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戈沉默但耳尖冒红地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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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辜把画大数倍的城防图摊开在地上 ,她叼着绷带, 空出的手好来握笔标记图纸。
以她为中心, 包围了一层又一层的人群, 最前面的人蹲下,后者弯腰,再后者站起,层层叠叠从高到低延伸开, 眼力弱的到前面,后面站不高的垫着石头往里望,尽可能让每个人都能听到她的话, 看见地上的图。
“......城北是阒贼的粮仓, 守兵众多, 攻势不弱。城南面山,易守难攻,我们很难从这儿进去。
东西向兵不若城北多,可箭矢射得最勤,箭雨一下,冲刺者死于半道亦是常事。
原本珦城就是深居剑山山谷之中,北进是漠海,南退则是深山,我们倒可以在左右山上伏击,呈包围之势,原本这是攻打珦城最好的法子,但阒贼现在把城防铸成铁桶一般,留下的门洞狭窄非常,仅能供他们阒贼往外投掷箭矢,强攻必然全军覆没。”
沈辜顿了顿,把东西两方画了圈,强调:“但也并非毫无办法。大家看这两个地方。”
几百个脑袋凑近,大多直冒疑问。
倒是程戈王苌和沈辜一起打过仗的兵,略微看出点苗头来。
“小将军要打城东城西?”左纵头搔着头,不太确定地说道。
沈辜笑视他,“可还看出其他吗?”
左纵头苦思冥想,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下,不堪重负中才思枯竭,他气馁地泄了气:“看不出来了,感觉摸到脚后跟了,但就是爬不上鞋面。”
“那就说说你摸到的脚后跟是什么样的。”她好整以暇地等待着。
左纵头犹疑道:“是......要强攻东西城防,然后吸引阒贼大部分攻击,我们再上城南?”
沈辜闷声笑了,她是个彻头彻尾对兵法狂热的将军,手指一戳,戳着城南,另外的一只手大力拍着左纵头的后背,酣畅淋漓地布置下她的战场:“这儿,城南。我们确实要上,不过城东城西不是强攻,而是——佯攻。”
“佯攻?”
“对,佯攻。”她摸摸左纵头灰扑扑的脸颊,道:“你小子还有点本事嘛,看出来去攻东西是吸引阒贼主要攻力的,你不错,真不错。”
她转而整个人都趴在地上,扒着地图说:“整个计划便是如此,我们择定东西南三个方向进攻,东西供遣一百五十人进行佯攻,吸引成千上万的阒贼们的主力。而后一百人与我一起攻上城南,来个声东击西,一举攻破这个暂时的防守薄弱点,进城后我们直奔将帅营帐,擒贼先擒王,把他们的王阒搠给捉住,之后便一切好商量了。”
程戈问道:“那不是我们还有五十人左右的兵力吗,他们呢,他们做什么去?”
沈辜神秘地微笑起来:“这就是我接下来要说的诡计。”
“这五十人,我会教你们学些阒话,然后在几日内把你们都送进珦城,充当各个方向的守卫点内应。待发兵之际,你们将是我等插在阒贼防卫铁墙中的一根楔子。只要用木尖戳进去,一撬,即可化铁墙于溃散。”
言至于此,沈辜的战术诡道已讲得七七八八了。
她方收起声,便显出四周很静,静到能从众多人的呼吸声里辨别出柿子的鼻息,几乎每个人都听到自己筋脉里燃烧汹涌的鲜血。
人的本能告诉他们无论是佯攻强攻还是充当内应,他们打到最后可能还是全军覆没,不过比起被射死在城墙外的未近寸土的无妄牺牲,他们至少能这诡计里博得一线生机,进城,那死得其所,死得畅快。
不等沈辜的规劝,阵地哄得一下闹将起来,三百号人开始自动分配任务,你跑得快,那便去城南吧,进攻的时候跑进敌人堆里杀他们个措手不及。
他隐蔽好,便去城东吧,一百五十人要打出压过成百上千的敌军的气势那可不容易,讲究灵活机动和会来事的。
我识字,学点阒话不在话下,便算我一个进龙潭虎穴里潜伏吧,去做铁墙的楔子等友军来撬。
军营生活数日,人和人之间是没有任何距离可讲的,彼此同吃同住,相互之间纤毫毕现,你眯眼神思都会有人猜出你想的是老娘还是老爹。
所以让士卒们自己抉择自己的任务,是合理且应当的。
到了这种时候,已没有贪生怕死之说,每个人都是同命的,那个死字对孤军们而言,不过早晚的问题。
沈辜望着最终分好的三堆士卒,绷着脸,抱拳庄严地向这些同袍们行礼:“立锋军的好弟兄们,我沈辜敬重诸位,敬大家没有选择后退而是与某一同以面迎击敌人强拳。
此仗凶险异常,注定有很多人回不了家,但我们这时候打仗为的是家乡的父老乡亲们免遭兵燹之苦,也为在此苦寒之地,给朝廷里尸位素餐的官老爷们看看咱行伍英雄们,如何直起大庚人的傲骨——我们是大庚的脊梁,我们兵锋所至,所向披靡!”
