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流放:边关基建全靠捡——南芙卿【完结】
时间:2023-08-17 23:10:11

  她嗤笑声:“放心吧,没毒。咱也不能拿这么多人的命,去换你一个,亏不亏心啊。”
  庾苌白脸一红,注意到王有才扫了自己眼,想解释,又觉没那必要,转了下眼珠子,继续戳戳戳。
  “我担心啥啊,要担心,也该是你们担心……难道你就不怕,我暗中下毒……”
  话音未落。
  沈春行把那盘没人动的梅菜扣肉,往他面前一推。
  “不担心你就吃,看看咱俩谁更毒?”
  大伙儿顿了顿筷子,忙低下头相互招呼。
  “吃吃吃!多吃点,不够锅里还有!”
  “那啥,我还蒸了馒头,你们就着点干粮吃,”
  “我我……我喝点汤吧……”
  刁氏没好气道:“你俩还挺会说笑,哪有自己埋汰自己的?”
  乍听到什么下毒,她着实被惊动,可被孙女一打岔,还以为又是在瞎胡闹,也就没当回事儿。
  庾苌刚摆出的阴笑迅速转为郁结。
  胸口上像是被扎了一根针。
  生疼着放干了浑身的劲儿。
  无法再放任自己做出孩子气般的举动。
  他又不傻!
  只看饭桌上诸位的反应,也知小姑娘这句话是真的。
  当然不肯就范。
  这时。
  吴敏观察完众人的表情,好奇地夹起碗里的那块肉,咬了一小口,惊讶捂住嘴。
  “妹妹的手艺确实好呀,这道扣肉,肥而不腻,咸香适中,让人吃了还想吃。”
  大伙儿闻声赶忙转过头,见她馋猫似的舔了舔嘴,再瞄见其身前空碗,大为震惊。
  “怎么着,走眼了不成?”
  王有才抢先夹了筷子肉,嚼吧两下,吞进肚中,当即拍起桌子。
  “好呀,老常跟我说你不会做菜,原是骗我的啊!”
  沈春行:“……”
  这话倒也没错。
  肉是刁氏切的,她只负责摆盘调味,上锅蒸。
  好手艺全仰仗硬记性。
  感谢各大美食挨批批!
  常大夫已经顾不上反驳,有那闲工夫,不如多吃两口肉。
  上回的胡麻馅汤圆,自己就没赶上趟。
  他抽空往孩子那桌瞅了瞅,一碟扣肉已然只剩菜沫,不由在心里大喊了声“狡猾”!
  刚才落座的时候,怕大桌太挤,杨一主动让位,去跟孩子们拼桌。
  他可不会嫌弃沈春行的手艺,乃是跟沈鸣秋争着吃完一整盘扣肉。
  小老四委屈得直瘪嘴。
  “肉肉,没了,吃独食!难肥!”
  沈鸣秋把他日渐圆乎的脸蛋推开,“我看你就挺肥的。”
  傻孩子还没到能用对成语的阶段,直把满屋人逗得哈哈大笑。
  冰冷的屋子似被烛火点燃,升温,以至于竟让庾苌产生了错觉。
  一种,想要留下来的错觉。
  可当某人踏着寒霜走进院里,盯着那张白净无暇的俊颜,他目光一凝,自然地把那点瞎想吹散。
  人活着要有追求。
  而他,要成为天下第一杀手。
第90章 新年要有新气象(二)
  “小薛县令今儿可是来晚了啊,得罚你一杯!”
  有菜无酒,总少点意思。
  俩老头见薛永安拎着酒坛进来,兴致大为高涨,连往日里的客套话都懒得说了,直接将人按坐到身旁凳子上。
  “还是小薛够意思啊。”常大夫迫不及待地接过酒坛,掀开盖子,一股酒香味四散而开,他眼睛唰得亮了,“这酒……够烈啊!”
  北境是有名的苦寒之地,当地人都好这口,唯有辛辣的烈酒方能一解寒意。
  沈春行耸耸鼻子,抢过常大夫倒给薛永安的酒,一把倒进嘴里,吧嗒两下:“就这?”
  对于一个为了能考上公务员,而常年浸淫在酒桌文化的现代人来说,可谓是淡如水啊。
  “你个小丫头懂啥?”常大夫不高兴了,“北境的酒放在整个夏渊国都是顶顶有名,寻常人没点儿酒量,可喝不了这个。”
  王有才趁他说话的功夫,往嘴里连灌三杯,突然歪头朝薛永安问:“就没度数再高点的?”
  薛永安无奈摇头,“这已经是红泸县内所能找到最好的酒。”
  “确实差点意思。”
  老王可是在东北过了半辈子的山东人,传说中半斤的量啊!
  没有经过蒸馏的低度酒,放他眼里,还真不如白水。
  “光把人瘾勾上来,解不了馋,嗐,白瞎。若你早点把酒送来,说不得我还能想想法子……”
  听出他话里未尽的意思,沈春行心中一动,主动夹了块鸡肉给王有才。
  “您老还懂酿酒啊?”
