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青卷白云:女翻译与王维——青溪客【完结+番外】
时间:2024-04-16 14:40:24

  我从花丛间隙望去,见来者是个女子。那女子约摸二十五六岁年纪,穿着银泥裙子、大红罗衫,身量颇高,眉眼雍容大气之余带着三分凛冽,气质既豪爽,又俊逸。
  “五娘,回去!”张敬忠怒道。张五娘挑眉道:“我不回去!我听你们谈了这半日,何不直说?王十三郎,我那日见你在城中游览题咏,故而心生爱慕。”
  张敬忠苦笑:“我这个女儿是我在朔方军幕中所生,故而染了边地女子的脾性,最是耿直。”却不打断张五娘的话语。
  “得五娘青眼,维不胜荣幸感激之至。只是……维暂无续弦之意。”王维说。
  张五娘道:“妻为夫守丧三载,夫为妻居丧一年,便已经尽了礼制。我是寡居之身,与你正好匹配。你若不喜欢我,我自然无话可说,但望你听一听我的言语,看一看我的才德,再行决断。”
  她说得掷地有声,清明磊落。
  我一时很难形容我的心情。我羡慕她,又讨厌她。我羡慕她堂堂正正地表露心迹,又讨厌她这样堂堂正正。我原以为,在瑶姊之后,再也没人有资格和王维站在一起了。我不配喜欢他,别人也不配。
  是的,我一直这样觉得。我轻易地决定和他们一起来蜀地游玩,正是因为,我本以为,这种“不配”,足以天然地阻断某些无望的、无谓的情感。但,这种“不配”,当真免我于困境了吗?被他教授骑马的时候,在水边看他赋诗的时候,我的心里真的从来没有妄念吗?
  更何况,这个陌生的张五娘子,她站在那里,月光照在她的脸上——那种骄傲而光明的样子,也很美丽。她不配喜欢他吗?
  还是,只有我不配喜欢他?
  我为什么不配?是因为他太好,还是因为瑶姊太好?
  那天,我在水中救的那个人,一直强调我救了他,他要报恩。但又有谁能从这罗网之中救我赎我?
  我到底在干什么?
  耳边忽而响起一声轻叹,旋即有人抓住了我的手臂。我一惊,却被来人捂住了嘴。对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我仰头,看清对方的脸,松了口气。
  “为何还不睡觉?夜里的蚊虫较白日里还多,你又不是不知道。你站在蔷薇花边,莫非真当自己是李主事那篇变文里的天竺王女了吗——你烧死了蔷薇园里十万虫蚁,故而发愿舍身饲蚊,以赎罪愆?”崔颢把我带回院子里,丢了一盒药膏给我。
  我暗自忐忑,生怕他看出我的小心思,强笑着掩饰:“我这一世若是狐妖,就不该怕蚊虫才对……明日去哪里?要不,去江边看人濯锦?”
  崔颢转身,踏着一地月影出门。他的幞头上簪着一枝茉莉花,小小的花朵映着清澄月光,显得越发洁白,衬得那簪花的人背影秀致高华。夜风送来一道清泠泠的语声:“你若还不睡觉,明日我就把你送给那些织锦户,让你替他们濯洗。”
  [1]作者不擅六言,此诗系朋友@大司空代作。在网易云音乐搜索“时节易”,可以听到读者@王月泉谱曲演唱的版本。链接:https://music.163.com/song?id=1405354203&userid=5295856
第17章 锦江春色逐人来
