同样崩溃的庄斐一个坚实的依靠。
  如果森林今天真的出了什么问题,她想她一辈子也不能原谅自己。
  检查结果很快便出来了,森林是由于外界环境变化产生的应激反应,情况虽然危急,但问题不算大,需要回家静养以及主人耐心的安抚。
  两人都松了一口气,汤秉文将森林抱进怀里,一下一下地顺着它的皮毛,森林乖乖地蜷缩着,终于泛出了一声微不可察的嘤咛。
  庄斐听着这声叫声,眼眶霎时又湿润了。
  汤秉文回头看向她,轻轻笑了一下,揉了揉她的头发:“没事了,我们回家吧。”
  庄斐微微一缩肩膀,恍惚间错觉两人还像从前那般,带着森林去医院做完常规检查,一起肩并肩回到共同的家。
  走出医院的路上,汤秉文一个胳膊抱着森林,另一个胳膊被庄斐抱着。她知道已经分手的两个人不该做出这么亲密的动作,可是她依然心有余悸,需要一点温暖的依靠,她想汤秉文是不会介意的。
  两人回到餐厅时,汤秉文率先在门口停住了脚步:“你要和他打声招呼吗?或者你们继续吃饭,我把森林送回去。”
  “不用。”庄斐摇摇头,拽着他继续往地下车库走,“我要回家。”
  回去的路上是汤秉文开的车,庄斐抱着森林坐在副驾,饶有兴味地望着他专心开车的身影。
  有很多时刻,她希望这条路永远也没有尽头。
  消息提示音突然响起,庄斐稍显不耐烦地取出手机,是来自高景行的一条消息。
  “庄小姐,你的猫好点了吗。”
  庄斐咬了咬唇,莫名觉得有些心烦意乱,匆匆回复了个“嗯”便退出了对话框。
  熄灭手机屏时,庄斐才发现车等着红灯,而汤秉文正扭头沉默地望着她。
  庄斐同他对视了几秒,俏皮地一扬眉,晃了晃手机:“你和你的猫搅黄了我的约会,怎么办?”
 
 
第12章 
  汤秉文收回目光,五指将方向盘抓紧了些,那些筋络血管透过薄薄的皮肤,一路蜿蜒进袖口。
  庄斐看着它,突然想起二人面对面十指交握时,汤秉文用力耕耘的模样。
  “要不,我还是把森林带走吧。”过了少顷,汤秉文开口道。
  这不是庄斐想要的回答,她斜睨了一眼:“你租的房子能养宠物么?”
  “我可以问问看有没有愿意领养的同事,或者有那种愿意收养的机构……”汤秉文越说声音越低。
  “你把它带走的办法就是把它再度抛下,对吗?”庄斐冷冷道。
  汤秉文没有回答。
  庄斐苦笑了一下,将森林在膝上摊开,一手一个抓着它的小爪子晃悠:“你摊上了个什么爸爸啊,他要把你扔了呢。”
  森林似乎纯然没意识到自己即将到来的命运,自在地瘫成了一片猫饼,两只后爪把庄斐的针织外套当作猫抓板,踩出了一道道勾丝。
  自从有了森林后,汤秉文几乎没有一件衣服是不勾丝破洞的,也就庄斐嫌弃它,才护住了自己的大牌衣物。现在汤秉文一走,便轮到庄斐的衣服遭殃了。
  “既然你不负责任又没能力,那我养着呗,还能有什么办法。”庄斐习惯性地把好话气话放在一块儿说,“反正每周日你记得过来照顾它,别指望真当甩手掌柜。”
  “嗯。”汤秉文闷闷地应了一声。
  要不是在开车,庄斐真想晃晃他的肩膀,问问他这张嘴到底会不会说话,怎么成天跟个闷葫芦似的,偶尔认真说起话来,也句句把庄斐气到不轻。
  “以后谁摊上你谁倒霉。”庄斐气不过,小声嘟囔了一句。
  她没指望汤秉文回答,自个儿埋怨完过过嘴瘾也就结束了,结果汤秉文忽然开了口,声音哑了几分:“你说得对。”
  庄斐心口忽然有点儿酸酸的,怎么撒气撒到最后,反而让自个儿不痛快了呢。
  她扭头看向汤秉文的侧脸,看他不知何时抿起的双唇,看他眼里泛起的红血丝,看他微微颤抖的睫毛,是她最讨厌的隐忍模样。
  “呸,我说的一点都不对。”庄斐近乎自言自语地小声道。
  也就是说出那句话后庄斐突然开始害怕,害怕汤秉文真的成了别人的陪伴。她甚至不敢想象汤秉文对别人温言软语,和别人相吻相拥,用最笨拙的语气说出最诚挚的爱,单单这么一想,都成了让她背脊发凉的可怕梦魇。
  “汤秉文。”庄斐道,声音一瞬染上了淡淡的哭腔。
  “怎么了?”汤秉文飞速用余光瞥了她一眼,应了声。
  “你能不能等等我啊……”庄斐委屈巴巴道。
  “什么?”