  王有才低头望眼夹给自己的鸡胸脯,又扫了眼落入薛永安碗中的鸡腿,呲起牙。
  “等你到了我这把岁数,也能什么都会点儿……外面人都说你奶偏心,我看你这丫头,也不遑多让啊!”
  闻言。
  刁氏敲了敲桌子,以示不满。
  偏心咋啦!
  谁家不偏心长子嫡孙?小薛长得一表人才,大丫头不偏心他,难不成还偏心你个老货?也不撒泡尿照照……
  沈春行看出她奶的意思,抢先笑道:“那感情好啊,既然您老有这本事,可不能浪费,明年啊,咱就种蜀黍!”
  蜀黍,就是所谓的高粱。
  其味苦涩难食,一般只用作喂养牲畜,极少会有人拿来吃,因而即便产量可观,在夏渊国境内依旧难以推行。
  刁氏一听,果然急了,再顾不得跟旁人计较。
  “种那玩意儿能行吗?这穷乡僻野的地方,就算酿出了好酒,能有人买账吗?若是砸手里,让大伙儿拿什么去还债吧。”
  如今狭村每个人头上,基本都欠着一笔救济粮。
  等到夏收时,甭管拿啥还好,官署都决然不会收高粱。
  “这就要看王老爷子的手艺了,所谓会一点儿,究竟是这么多,还是这么多,还是……这么多?”
  沈春行的手势从捏起一撮盐,到捧着大西瓜。
  生动且形象。
  众人不由莞尔。
  王有才摸了摸下巴,没有一口答应,“这事儿我记下了,到时,再看吧。”
  他不大包大揽时,反而显出几分慎重。
  沉默许久的常大夫狐疑看看这个,又狐疑看看那个。
  “你们莫不是已经醉咯,在说胡话哩?”
  想要在北境靠卖酒为生,无异于让他去京城开医馆,跟那帮子太医院的后人打擂台。
  异想天开且不知天高地厚!
  被指到的仨人相视眼,笑了。
  “没错,咱都醉了,就剩你没喝!赶紧的,搁这儿养鱼哩!”
  王有才把酒杯怼到常大夫鼻子底下,等他狼狈喝完,像是不过瘾般,从桌上取了俩茶碗满上。
  “我来这儿也有些日子了,一直没找到机会好好感谢大伙儿,尤其是老常啊,给了我一个落脚的地方,这碗我得敬你!”
  常大夫眼睛瞪得溜圆。
  他颤抖的手还没伸过去,便见王有才先吃了一碗酒,在那自顾自说着话。
  “你如今也算是我的衣食父母,我老王,永远记得这份情义!往后咱老哥俩就是亲兄弟,有我一口吃的,绝忘不了你!”
  说着话又是一碗酒下肚。
  “这第三杯啊……”
  常大夫豁然起身,大声喝道:“放下!你给我放下!我信你还不成吗?”
  为了证明自己酒量好,也是够拼的啊……老头眼神复杂极了。
  “你这哪是嫌酒淡,明明是在想着法子骗酒吃!”
  还是沈春行眼尖,一语道破了王有才的“险恶用心”。
  统共一坛酒,已然被其干掉小半。
  刁氏把特地留着的几碗菜端上来,招呼大伙儿坐下慢吃。
  茂平摆摆手。
  他哪敢跟老爷同桌进食啊,左右一看,干脆也坐到孩子那桌。
  那边人少,菜不少。
  除去一盘扣肉被争抢干净,其余都跟没动过似的。
  小孩子嘛,就好些南瓜饼之类的甜食,边吃边玩着。
  吴庆如今虽已恢复正常,仍是很愿意跟沈宴冬玩耍,俩小子凑在一起嘀嘀咕咕,鸡同鸭讲,被各自的姐姐抓着,才喂了几口。
  待饭菜扫尽,撤了碗碟,换上瓜子花生,沈春行拎来大茶壶,问:“谁要?”
  除了俩老头外都摆手。
  才喝了一肚子肉汤,哪还有空余地方。
  按说吃过年夜饭后,就到了发压岁钱的环节,接着守岁,等着放上一串爆竹,再携着美好的期愿入梦。
  可眼下却不适用。
  这一屋子人,有里有外,有穷的……还有更穷的。
  干脆谁也别装大尾巴狼,就这么唬弄过去。
  刁氏给每个孩子发了一枚红鸡蛋,连吴敏沈春行都没放过。
  “一人吃一枚,来年都红火。”
  沈春行把鸡蛋拍到桌上,发出啪得一声。
  “奶你也太敷衍了吧,这会儿谁还吃得下?”
  反正她是塞都塞不进去。
  沈春行把蛋壳剥掉后,反手就往薛永安嘴里塞。
  “谁让你现在吃呢?压岁压岁,那得留到明儿早上!”刁氏不满地瞪起眼。
  沈春行动作一滞,看着手里仅剩的半枚鸡蛋,跟薛永安打起商量:“要不,你再给吐出来?”
