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沈春行都猜到了,如今红泸县的医药行业全被济昌药铺把控,百姓们就算找着人看病,没地方抓药,也是一样。
“我打算回去找找老王,看能采着多少采多少。”常大夫板起脸。
“拉倒吧,”沈春行摆摆手,“狭村附近够贫瘠了,有点药草,也早被你俩薅光,眼下就是掘地三尺,怕也凑不出这么多副药。”
“难道就这么放着不管?”听闻济昌药铺的天价后,老头心里隔应极了。他自问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可在这种人间疾苦前,也不由怒从心生。
“其实吧,这事儿也简单,等我介绍个人给你认识。”
沈春行瞥向宝儿,她立马会意,方才的纠结快速从心头闪过,随即咬了咬牙,朝着常大夫一福身。
“老爷子高义,愿解百姓之苦,咱家虽没啥本事,却也愿出份力,药材的事,你莫要再管。明日,大伙儿定能买着便宜药。”
常大夫稀奇打量眼,认出这位圆脸姑娘前些日子去过狭村,他没记错的话,好像是薛府的丫鬟?
人不大,口气挺大。
可观沈春行面色,毫无惊讶,他也就闭上嘴,欣慰地点点头。
大事小事,总归有后生顶着。
沈家丫头跟薛家小子,没一个是省油的灯,区区药铺老板,难不住他们。
便是遇着什么通天的背景,那不还有自己吗?
老头眯着眼坐到车厢外沿,努力回忆着往日里的那些关系,一阵恍惚,自嘲般摇摇头,要把那妄念给抛开。
“人老了,就是容易多想。”
车厢内。
忽得传出一声回应。
“若是连想都不敢想,又怎会知,心中所念,究竟是妄念还是执念?所以啊,趁着还能想的时候,多去想想,也未尝是件坏事。”
常大夫揉了揉昏花老眼,撇撇嘴,似对这无风亦能起泪的沙眼甚为不满。
第123章 没毒
在把葛宝儿送回薛府后,杨一调转车头,驶离了红泸县。
走到半路。
常大夫才想起件事。
“对了,你猜我今儿遇见谁呢?”
沈春行正闭眼小憩,半梦半醒间,无意识呢喃:“谁?”
“就上回在茶馆遇袭,砍了李婆子一刀的那个丫头。”
“……”
反应过来,沈春行猛地睁开眼,一掀帘子。
“我果然没看错!”
方才离得远,约莫见着半张侧面,她正狐疑着,眨眼工夫,那人便消失不见,连给细看的机会都不给。
“那姑娘病呢?”
常大夫摇头:“说是她男人伤了腿,想请我上门去看看。可我一问,人压根不住在城里,得往城外走十几里。那我能跟着去吗?”
虽然他挺佩服那丫头的韧性,也对李婆子的作为极不耻,可到底是有案底在身的马匪,怎么着都要多几分思量。
“我觉着兰姐人不错,非忘恩负义之辈。您老若是跟着去了,说不得,还真能挣笔大的。”沈春行放下帘子,语气淡淡。
“你当我是钻钱眼里的人啊?实话告诉你,若非今日来看病的百姓太多,我或许就真跟着去了。”常大夫对此很不满。
挣钱是假,救人才是真。博回点脸面……那只是捎带脚的事儿。
“是我说错话了,您老乃菩萨转世。”车厢里发出啪得一声,像是有人打了自己嘴巴,“那下回她要再来,我让老杨陪你走一趟。兰姐命苦啊,既嫁了个好男人,决不能再失去依靠。”
常大夫嘴唇蠕动,哼声,算是答应了。
半晌。
他忍不住问:“你不是真打了自己吧?”
“啊……”
沈春行从缝隙中伸出小手,掌心里嵌着一抹红,笑吟吟。
“这才几月份,居然就有蚊子,你说奇不奇怪。”
“……”
常大夫没作声,他再也不想自作多情!
——
回到家中,已至傍晚。
天色暗沉。
难走的泥泞路里满是行人,大伙儿皆是深一脚浅一脚,脸上却漾开了笑容,再没有刚来时的死气沉沉。
几个老人在门外闲聊,勤快的媳妇正擦洗着板车,孩子们放了学,追逐着从骡车旁经过。
甭管是谁,都要热情地喊一声:
“春丫头回来啦!”
“沈姑娘今儿生意不错吧?”
“姐姐!姐姐!我比尿尿赢了冬宝!”
说胡话的小子被揪着耳朵拎走,不忘朝车窗内扔去一树叶团成的包裹。
沈春行轻松接住,打开,见里面竟是几枚红艳艳圆滚滚的果子,她心里一暖,忙摆出挽留的手势:“这东西,你从何处采来?”
孩子娘回头一看,傻了眼,惊叫道:“可不敢吃这玩意儿啊!你这熊孩子,莫不是想害死你沈姐姐!”