和常年马上奔袭的阒兵们不同,大庚的士卒们大多是从农民变做兵卒的,而这群曾在土地上播种除草的农民如今放下锄头拿起大刀长矛,就算已在军帐里训练过无数个晨昏,骨子里却依旧深埋着庄稼人的坚忍卓绝。
他们忍受着连日来的风吹雨打、住得简陋、吃得粗糙,紧张艰苦而任劳任怨,他们始终有个愿望:打赢仗,回老家再种地。
大庚的百姓对脚下的泥地抱有难以割舍的依赖和怜惜,他们侍奉土地如同养育孩子,现在珦城丢了,也就是说大庚百姓们被强盗夺去了一个孩子。
就算不是珦城人,来自五湖四海的三百士卒也在同情中愤怒,而这种愤怒足以激励三百人变得大胆无畏,为消灭强盗而甘愿赴死。
沈辜做了长久的一个揖,她最终直起腰,下达极其重要的命令:“此外,我们要选大雨天进攻,要狂风松懈阒兵的戒备,暴雨削弱他们的防御。”
雨大湿箭羽,那么阒人的箭矢射程便可缩短许多。
再者而言,汹涌的雨幕大大遮蔽守卫们的观察力,庚兵即可趁乱进攻,以少击众,便要求兵少之方出击迅猛快捷不容敌人反应。
庚、阒两国是老对手了,双方付出的代价一直很高,打起仗往往很猛烈很凶狠,无论是休战还是求和,在此时都无异于天方夜谭,二者早已没有宽恕或妥协的余地。
阒兵优势在骑兵,若沈辜按兵不动,等阒搠指挥大军进跨过剑山,北疆其余地域无险可守,骑兵践踏生灵便更可肆无忌惮。
宗端的大军是朝廷的军队,他们听李持慎的,是李右丞追逐权利的棋子。
可在这个阵地,这儿的三百兵力则实打实是沈辜的,立锋军是她给的番号,是为亮峰杀敌用的军队。
若非宗端隐藏太深,她最初未能看清他的立场,其实沈辜是打算强攻珦城的,一万庚兵,足以部署成能击碎珦城铁桶的重锤。
两世以来,沈辜深谙一个道理:问题从来都在人本身,问题又从来都不止在人本身。
刘玄册去做饭,刘玄淮踱步到沈辜身边,挨着她的肩膀也靠着大树坐下。
他们两沉静地望着暗红的落日在树隙里渐渐隐没,两双年轻的眼眸泛出苍老的暗光。
想得多的人容易老,沉重的心绪能把任何一个生机勃勃的少年压得垂垂老矣。
刘玄淮他看得很透澈,嘴巴张开,说出的话有着不符合他年龄的稳重和超脱:“抚安,你看起来不是很担心山下的阒贼。”
他语气笃定,半点犹豫都没有。
像是撕开积累着厚厚的尘埃的痂面,露出血淋淋的内里。
真相永远在面前,只是沈辜从不和程戈王苌或者其他什么人说。
刘玄淮是自己看出来的,因为他才从真相中走出不久。
沈辜笑了笑,她这人很复杂,在袍泽弟兄们前,她是戏谑的引路人;在士卒前,是狂热又庄严的将军;在严肃端庄者前活泼无赖,在慈爱宽和者前羞涩可爱,她做得来任何人,就是不做自己。
可她脾性的无常不妨碍她说些真话:“阒兵们至少敌意在明......我这人打仗像吃饭,什么险仗都打过,论杀敌,还真没怵过谁。”
“可有第二个在暗的敌人——你想说的就是这个罢?”刘玄淮补充。
