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喜——也稚
时间:2022-04-10 07:53:27

  印象里,黎耀明还像个父亲的时候,就给她做口味淡淡的细面,用虾汤打底,滋味丰富。
  后来黎耀明没时间、没耐心炖汤,煮一碗面也嫌麻烦,她就开始吃快餐,吃便利店每晚要倒掉的便当。
  陆津南没答话,黎施宛自说自话,“偶尔吃清淡口味的,也不错啊。”
  “嗯。”陆津南应声。
  蛋黄色的吊灯光线下,黎施宛安静吃面。陆津南一反常态地,一下就把心里话说出来了,“你也有斯斯文文的模样啊。”
  黎施宛抬眼,笑了,“你也是啊,原来也有不凶的时候。”
  “……”
  陆津南本来有些关于案子的问题要问,到底没说,吃碗面后让黎施宛上楼,他来收拾碗筷。
  “我可以去楼下吗?”少女睡了一觉,夜里精神抖擞。
  “做什么?”
  “下午打扫房间的时候,Sammy姐说,这个家没有闲余让我白吃白住,所以我想去帮忙。”
  陆津南微微蹙眉,“她这么讲?”
  “是啊。”黎施宛耸肩,“虽然还没认识多久,但我也了解了她一点,是个……怎么说呢,固执的人。和你一样有很多条条框框。”
  “黎施宛。”
  “啊?”
  “有没有人告诉你,不可以随便评价别人。”
  “没有。”黎施宛坦然,好像知道他接下来要说什么似的,又说,“陆Sir,不是人人都像你这样有个家,有家教。”
  看黎施宛快步下了楼,陆津南无言。
  他说错话了吗?应该是说错话了,他有什么资格对别人说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虽然,他本意不是要教导她什么。
  不过话说出去让人听到,就是这样,总会有彼此无法理解的地方,造成误解甚至更深的矛盾。
  不一会儿,陆津南接到一通电话,说唐楼碎尸案有了新进展,让他去一趟。
  虽然说重案组探员已经是很多制服梦寐以求的部门了,可部门里也有阶级,他这样的三柴,不仅带新人,跑现场,大小事都要忙。
  但陆津南无所谓,署里都知道陆Sir对差事来者不拒。
  陆津南穿了外套下楼到咖啡店,没见到黎施宛。
  “人不在你这里?”他问在吧台里做事的家姐。
  “在后厨啦。”陆韵诗说,“你要出门约会啊?”
  常客们听了,无不笑起来。
  “差事而已。”陆津南无奈摇头,挤进吧台那头盔和摩托车钥匙。
  “你要骑车?”陆韵诗皱眉。
  “周五晚上,很塞车的,骑车快一点啦。”陆津南说的是实话,也是借口。
  要说他有什么爱好,骑车和改装机车可以算一件,好些天不骑车他就手痒。但陆韵诗最讨厌他骑车,说危险。
  陆津南觉得黎施宛倒是没说错的,陆韵诗非常固执,虽然曾经是中环写字楼光鲜靓丽的律师,可不知怎么搞的,她一旦要处于“陆家唯一的女人”身份,就变得有点保守主义,说什么阿南是陆家的血脉,要延续香火,不能出事。
  对于陆津南的借口,陆韵诗当然不理会,“你知不知你每次我给阿妈上香,都要祈祷你骑车千万别出事。陆津南,我告诉你,迟早有一天哦,我会把你那辆车卖掉!”
  “这件事等我有时间再慢慢商谈,我先走了。”陆津南自知辩不过陆韵诗,抱起头盔就要离开。
  “等等!”