  “就是……在我找到下一个之前,你能不能、能不能不要……”庄斐说着说着哑了口,就算她之前有多少无赖举动,也知道这个实在是过了分。
  他们已经分手了,她没有资格去要求他做任何事,更没有资格让他因此耽误自己的幸福。
  “当我没说。”庄斐吸了吸鼻子,及时把那些话咽回了肚子里。
  汤秉文耐心等她说完,轻轻笑了一下:“我觉得至少在十年以内,我都没有再进行一段恋爱的想法,而且我也不适合恋爱。”
  “那要是我十年都没有找到新男朋友怎么办……”庄斐小声嘀咕道。
  “怎么可能。”汤秉文有些哭笑不得,“你这么优秀,没有人会不喜欢你的。”
  他的话有些道理,却也不完全对。
  从小到大,庄斐就没少过追求者。摒开那些被好友戏称为“癞/□□想吃天鹅肉”的,其余的人选其实都还不赖。
  但感情这种东西就是玄乎的很,刚认识汤秉文那段时间,庄斐正拒绝了一个富二代请她坐直升机上天、坐游艇出海的邀约,一天到晚追着汤秉文泡图书馆、吃食堂。
  身边朋友都问她是不是瞎了眼,但如果可以,庄斐愿意瞎一辈子。
  没有哪段恋爱是像和汤秉文一样让她如此自在的,回想起那些糟糕的前任,庄斐讨厌他们的大男子主义,讨厌他们成天摆阔,讨厌他们的自以为是。
  在他们眼里,庄斐是只要一个包一串项链就能轻易哄好的,所有的事情都可以用钱来解决。约会时承担一切费用,没事打几笔庄斐根本不缺的零花钱,各种消费主义生造的节日送点鲜花口红,这就是爱情的全部模样。
  与之共生的,便是庄斐需要成为他们和兄弟们炫耀的砝码,在外帮他们维持脸上的面子。等到庄斐需要陪伴时,却常常因为打扰了他们的游戏和泡吧而受到一阵数落,并且在庄斐为此争论时,批评她太过骄纵、不够懂事——
  对,他们需要的是用钱换一个“懂事”的女友,偏偏庄斐最讨厌这个词。去他大爷的懂事,她就要蛮横、就要任性、就要不讲理,父母花了十几年惯出来的性子,凭什么为几个有钱就以为自己是大爷的臭男人改变。
  只有汤秉文能承受她的蛮不讲理。
  而现在连汤秉文也抛下她了。
  庄斐轻轻顺着森林的毛,想着或许是时候改一改自己的性子了。世上除了父母,没人能一辈子宠着她的。
  不是么,庄斐扭头看去,就连她幻想了无数次永远的汤秉文,不也毫不犹豫地离开了吗。
  一路回到小区后,汤秉文将车停入车位,熄火后望向庄斐:“那……我先回去了。”
  庄斐看了他一眼,忽然将森林一把塞进他怀里:“我还要拿包呢,你就不能搭把手。森林胖死了,该减肥了。”
  汤秉文轻轻“嗯”了一声,无奈地笑了,揉了揉森林的毛:“其实森林不胖的,只是毛有点厚。”
  “你还说呢!森林从这么小一个……”庄斐攥着拳头比划了一下,又故作夸张画了个大大的圆,“变成了这么大一个,都是你喂出来的。”
  “它那时候真的好小。”汤秉文单手抱着森林,同她一块下了车,“那以后,让它少吃一点吧。”
  “汤秉文,你是故意的对不对?”庄斐佯装气呼呼地绕到他面前。
  汤秉文眉头微拧,面露不解:“我怎么了?”