沈辜低头,柿子躺在她大腿上酣睡,她就捋着柿子柔软的耳朵,“我们真正的敌人有两个,一个是山下的阒兵,咫尺之遥,触手可及。还有一个......远在千里外的京城,明堂高坐,禽服紫袍,执掌生死,口蜜腹剑。”
“朝政诡谲,高高大堂上的辉煌烛光中,又是多少张丑恶狰狞的面孔——抚安,你早知道官场变成这样了是吗?”
刘玄淮露出美梦破碎后的虚妄表情,他是抱着兼济天下的君子梦走进仕途的,但残酷的现实告诉他,在那样黑暗的不靠结党营私就活不下去的朝堂里,他的达则兼济天下不过是纸上的笔墨,重得没有二两。
沈辜知道很多,从她只言片语里就可探出她深不见底的城府,可这种城府又远非李持慎谋权的心机,抚安是纯粹的小将军,她的一切目的在于保护,保护百姓和国土。
可她自己都不清楚自己在凶狠的面目下有的多是上位者的保护之心,其本身另外起草了份目的,这目的是什么,除了她自个儿没人能知晓。
“必要的时候,我会是那个殉难者......可他们本不该是。”沈辜望向远处情状各异的兵们,刘玄淮顺着她的目光看去。
“你带他们去殉,他们心甘情愿死得无悔——你不带,有人会真把他们当陪葬品。”
沈辜阖眼,喃喃,“是啊,陪葬品......谁乐意被人扔掉当陪葬品呢?”
作者有话说:
兵燹(xian,第三声):战祸意。
第60章 中计
◎进城◎
四日等来了一场不大的雨, 也让沈辜成功把五十人里的四十六个送进了珦城。
为何不是整整齐齐五十条汉子......那四人倒在今晨的雨中——箭雨和天雨一起下的时候,他们避无可避。
沈辜看着他们穿上打劫来的黑甲,而后记下暗语,便紧张但异常顺利地进了珦城。
原本拥挤的草丛忽然空出很大的地方, 沈辜转头看着目不转睛紧盯山下的程戈, 拍了拍他的肩膀,低声道:“走吧, 回去准备我们的事情了。”
经过商讨, 负责带领一百五十人向城东城西发起佯攻的将领定下了程戈。
无论是从对剑山地势的熟知程度, 还是隐蔽身形的道行,程戈无疑是立锋军中的佼佼者, 更何况他也有作战经验。
而城南自然是沈辜亲自负责,只要攻进城南, 便能让阒搠的城防破开大口,以供庚兵携风雨侵袭而进。
又过了三日,沈辜把早已摸透的地形教给立锋军, 让他们跟着她再去踩实每一根草每一寸土, 在此要求上她从不嬉笑对之, 但凡有人态度松懈半点,她动辄就是拳打脚踢。
大战在即,严苛待兵。
雨停了两天,珦城中的阒兵们时常会派遣两三支似斥候也似前锋的小队出城下山, 据程戈说,这些阒兵一般去思归县袭扰路间巡卫的斗军。
沈辜沉思半晌,说道:“阒搠调兵愈发频繁, 看来他们也等不及要开战了。我们要赶在他们前面打, 才有胜算。”
可是再想提前, 老天不遂人意,人也没办法。
雨停后的第三日,谢天谢地总算是落了雨丝,在三百亡命徒的渴盼和期望之中,这雨水却始终是细蒙蒙像雾一般,光能把人淋得阴沉沉冷冰冰的,却并不能遮住视线。