  第二日,我们果真到了城中江边织锦户聚集的地带。这里除了遥遥的江水流动之声,便是时时响起的抛梭声响,连成一片。路上时有几个织锦女户聚在一处,拿着织锦样子,指指点点,研究纹样图案。我只感新奇,四处乱看,只是看了许久,却未免难受:这些织锦户织的是海内闻名、绚烂艳丽的蜀锦,自家身上却穿得破敝不堪,有的女户甚至连鞋子也不穿。还有织锦户一边干活,一边唱着我听不懂的歌。崔颢细听了半晌,道:“唱的是,‘耕则问田奴,绢则问织婢,织婢无所衣,田奴多饿死’。”[1]
  成都织锦大多被官方垄断,朝廷派来的“作官”监管着城中的织锦户,这些织锦户是下层织工,而高级织工号为“长头”,负责起样。长头中很有一些波斯人和粟特人,参与设计织锦纹样。譬如风靡唐国的联珠纹,联珠圈内有肩生双翅的翼马、獠牙外露的野猪等图案,还有鸾鸟、花角鹿等纹样,便是源于萨珊波斯,出自这些织工之手。我向崔颢提议来锦江边,多少也是存着想和这些波斯、粟特胡人聊聊的心情。
  我听说有个胡人长头,性情开朗,喜与人交,便一路打听着到了他家。长头见崔颢是个官员,连忙将我们迎了进去。我道过来意,又奉上了小礼物,闲聊了一阵,问道:“我见有的织锦户好生惨淡,可是赋役太重了么?”长头只摇头不语,我一问再问,他也不肯说,直到我改口以波斯语相询,他才放松下来,同样以波斯语叹道:“墙中有鼠,而鼠自有耳。”
  ——这是一句波斯谚语,意为“隔墙有耳”。
  我道:“你放心说罢。”
  长头叹道:“你可知下等织户,有多少人熬白了头,熬盲了眼,得了疾患也无ʟʋʐɦօʊ力医治,最终油尽灯枯,没了性命,也未能织成官人们要的锦?听说在长安的宫殿里,有的歌姬只是唱上一曲,就可以得到数匹锦缎,却不知寸锦寸金,这一匹蜀锦,要一个织锦户织上数月啊!”
  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自古已然。这泱泱盛世,原是以小民们的血肉铺就,这光艳蜀锦,竟是由织工们的性命织成。我沉默了一会,换了话题,请教他萨珊波斯的织锦纹样。长头拿给我数张纸笺,上面画的是他祖父传下的波斯织锦图案,我大为感谢,当即将图案描了下来,预备带回长安,给典客署里的人们瞧瞧。
  崔颢全程坐在旁边,没有出声。直到我们辞别了那个胡人长头,出了门,走到江边,吹了半天风,他才在澎湃的水声中说:“都说乱世中百姓不易,承平治世竟也如此。我也是大唐的官员,我真不知……”
  他陡然止住了话头,似乎觉得说下去也没有意义。
  我们闷闷地回了节度使官邸,正巧侍女端来了五色水饮。这五色饮乃是大隋年间留下来的方子,以扶芳叶为青饮,楥禊根为赤饮,酪浆为白饮,乌梅浆为玄饮,江桂为黄饮,缤纷鲜亮,煞是诱人。
  “这五色饮,似是将世间的颜色滋味尽数包罗容纳了。”我打起精神,见王昌龄拿了赤饮,就跟在他身后,取了乌梅浆。王维素来喜爱青、白二色,见白饮被崔颢拿了,就端起了细白瓷盏所盛的青饮,尝了几口,道:“扶芳叶甘而微辛,此饮却无苦味,大约是先以醋汁熬过,去其辛味,再以滚水加饧熬煮。”
  王昌龄笑道:“十三郎真乃一知味人也。人生于世,辛苦的事太多了,吃食水饮,还是去了辛味的好。”
  我和崔颢对视了一下。
  我们还能避开苦味,有些人却永远不能。和他们的苦痛相比,我的那些情愫,大概不值一提。