  “你故意让我少喂它一点,然后它会觉得我对它不好,就和我关系变得更差了。你故意挑拨我们俩关系!”庄斐理不直气也壮。
  面对她的无理取闹,汤秉文简直哭笑不得,伸手接过她的包,顺便将森林放到她怀里,弯腰对着森林认真道:“我没有办法收养你,也没有时间陪你玩,妈妈才是对你最好的人,她供你吃穿供你住,你要记得好好爱妈妈。”
  森林“喵呜”一声,两只前爪一把勾住了汤秉文的领口。后腿在庄斐的胸口上一蹬,灵活地跃上了汤秉文的肩头,安逸地摇了摇尾巴。
  “……你个小笨蛋。”汤秉文无奈地捏了捏森林的耳朵,向着庄斐苦笑了一下,手里拎着二人的包,肩上扛着森林,同她一起进了楼道。
  庄斐特地放慢了些速度,跟在后头看着他略显忙碌的背影。阳光斜打下来,将他的身影分成两半,阴影的那一半拎着庄斐的包,阳光普照的那一半拎着自己的包,肩上还坐了个森林。
  好在阳光很公平,待他走进楼道深处,他便整个人陷入了阴影之中。
  那双“忘记扔了”的鞋,此刻依然整齐地放在鞋柜里。不过汤秉文没有换上,而是站在门口,伸手将她的包放在玄关柜上,腰一弯,森林便如离弦箭般冲向了它自己的小天地。
  短短一个门槛的距离,便让庄斐心领神会了。
  食盆里还有不少早上倒下去的猫粮,森林埋着头“吭哧吭哧”吃得可香。庄斐看了眼森林,又看了眼门口的汤秉文,低头开始默不作声地换鞋。
  汤秉文率先开了口:“那个……你饿吗?”
  “一口菜都没吃上,你说呢?”庄斐气鼓鼓道,抬手一指森林,“不许吃啦,给我留点。”
  森林哪里搭理她,整颗脑袋都快完全埋进食盆里了。
  “我帮你点个外卖吧,想吃哪家的?”汤秉文取出手机。
  “你不是说外卖很脏,让我少吃点么?”换完家居鞋的庄斐也不急着进屋,靠在门框上仰头看着他。
  汤秉文熄灭刚刚按亮的手机屏,同她对视了几秒,少顷后迈进了门槛:“想吃什么?”
 
 
第13章 
  只要是汤秉文做的,庄斐什么都喜欢吃。
  其实庄斐从前也是个挑食的人,从小到大没少因此被爸妈数落,出门聚餐难伺候得很,忌口一大堆。
  汤秉文一直都顺着她,她不爱吃什么便不做什么,只是偶尔分开做两人的菜时,庄斐总爱从汤秉文碗里夹上几筷子尝尝。
  这一尝就像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从前闻到味儿都想吐的东西,怎么经过汤秉文的烹饪,变得如此美味可口。
  于是大到胡萝卜菠菜,小到葱姜,庄斐都开始试着接受,甚至发现有些食物多了它们的点缀,确实层次丰富了许多。
  当然,对于蒜庄斐还是拒绝的,甚至也明令要求汤秉文不许吃。她倒也不是嫌它难吃,而是吃完嘴里的味儿实在难以祛除,连接吻都没了兴致。
  没了汤秉文每周的定时采购,冰箱里空荡荡的,一个新鲜蔬菜都没有,只剩下些冻货和主食。他上翻翻下翻翻挑拣了半天,倒也有模有样地忙活起来。
  汤秉文在厨房里忙碌的时候,庄斐便百无聊赖地靠在门口监工。她很喜欢看汤秉文做菜的模样,挽起一截的袖口露出精壮的小臂,整整齐齐系好的围裙掐出一段腰身,还有那专注时总是不自觉微抿的唇,让人有种一口吻上去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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