她也是气急,连踹了孩子好几脚。
这动静引起不少人的注意,等看清沈春行手中拿的东西,大伙儿赶忙凑过去。
“狼桃!”
“哎呦喂,哪家孩子不长眼啊!这东西是能乱摘的嘛!”
“快,快把它扔了!”
好歹是伯爵府出来的人,多少有点见识。
那东西长在后山旁的林子里,其实早就有人发现,只是在他们的印象中,狼桃色泽鲜艳恐有剧毒,只能当作观赏物,因而不曾采来裹腹。
没想到竟被孩子们发现,也不知,有没有人吃过?
他们顿时慌了,各抓各家娃,紧张之下,没人顾得上唱红脸,皆是直接要上大板子抽!
沈春行哭笑不得,像个尖叫鸡般,连声喊道:“大家莫慌!这玩意儿没毒!”
“没毒!”
“没毒!”
“没毒!”
余音在空气中打着颤。
“没毒?”
大伙儿愣住,眼睁睁看着沈春行咬了口狼桃,下意识望向手中竹篾。
财神爷啊……抽不得。
“你还真敢吃啊!”常大夫就不一样了,他年纪大,且不依靠沈家挣钱,当即给了沈春行后脑勺一巴掌,黑着脸给她掐脉。
把了好一会儿,不见有丝毫反应,面色才和缓下。
“好像还真没毒……”
沈春行连白眼都懒得翻了。
人云亦云的悲哀啊!
闹剧过后。
她总算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
狭村附近有狼桃,属实出乎沈春行的意料。
这玩意儿应是从西域引进,可惜没有得到过重视,也不知怎得,就流传到了北境。
倒是来的刚好。
所谓狼桃,其实就是西红柿,古人见其艳丽,恐疑有毒,只作观赏不敢食之。
然而在沈春行眼里,此作物耐旱,极适应北境的水土,且滋味奇妙,定能大卖。
她可是想念这一口很久啦!
回去就亲自下厨做了个西红柿鸡蛋打卤面!
当然,锅是老王烧的,面是老王下的,她只负责将西红柿跟鸡蛋炒在一起做成卤子。
王有才跟老宋,那是正儿八经的现代鬼,有文化有常识,捧起碗就开始吸溜面条。
余下土著则面面相觑,看仨人吃得香,迟疑地挑起一筷子,浅尝,继而把脸埋进碗里。
酸甜的汤头上点了两滴香油,简直能香到人心里去。
滑嫩的炒鸡蛋裹上奇妙滋味,更添诱惑。
难怪都说这玩意儿是能勾人魂的毒药!他们算见识了!当真勾人!
“要不,咱种点这玩意儿吧?”常大夫喝完最后一口汤,意犹未尽地舔舔嘴。
来了狭村几个月,他可是从未下过地啊,如今竟生起种菜的念头。
大伙儿一直同意了这个提议。
王有才又拍起胸脯:“包我身上!”
他乃行家,无论是育种还是嫁接,门儿清!
老宋接道:“咱明天先去后山转转,看能不能多找到些。”
沈鸣秋左右一看,他奶不在啊,得,干脆自己代表沈家发言:“若是摆摊卖这吃食,定然好赚。”
大伙儿连点头称是。
沈宴冬点的最用劲,他嘴角还粘着块西红柿皮,舔来舔去,就是没舔着,懊恼地又去盛了一大碗!
大伙儿直呼狡猾!
商议得好好的,你咋偷跑?不行,自己不能被一个傻小子比下去!
于是乎,连二连三地站起身,争抢着去盛面。
待得心满意足坐回桌旁,他们才想起来般,问沈春行:“你说呢?”
沈春行把碗放下,一抹嘴:“我觉得吧……”
“要想富先修路,谁得空领人把村里路修修?”
虽然破旧鞋子不心疼,可谁让村里老人孩子巨多。
这要是下个雨,磕着碰着谁也不好啊。
年前是没那条件,如今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她还是愿大伙儿过得都好一些。
第124章 不坑人
当晚,刁氏理所当然的没有回村,带走恁多酱菜,不定得卖上多少天。
虽然没了管事的人在,可该干的活儿还得干。
沈春行向来是行动派。
第二天出发去县城前,她把村里仅有的几个工匠找来,先前决定谁去服兵役时,虽是用抓阄的法子,大伙儿还是默契地把最有用的人给留下。
他们是走了,可家人还在此,自个儿苦点累点都好,只要狭村还在,就有着盼头。
心里有了惦记,在战场上时,方才能跑得更快些。
等沈春行道出来意后,巩二一脸疑惑:“你是说,要把这铁锅融掉,打一口平底的锅?”
“对,圆的平底锅,底下得带炉火那种。”
“我大概能懂你的意思……只是,为着一口铁锅,弄一间铁匠铺,值当吗?”