  接下来的几日,我和崔颢辗转于锦江边,和织锦户们聊天。崔颢把聊天的内容记录下来,预备回到长安后交给官长,但实际上,我们真正能做的事几乎相当于没有:成都平原素有天府之国的名号,粮米丰足,不缺菜蔬,冬日里又不似北地寒冷,寻常百姓再苦,也不至于熬不下去。织锦户们的艰辛,只是这个时代大多数平民的现状而已。他们习惯了一辈子被盘剥,其实也没觉得自己的生活有多么艰难,而且……高居庙堂的那些人,通常也不觉得这些百姓的生活有多么艰难。
  简直像个死结。
  这一日是个大晴天,我们有幸见到了入蜀之后久违的太阳。中唐时的柳宗元写“蜀犬吠日”,绝对不是侮辱蜀地。来了成都十余日,有阳光的时间均摊到每天,最多不过一刻钟,换我是狗,乍然见到太阳这么稀罕的东西,只怕也要紧张得叫起来的。我们不好打搅晒着太阳做着事的织锦户,就早早回了住处。
  王昌龄照例不在,去寻访藏书的人家了。而王维则很入乡随俗,叫僮仆将书案搬到廊下,选了个又能借到日光,又不太刺眼的地方坐着,誊写整理近来的诗作。廊柱边的红蔷薇浓烈如火,映着难得的丽日,闪闪发亮,整个小院都浸在一种活泼泼的空气里,仿佛有什么在流动着,舞动着。蔷薇投了一点影子在他的脸上,那张脸庞便似比平日更多了些鲜焕和精致,偏他又垂着眸,沉思的神态,像西方故事里的美男子。
  我目光在他脸上转了转,便又落在院墙上的那首诗上。举金樽兮可掇,忽绝远兮孤悬。伤高洁兮难近,恨余情兮不传……
  “这首委实精妙。”崔颢指着王维面前书案上的那张纸,叹道。
  纸上抄的是王维在黄花川的青溪边作的那首诗。王维笑着说:“我那日即兴走笔,作了这首诗,一直未曾誊录下来,今日才想起。”
  一个红裙的身影轻快地闪进了小院,手中拿着一个卷轴,身后则跟着两个仆妇。仆妇们拼命追赶女郎:“五娘,慢些,若是有一日回了长安,长安的妇人们可要笑——”
  “笑便笑罢!我还瞧不起长安的妇人呢。”女郎径自走到王维的书案前坐下,动作豪迈,火红的裙裾比蔷薇更深艳。
  王维搁了笔,微笑:“张五娘子有事?”
  “我近来读《孟子》,心生疑惑,故而前来请教。”张五娘摇了摇手里的钿白牙轴卷子。
  “张五娘子何不求教于节帅?节帅深通经史,非我可比。”王维温声道。
  “你是进士。何况我父亲公务烦剧,少有余暇。”张五娘见王维似乎还想说什么,不耐烦了,“请益经书而已,王郎又何必推拒?”
  王维像是被她的不耐烦逗笑了:“请讲。”
  张五娘将卷子面向自己展开了一半,又瞧了一眼对面的王维,皱起眉头:“你看得见吗?”
  “《孟子》我都记得。无碍的——”王维一语未毕,张五娘已起了身,直接坐到了他身边。她指着卷子上的一处道:“许行的门徒来寻孟子,想要质问孟子,不料孟子发了一篇好长的议论,批评许行。他说,依照许行的学说,‘布帛长短同,则贾相若,履大小同,则贾相若’,就是说,许行认为,只要布帛长短相同,那么价钱便应相同,只要鞋的大小相同,价钱也应该相同。是这样吗?”
  王维颔首:“是。”
  崔颢拍了我一下,悄声问:“阿妍饿不饿?”俨然想要寻一个体面的由头避开,却被王维止住:“明昭和阿妍不要走,你们也一同来参详。”
  张五娘又拧紧了眉头:“孟子说,许行的学说没有道理,因为‘物之不齐,物之情也’,货物有粗有精,不应同价,否则就会乱了天下。是这样吗?”