  薛永安喉结滚动。
  表情为难。
  “吐出来,你也不能要了啊……”
  大伙儿都笑。
  闲聊一阵。
  估摸着时候差不多了,刁氏便让杨一把吴家姐弟送回去。
  左右无爆竹可听响,天寒地冻的,也就别守啥岁了,早进被窝早舒坦。
  俩老头不用旁人吩咐,喝了点小酒,勾肩搭背地离开。
  等到人散尽,伺候仨孩子洗漱好后,刁氏冲沈春行招招手。
  “你跟我来下。”
  她正在跟薛永安询问关于征兵的事,闻声转过头。
  老太太眸光闪烁,方才饭桌上的欢声笑语顷刻间荡然无存,留在她脸上的,只余淡淡愁思。
  沈春行拍了拍薛永安的胳膊,示意他等自己,继而随刁氏去往后院。
  “就这儿吧,跪下。”
  对着黑漆漆的院子,刁氏随手一指角落。
第91章 新年要有新气象(三)
  沈春行听话地跪倒。
  身前是半人高的土墙,除却几簇生命力顽强的狗尾巴草外,再无其它。
  刁氏从屋里拎出一个竹篮,掀开盖在上面的白布,露出里面的白烛线香。
  “往年一大早就该去给你爷爷爹娘上坟,今年走得太急,连块牌位都没来及做,想上坟都不知该去哪儿,干脆省了那形式。”
  “我寻思着,底下的人也不至于跟咱计较这个,真要计较,大不了让你爷爷来找我!”
  “那个糟老头子,走了这么些年,也不想着给我托梦托梦,好支些生财的招儿……”
  刁氏絮叨着,摆好祭品,点燃香烛,再抽出三根线香递给沈春行。
  “我爷不是把我送来了,有我还怕生不了财吗?”
  沈春行笑笑,就着烛火点燃线香,表情为之一肃,与黑夜中,对着天地拜了三拜。
  心里默默念着。
  我与尔等虽是半路缘分,且厚着脸皮,当自己也有过父母亲人。血脉大恩,今生无法相报,只盼你们一家在地府能团聚。老太太交给我了,莫担心。
  她从腰间掏出把匕首,在墙根底下,刻上一个“沈”字。
  一笔一划,皆用尽全力。
  仿佛在诉说某种承诺。
  “待得明年此时,我必给诸位换一个宽敞的住处。”
  刁氏神情欣慰,嘴上却忍不住说:“赶紧把你那玩意儿收起来,我每回见到,都觉得眼睛疼。”
  沈春行的那柄匕首,比之赠予沈鸣秋的那把,瞧着还要危险许多。
  刀锋短窄且弧度弯曲到异常,手能握住的地方,只三指宽。
  女子手小,尚且能藏于掌内,若换到旁人手里,一个稍有不慎,便可能将自己的手指切断。
  即便日日看,夜夜看,知她能用这匕首砍菜切瓜,刁氏仍心惊肉跳,不由抱怨。
  “你说你爹也是,给你留这么个儿玩意干嘛,女孩子家家的,该多攒些嫁妆才是。”
  当初一夜惊魂。
  沈父死守住柴房大门,沈春行便是用这把匕首,从死人堆里,一路将其尸身拖回沈家。
  那把匕首,乃是阿淮送她的礼物,后被炼制成本命魂器,放置在令牌空间内。
  用来杀人只泛泛,屠鬼,则一绝。
  而送于沈鸣秋的那把,不过是在他的死缠烂打下,所改良后的产物,将将能用来防身。
  “我爹英明神武,早猜到他的大女儿啊,绝非寻常,迟早要做出一番大事,自然要想尽法子保护。”
  沈春行向来是夸人不要钱,一张小嘴甜的呀,能让死人从坟里头跳出来鼓掌。
  “你呀,就知道哄我,你爹是我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他能有多少本事,我会不知?”
  刁氏却不吃这套,虚点了下沈春行的额头,倒也不追问,岔开话题。
  “奶这一辈子没啥,就想看着你长大成家,让咱老沈家能后继有人……”
  沈春行赶忙打断,讪笑声:“传宗接代的活儿,好像轮不到我啊,奶你这是想让我招赘?”
  刁氏很想说“是”!
  可一想到小薛,那话便说不出口。
  谁敢让堂堂县令入赘,得多大脸啊?
  她面色一沉,问道:“你当着你爹娘的面儿,老实告诉我,你跟小薛之间,到底存没存那种心思?”
  沈春行站起身,拍拍膝盖上的土,装模作样地朝两边看。
  “我爹娘也不在这啊,要当着他们的面儿,那得等你孙女我来年发财了,衣锦还乡后,到时再问吧。”
  说完便要溜。
  刁氏哪肯放过,笃定道:“没反驳,就是承认。先前还骗我说什么合作,明明就是图人小薛长得好看!”
  沈春行痛苦地抱住头,“过完年我才十三啊!现在说这些,也忒早了点吧?”
  “早吗?你吴敏姐不就是十三岁定亲?若不是出了这档子事儿,她如今也该出嫁了……”
  想到吴家,刁氏叹口气,终于没了再问的心思。
  活着就是硬道理。
  至于招不招赘,那都有的商量嘛,反正她觉得大丫头把小薛吃得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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