  陆韵诗一把拉住陆津南,“没有淡奶油和糖浆了,送货的要明天才来,我又走不开,就拜托你了。”
  “我不一定很快能回来,你让阿宛去买吧。”
  “也好啊,那你载她过去。”
  黎施宛端着炸物从后厨走出来,撞上陆津南的视线,没什么情绪。
  他指了下放吧台角落的头盔,“一会儿戴上。”
  “什么……”黎施宛不明就里,把炸物给客人送去,回来又看不见陆津南了。
  忙前忙后的陆韵诗注意到她,叫她到身边交代了事情,然后把清单交给她。
  “麻烦你了。”
  “不客气。”在讲规矩的环境中,黎施宛不自觉也规矩起来。
  她取下围裙,抱着头盔走出去,看见陆津南骑着重型机车在路边等她。
  门店和路灯光线淡淡的,映在他穿戴深色头盔、手套与夹克的身上,他单腿支在地面上,只一双眼从头盔防风罩露出来。
  黎施宛忽然想起,偶尔好好念书的日子,女同学喜欢看男孩打篮球,看学长骑单车,说好帅。
  黎施宛喜欢的和别人也没什么查,在茶餐厅点一杯奶茶,坐到写完功课,她总会想,如果飞驰而过的摩托车能带她走就好了。
  “快点。”陆津南催促,将黎施宛拉回现实。
  黎施宛慢吞吞走过去,“干嘛不开车。”
  “你不觉得今天天气很适合兜风?”陆津南笑了下。
  黎施宛愣了愣,没来得及回话,陆津南就把她手中的头盔拿走,戴在她头上,系上松紧带。
  “上车,我还要赶去做事。”他说。
  “哦。”
  黎施宛攀着陆津南臂膀,跨上摩托车。她穿着陆津南的体恤和松紧短裤,还有一双红色玛丽珍鞋。
  她看见这双红色的玛丽珍鞋在风中飞舞,一条长街的霓虹灯光都从她脚下掠过。
  “你抓紧。”陆津南空出一只手,去找黎施宛的手。
  黎施宛躲闪了一下,犹豫着,缓缓放在了男人的腰上。
  “不能带我兜风吗?”她很小声。
  “啊?你讲什么?”
  “什么,杂货店应该就在前面,你把我放在路口就好了。”
  陆津南没听太清楚,把黎施宛送到背巷,一间给咖啡厅供货的杂货店。
  旁边是面包房,即将打烊。陆津南也下车,说:“这家店糕点很好吃,我给阿肯他们带点过去,当宵夜。”
  “嗯。”黎施宛看了看清单。
  “Sammy姐忘记给我钱了。”
  “你要不要吃?”
  两人异口同声,巷子里忽然有些静了。
  黎施宛先说话,“我吃了晚饭,不饿。你给我钱啦,这么多东西,应该要好几百。”
  陆津南从荷包里掏出钱夹,抽了五张纸钞给她,又给了几块硬币,“一会儿你坐车回去,知道坐几路吧?”
  “嗯。”
  陆津南瞧着黎施宛,没有离开的意思。黎施宛不解,“还有什么吗?”
  “没。”陆津南说罢往面包房走去。走了几步又回头,叫住就要跨进杂货店的黎施宛。
  黎施宛想到什么,挑眉道:“你是不是觉得我会逃跑?”
  陆津南忽然有点窘迫,好在他们隔了好几步,她看不清他一瞬间的细微表情。
  “有吃有住,你还要帮我找我老爸,我跑哪里去?”
  但陆津南看见了黎施宛的笑容。
  他挥了挥手,走进面包房。
  半晌,陆津南把一大袋面包拿到灯火通明的办公间,一群加班的人如狼似虎地扑了过来。
  “多谢南哥!多谢陆Sir!”
  一群人闹哄哄,说光吃面包容易噎食,让陆Sir再请咖啡。阿肯自告奋勇为大哥解围,说:“咖啡马上就来!”
  他看向陆津南,后者知道他要说什么,抬手道:“店里很忙,送不过来。”
  阿肯故作遗憾说错失献殷勤的机会,拨打了附近咖啡店的号码。
  陆津南敲了敲办公桌,说:“吃饱喝足我们就开工。”
  后辈一边咀嚼豆沙面包一边应声,“Yes,Sir!”
  刚到重案组的时候,陆津南并不习惯这样的工作方式,如今已觉得理所当然,任何一个新发现,都会影响案件调查的方向,他们能做的就是争取更多时间,更多的发现与证据。
  关于碎尸案,租屋狭小厕所藏着罪犯未能带走的碎尸块。头部不见踪影,手指灌在下水道里,很难辨认出指纹,DNA匹配也还没有结果,目前尚不知死者身份,初步断定死于十八号左右。
  租房的多是短期租赁,据房东说,上一批租客是学生,但租约到期已经搬走了。重案组调查那学生及其社会关系,目前没有发现可疑处。
  陆津南扩大范围,让小组查这一年半载的租客信息。就在先前,师姐误打误撞,发现黎耀明父女曾经租住在案发现场楼上。
  案发现场位于油麻地上海街,而找到黎施宛的那幢唐楼及按摩院位于广东道旧球场附近,两地相距并不远。
  “不会是连环作案吧?”师姐大胆猜测。
  “可是现在碎尸案的死者身份都没确证。”
  “对啊,万一是巧合呢?这地方就这么大,照这样说,施勇之前还在上海街玉器店打过工呢?”
  “那岂不是更可疑了!”