等到傍晚,天光渐淡,雨雾混着风包裹着人的头脸,阒搠早上派了支声势颇大的阒兵队伍,浩浩荡荡地开路下山去了。
沈辜亲自去侦查,发现他们前往思归县二十里外,向固守不动的斗军们发动了场胆战心惊的挑衅。
宗端等将领们连日来表现出的消极待战传染了斗军,在沈辜手底下凶猛如虎的斗军如今是群安逸家犬,恶狼的撕咬反扑让他们措手不及而连连败退。
直退到思归县十五里地外,可谓是欺近家门了,宗端却依旧不曾发出开战的命令。
而原本能长驱入县的阒兵们调转剑锋,没有选择继续进攻,反而沿原路优哉游哉地回来了。
沈辜见状也快马返回阵地,在颠簸的马背上,她眼角尽是往后倒退流逝的灰绿色山影,耳边是呼啸的风声,可方才斗军的溃败之姿仍然占据了她整张思绪。
斗军——她那曾被天下百姓箪食壶浆迎送迎回的王师。
沈辜回到阵地,立锋军人人期盼地望着她,等着她给的命令。
他们年轻而明亮的双眼里,沈辜没看见斗军丢盔弃甲奔逃溃散的影子。
她松了口气,接着揉脸把苦笑揉掉。
不久入夜,沈辜在黑暗里睁着眼睛数时辰,夜枭凄厉地喊叫到第四声时,她先拍醒睡在腿上的柿子,然后摸着灰狼的头颅,道:“柿子,好柿子,去,去叫醒他们。”
柿子尾巴一扫,便像道银灰色的闪电一样射了出去。
足斤足两的公狼扑向沉睡中的士卒,所过之处遍起哀嚎与轻微的叫骂。
“醒了吗?”
扎堆的人群里还有几个揉眼睛犯嘀咕的,沈辜大跨步上前,高高扬起手,看样子是要赏这几位一张肉贴。
他们也着实被自家将军手掌带起的威风给吓一跳,连忙立正站好。
沈辜微微笑了笑,手落下,却是摸了下贪睡家伙们脸上睡出的红印子:“等打赢了仗,那睡的觉才叫个香。”
“走!”她喝道,掉头把长枪踢至半空,一手利落地接住,“打仗!”
众人只愣了极短的时间,回神时手中也都握紧了兵器。
不约而同地感受着落在脸上的雨丝——轻若无物,恍若轻纱。
这时候开打?
老天都没帮他们。
累日相处积攒的信任在此刻得到充分利用,疑惑但寸步不离地跟着沈辜的士卒们在行军途中视死如归。
沈辜趴伏在城南外的半山上,她扒着土块往珦城看,门洞里的守卫正在打着瞌睡。
她低头对副手王苌道:“王苌兄,你带三十人去城北。”
王苌张嘴,“为何?原先不是叫我跟你一起吗?”
这是临时变动,沈辜在此前从未提出城北的攻击人选。
“勿要多言。切记,若有从城北出去者,格杀勿论!”
沈辜粗暴地推搡了王苌一把,“快去!”
王苌抿唇,回首:“队伍最末的,出三十个跟我走。”
调兵结束,沈辜重新看向城南。
下面正是换岗时,沈辜眼尖捉到一个熟悉的面孔,她心神微动,发出鸟哨声:“嘎嘎。”
行动。
那换上岗的瘦弱阒兵明显地怔忡了瞬间,可下一刻手起刀落,将要离开城门休息的高壮阒兵便在震惊之余捂着脖子倒地而亡。
而这样的事情同时发生在各个隐秘的角落,沈辜瞅准时机,屈起两指抵在唇边,运用内力发出一道嘹亮而高亢的哨声。