  王维又道:“是。”
  “可是,孟子最后还说:‘巨履小履同贾,人岂为之哉?’意思是说,大的鞋子和小的鞋子同价,人们怎么会同意呢?可是,许行没有说过这话呀。许行说的是,‘履大小同,则贾相若’,没有说大鞋和小鞋应该同价。这是孟子口误吗?”张五娘目光炯炯,抱着手臂,期待地望着王维。
  王维看了眼我和崔颢,说道:“东汉赵岐为《孟子》作注,说此处的‘巨履’和‘小履’指的是好鞋和坏鞋,因此,孟子不曾说错。”
  “赵岐的注?我读了。可我觉得,分明是孟子为了彰显他滔滔雄辩的气势,一口气说了那么多话,说到后来,将自己也说得发晕,不慎说错了。后世的人,只好替他遮掩。然后,众人便十分景仰,说《孟子》原本便是如此微言大义。”张五娘不屑道。
  王维含笑道:“这样想,也无不可。”
  张五娘第三次皱眉:“也无不可?若我错了,王十三郎就直说罢。”
  王维怔了怔,不由失笑。他的面上,总是带着温恬的笑意,但这个瞬间,那笑意似是更真切了。蔷薇红亮照眼,他的眉目,也似越发舒展了。那是一种宽纵的神情,像长者对少者,像男人对女人。
  也许是我想多了。
  [1]前两句出自《魏书》第53卷 刑峦所引俗谚,后两句是作者所加。
第18章 贪作馨香忘却身
  “我说得不对吗?”张五娘抿起了嘴唇。
  “孟子究竟是孟子。孟子说什么,都有后世的人替他作注,而如何注解,则要看各人如何领会他的话。”王维说得含蓄婉转,倒也是默认了她的说法。
  “是了,而且不论孟子说错什么,后世的人总能替他遮掩回来。”张五娘高兴起来,“我就知道王十三郎喜爱佛学,颖悟通达,必定不是那等囿于‘圣贤’二字,不敢剖析经书的田舍汉。”她全程皆是学术讨论的态度,只说到这句话时,嘴角翘起,眉眼弯弯,是女孩子面对心仪的人的模样,说的内容却又十足真诚,并不为夸而夸,大方明朗。
  这样的女性,大概没有人不喜欢。我低下头,只听张五娘又道:“我细读完了《孟子》,最喜欢的一句是‘如舜而已矣’。孟子说,我们都是寻常人,永远也比不上舜这样的人。但又如何呢?我们也只要尽力像舜一样罢了。我想,人就该如此,纵是做不到,也要尽力去做,如舜而已矣。”
  她的语调斩钉截铁,眼神明亮坚定。可她瞧着他的样子,总让我觉得,那“尽力”的意味,或许不仅仅是针对志业。
  王维的笑意仍旧和悦温雅:“如舜而已矣,确是一句很好的话,很勇猛。”
  张五娘走了,小院陷入岑寂,唯有两只黄鸟在柳树梢头彼此追逐,啼声脆快,如洒落了满地的碎玉。王维轻咳了声,拾起笔,转开话题:“那日阿妍也在的,你来替我瞧一瞧有错漏也无。我年纪渐长,记性竟不如从前了。”
  “危径几万转,数里将三休。回环见徒侣,隐映隔林丘。飒飒松上雨,潺潺石中流……”
  他才誊了大约三分之一。纸上的字迹工稳秀美,不崩不骞,走的是薛稷的路子,隐有初唐之风。那种工稳的况味,原应是高华的、矜雅的,此刻看来却近乎刺眼。
  他一定要这么稳妥吗?一定要这么妥帖吗?一定要对谁都这么妥帖吗?
  我冲口而出:“你方才不是问有无错漏么?”
  “嗯?”
  “无甚错漏。只是,”我点了点第三句,“我总觉得,这‘徒侣’里,少了一个人。”
  瑶姊。
  她也想来蜀地的。她没能来。
  一片蔷薇花瓣掉到案上。红色的花瓣,微黄的纸张,耀目的日光,甜润熏人的香气。旧恩恰似蔷薇水,滴到罗衣至死香——我想起宋人的诗句,想起那罐使裴夫人犯了哮喘的蔷薇水。
  我们仍然活着,活着被这香气包裹缠绕。那个死了的女人,她喜爱并亲手栽植的花,是芍药。色美而无香,留不下气味,留不下痕迹,没了便是没了。
  王维拈起那片花瓣,端详数息,无声地抬头。他与我对望,眸光幽邃而平静。
  看啊,又是这样的平静。
  我简直感到厌烦,也许是厌烦永远平静的他,厌烦对所有人都永远平静的他,也许是厌烦时时为这样一个平静的他所惑的……我。
  “阿妍。”崔颢抓住我的手臂。
  “让阿妍说。”王维又将那片蔷薇放下,放在了那张誊着诗作的纸上。
  他的神情里,又有一点无奈和宽纵的意味了。
  他宽纵我,也宽纵张五娘子。他为什么要对每一个爱慕他的女孩子这么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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