  陆津南把线索梳理了一遍,然后分配任务下去,“一定不能走漏这个消息,你们调查的时候都小心一点。”
  结束工作已是午夜,阿肯和陆津南一同走出大楼,哈欠连天。
  “希望明天没事,平常不过周末也算了,但明天是我家family day,我不能去的话,他们又要劝我别做警察了。”
  陆津南说:“对了,你为什么非要做警察?”
  “警察嘛,惩恶扬善,多威风啊。”阿肯笑说,“那么南哥呢?我听说你本来去英国念法律的,结果休学不念,回来做警察了。”
  “和你一样。”
  阿肯微微叹息,“希望早日查出真凶,让阿宛安心。”
  “你就这么相信他?”
  “诶?难道南哥还是不信她?”
  “倒不是。”陆津南想说,可是,黎施宛身上太多捉摸不透的东西了。
  却听阿肯慌里慌张嚷了一声,“今天几号?”
  “九月三号。”
  阿肯懊恼地说:“完了,完了完了。二号是阿宛的生日!”
  陆津南一怔,“是吗?她证件上的生日——”
  “那些都是假的啊!”阿肯说,“以前我都陪她过生日。她生日那天,会吃一碗细面。”
 
 
第十一章 
  是这样,她才煮面吃的啊。可是她问“好吃吗”的时候,他竟什么也没说。
  陆津南问阿肯,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阿肯意识到失言,自责地说:“南哥,其实我应该向你坦白的,阿宛是我老妈福利机构资助的学生,我十岁就认识她了,后来她和我念同一所中学,常常见面,就成了很好的朋友。可是,家里不想我和阿宛走得那么近,我被迫转去男校,和阿宛断了联系。”
  陆津南“哦”了一声,反应出乎阿肯意料。
  阿肯小心试探,“总之不能假装什么都没发生。现在距昨天还没过多久,我应该还可以补救吧?”
  “生日过了就是过了。”陆津南轻声说,“十七岁啊,那你们认识快十年了。”
  阿肯也觉得不可思议,“啊,竟然快十年了。“
  喜欢阿宛,是阿肯多年埋藏在心的秘密。但有多喜欢,阿肯现在也不确定了。
  为了阿宛能继续拿奖学金,阿肯答应母亲不再去找阿宛,他们有好几年,除了圣诞节问候,完全没联系。阿肯觉得自己很不够胆,不敢违抗父母意志,就连偷偷报考了警察之后也没有去找阿宛。而现在,能再见到阿宛,继续见到阿宛,阿肯渐渐又想起从前的感觉。
  阿肯喃喃自语,“不管怎样,我相信阿宛内心没有变,还是我原来就认识的阿宛。”
  陆津南若有所思地点头,跨上摩托车。他忽然说:“上车吧。”
  阿肯讶异,“去哪?”
  “生日要和朋友一起过,对吧?”
  阿肯慢半拍,欢呼着上了后座。
  佐敦深巷的咖啡店打烊了,“poem”字牌亮着,还有二楼饭厅窗外垂下来的一盏玻璃灯。
  落停摩托车,稍稍往上看,三楼窗户没亮灯。
  “你愣着做什么。”陆津南提醒后座紧紧抱着他的人。
  “哦、”阿肯松了手,朝楼上小声喊道,“阿宛……阿宛?”
  “谁听得到啊。”陆津南笑,朗声道,“黎施宛!”
  阿肯有样学样,一边害怕周围居民传来骂声,一边高声呼唤。
  三楼亮起黯淡灯光,窗玻璃被缓缓台上去,少女的脸出现在窗格中。
  “……什么啊。”看见楼下的人和车,黎施宛困惑不已。
  “阿宛。”阿肯羞怯地挥了挥手。
  陆津南摘下厚重的头盔,用手肘撞了阿肯一下,阿肯轻咳一声,朝黎施宛唱起歌儿来。
  “Happy birthday to you……”
  陆津南轻蹙眉,嫌阿肯声音太小,他帮衬着唱道:“恭喜你!恭祝你福寿与天齐,恭祝你你生辰快乐,年年都有今日,岁岁都有今朝……”
  黎施宛觉得莫名其妙,却是笑弯了眉眼。
  陆津南看见那双眼眸,心想怎么会这么澄澈明亮的眼睛,轻盈又神秘,犹如水中倒映的星。
  隔壁楼老伯、对街楼失业的师奶接连开窗骂衰。陆津南回说,抱歉抱歉,但今天是他们阿宛生辰,才不会衰。
  楼上窗户看不见人了,阿肯说:“阿宛不见了,南哥,不会是你唱得太难听,把人吓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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