“值当。”沈春行笃定道,她神秘地挤了几下眼,“虽然现在只能打一口锅,以后可不一定。这就跟咱村里的陶器坊一样,工具有了,好东西自然不会缺。”
巩二似懂非懂,但总算明白一件事,沈家大姑娘说的话,从未错过,她要做的买卖,从未赔过!
左右也是村里公产,拿的公家钱,没啥不能行的。
沈家拿出的大铁锅,乃是从姚阿四家收缴,本来刁氏准备拿去城里换钱,后来发现,孙女比自己想象中有钱多了,也就暂且搁置在灶房里。
如今准备去县城支摊,沈春行思索后,决定从最接地气的小吃做起,而要做这个,免不了一口平底锅。
后山藏着的铁矿,迟早都是要开出来的,弄间铁匠铺子,也算是提前做准备。
挣钱的营生总不嫌多。
村民们刚听到这消息,还有点含糊,本朝虽没有禁铁令,可“铁”这玩意儿吧,罕见啊。
尤其在边关,凡是物资都要紧着前线,那就更少见了。
铁匠铺好弄,可整出来后,又能有啥用?
正在情与理中挣扎,又听沈春行轻描淡道:“对了,我刚接到笔军营的大买卖,两千斤酱菜,三日后会有人来取,大伙儿准备下吧。”
白花花的银子晃了众人的眼。
六文一两酱菜,那就是一百二十两银子啊。
即便沈家拿大头,他们喝汤,估摸也能分得一二两银子。
要知道,前些日子可是刚在庙会上挣了大钱,如今才过去多久……
这银子,未免也太好挣了些?
哪怕早就在心里算过几十遍,大伙儿仍是被惊得心头发颤,当即没了二话,一心一意只管听沈春行吩咐。
她既能从军营找来大单子,弄点铁,又算得了什么?
便是现在有人告诉他们,沈家大姑娘能上天入地,估摸也没人会质疑。
安排好事务后,沈春行回家途中遇见吴庆,倒霉孩子一脚陷在泥坑中,挣扎了半天,才将沉甸甸的鞋子拔起,烂泥没过脚脖子,他满脸纠结,既嫌弃又无奈,扶着墙,一跛一跛的,连声叹气。
沈春行看得好笑,朝他招手:“过来!”
吴庆犹豫了下,磨磨蹭蹭走过去,还没张口,脸先憋得通红,一副难为情的样子,蚊子哼般嗫嚅:“沈家大姐姐,你找我有什么事吗?我赶着回去洗鞋,洗完鞋,还要陪冬宝去看母鸡孵蛋……”
不是换鞋,而是洗鞋。
一字之差,足以道尽苦楚。
“你阿姐随我奶去办正事,这段日子,你先住我家,正好老三还有几双旧鞋。”沈春行示意吴庆跟自己来。
他只比沈鸣秋小一岁,长得皆是瘦瘦矮矮,应该能合穿。
男孩发育得晚,又因着营养没跟上,八岁的吴庆跟四岁的沈宴冬玩在一起,就像是两个要好的小伙伴,毫无违和。
沈鸣秋则要早熟些,平日里并不爱跟他们混在一起,虽然也不爱读书,可还是得整天捧着本书,装模作样给大姐看。
想起自家的臭小子,沈春行瞄了眼身旁,柔声问道:“到了这里,可还适应?”
吴庆点头。
见他拘束得很,沈春行又问:“我家小老四没给你惹麻烦吧?”
吴庆慌忙摇头,结结巴巴:“冬宝很好,很照顾我。我,我给他添麻烦……”
沈春行颇为无奈。
这孩子自从被狼群吓傻后,就一直比较内向,除了跟自家人说话外,基本不跟外面人接触。
日子一长,难免会出现心理问题。
傻孩子有一个就够了!她可不想再过几年后,还能见着俩孩子撅屁股看母鸡孵蛋。
母鸡压力得多大啊……
很快走到沈家住处,沈鸣秋正捧着本书,在大门口溜达来溜达去。
沈春行见此,嗤笑声,可走到跟前时,脸上的表情为之一变,变得温柔似水,和蔼可亲,沈鸣秋心里一激灵,立马提起警惕。
“咋,他拉裤子里啦?这事儿你别找我啊……”
吴庆小脸红得快能媲美狼桃。
“那是泥巴!”
沈春行拍了下沈鸣秋的后脑勺,让人给吴庆找双干净鞋子,自己则去打了热水。
“总觉得后面还有事等着我……”
沈鸣秋瞪着双桃花眼,直勾勾盯着吴庆洗脚,曾经蜡黄的一张脸,如今被养得红润,终于有了点美男子的雏形。
“我是你姐,我能坑你吗?”沈春行笑得越发和蔼。
“……”沈鸣秋咽了下口水,很想说,你有事直接吩咐吧,我还能不听吗?没必要整这一出,显得我多笨似的!
毕竟,只有傻子才会信她不坑人。
“打今儿起,你多教教吴庆,我想法子给你们弄些科考的书籍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